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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过哪些灵异事件?

历史上有过哪些灵异事件?从汉代到清朝中叶,一种嗜血的不明妖异笼罩了中华大地将近两千年,无数人为之离奇丧命,它曾进入皇宫,它曾改变历史,中国几乎每一个省份都留有这种灵异力量的血腥记录,然而直到今天

从汉代到清朝中叶,一种嗜血的不明妖异笼罩了中华大地将近两千年,无数人为之离奇丧命,它曾进入皇宫,它曾改变历史,中国几乎每一个省份都留有这种灵异力量的血腥记录,然而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对它的实质一无所知。

大明王朝成化十二年(1476年)七月上旬,正是大暑时节,北京城笼罩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溽热中,许多市民选择露宿庭院,躲避恼人的闷热。某天夜里,一团黑气悄无声息地闯入民居,正在院子里纳凉的一家人全数昏迷,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全家人的头、脸、四肢或腹背布满了伤口,渗出黄色液体。这家人又惊又怕,不过很快他们便听说了,他们不是唯一有此遭遇的人家。

几天之内,黑气袭人的恐慌在整个京城蔓延开来,据说此物不特能致人昏迷受伤,且淫侮妇人、残害儿童。因此每天入夜后,家家户户不敢熄灯,男子们手持木棍、铁器严阵以待,一旦发现黑气侵入,或者持械击打,或者敲锣打鼓,尝试用噪声驱逐。

江西人尹直当时在京担任礼部右侍郎,对于这种怪诞的流言,他是嗤之以鼻,不肯相信的。直到有一天二更时分,尹直忽然听到邻院王二家传出婴儿啼哭声,紧接着,王二夫妇声嘶力竭地大喊:“救人!”尹直慌忙从床上起身,隔墙询问邻居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王家夫妇已经无暇做出详细的回答,只是张皇地喊了一句:“有人!”尹直的第一反应,是有什么贼人闯进了王家,他带着随从匆匆赶去王家,只见一团黑气,正试图从王二妻子手中夺走婴儿。尹直等人高举着火把靠近,那黑气倏而不见。

后来有人向兵马司报案,出于维持社会稳定、抚辑民众的需要,朝廷不得不格外重视控制妖异事件产生的影响。巡城御史接到大量报案后,逮捕审讯了一些“可疑的妖人”,但侦查许久,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收获,连那黑气的本体究竟是什么也未能查出,只好具本上奏说:“不知为何物所伤。”

这份含糊的回奏显然不能使明宪宗感到满意,黑气仍然在京师频频出现,有时一夕之间,案发数十起,且事发地分散在全城东西南北各处,令人无法捉摸。不久后,这种黑气甚至闯上朝堂,惊动了御驾。

明代日常早朝场所,其实不是在宫殿中,而是室外的奉天门(即后来的皇极门),臣下俱都露天而立,这叫作「御门听政」。既是露天听政,妖物作祟自然更加方便。那天,明宪宗临奉天门视朝,忽有黑气突入,负责侍卫的「大汉将军」相互惊扰,文武群臣喧乱,宪宗大惊,起身欲逃,全靠司礼监掌印大太监怀恩护驾安抚,情绪才稳定下来。

这件事给了宪宗很大的触动。首先,妖物竟公然出现在朝堂,臣民无疑将视之为严重的天意示警,按照儒家的说法,倘若君王不能纳谏,上下否鬲,那么气机交感之下,就会生成这种怪物。因此,站在帝国「君父」的角度,明宪宗不得不公开表明态度,他派太常寺少卿刘岌代表自己,持钤印的祭文赴京城城隍庙祭祀。表面上,此举似乎是向神灵求助,消灭妖异;但在祭文里,宪宗却不肯承认妖异的出现全然是自己德政有亏、「听之不聪」之故,反而指责相关神灵尸位素餐,徒享血食,没有尽到除妖安民的责任:

自七月初九以来,妖物夜出,四散啮人,城中居民惊骇不安,兹固朕德政有缺所致,然与示神不能无责,且神血食兹土,为人所依,人之祸福,惟神是降。今居人罹灾,朕惕然尤惧,神独契然无动于心乎?是用遣祭以伸神祷,惟神大振威灵,殄此妖物,俾京城安靖无复惊疑,庶神之责已尽,而朕之心少宁矣。

其次,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宪宗觉得兵马司办事不力,实难倚重,于是改派以汪植为首的宫中太监接管灵异事件调查。太监们面对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当然也不会有什么法子,不过他们查出了另一桩足以交差的阴谋:一个叫李子龙的术士利用符咒之术勾结内监,私入大内,登上万岁山一带考察,观望宸掖,甚至据御榻休憩,极有可能欲对皇上不轨。宪宗闻奏后怒不可遏,下令将李子龙和那吃里扒外的内监诛杀,但心底的恐惧,却无法随着妖人伏诛和妖眚的暂时消失而泯灭。安全感匮乏的明宪宗决定继续支持太监们调查,调查范围也一再扩大,从最初的灵异现象,到后来臣民间一切可疑迹象,至乎斗殴詈骂,争鸡纵犬的琐事,都纳入了伺察之列。

次年,也就是成化十三年年初,明宪宗干脆以这批太监为班底,于东厂和锦衣卫之外增设新的特务机构,专一刺探臣民隐私。该机构逾越律法,屡兴大狱,无数朝廷要员遭到罗织陷构,朝纲为之紊乱,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西厂」。不知不觉之中,这种黑色的气态妖物,已经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

事实上,明成化年间发生的妖异事件,并不是这种黑色妖物的首演。翻开史料,我们赫然发现,从汉代直到清朝中叶,它的阴影笼罩了中华王朝将近两千年的历史。北到河北,南到广东,下至民间,上至宫廷,无数人因为遭遇这神秘的气团而离奇丧命,无数人曾切身感受过明宪宗那惊悚欲绝的惧怖。

这种妖异,就是——「眚」[shěng]。

汉代阴阳家是最早留意并研究这一神秘现象的学者,根据五行学说,他们把眚分成至少五种,即:

由「木之气」而生的「青眚」;

由「金之气」而生的「白眚」;

由「土之气」而生的「黄眚」;

由「火之气」而生的「赤眚」;

由「水之气」而生的「黑眚」。

阴阳家持有的观点认为,眚是天地气机出现混乱而生成的「异物」。其中,黑眚和赤眚最为习见,两者形态正如其名:黑眚多以黑气的形态出现,赤眚的目击报告,则往往提到恐怖的血雾或者火光。

中国古代阴阳家和部分历史学者相信,「眚」是灾异发生的前兆,甚至就是灾异本身的并发现象。比如据《左传》记载,鲁庄公二十九年,鲁国境内「蜚蠊」(蟑螂)成灾,此物历来为北方罕有,突然大量出现,必有妖异。汉代人指出,这种反常现象,就是「青眚」的一种。按照《左传》的观点,「妖由人兴,人无衅,妖不自作」——天现妖异,必是人间失常。事实似乎也在佐证这一点,当时鲁庄公强娶“齐国淫女”,该女子嫁入鲁国后,帏薄不修,通奸鲁庄公的两个叔叔,伦常陵替,以致世道气机混乱,生此异物。

汉代尤重天人之学,所谓「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应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虫灾生于地」,认为一切妖祥灾沴皆是人道的反映,儒家奉为典范的《礼记》更直接提出「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以如此严重的警告规诫君王,慎身修永,敬畏天意。

发生在北宋宫廷的一系列征应事件,似乎成为了「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这句话的最佳注脚。据《宋史·五行志》,宋神宗元丰末年,皇上寝殿的檐角出现了黑眚,目击者甚众,不久后,神宗晏驾归天;接下来的元符末年,黑眚再度出现,仿佛某种征兆似的,宋哲宗也随之驾崩了。黑眚在宫中时隐时现,盘踞四十年之久,一直到宣和末年才彻底消失。最后一位与黑眚共享皇宫的宋朝皇帝宋徽宗虽然没有在此期间死去,但就在黑气消失两年之后,靖康二年,女真铁骑将大宋皇城劫掠一空,宋徽宗和他的儿子钦宗沦为阶下囚,北宋为金国殄灭。

眚的出现,常常伴随着重大天灾人祸。在对于“异象”特别敏感的时代,这样的征应规律很容易引起观察者的注意,继而录入章表、笔记、方志和历书,影响力得以不断扩大。而官方的承认,无疑更加剧了民间恐慌,何况,不同于狐精、狸妖之类具象化的妖怪,普通百姓很难理解它抽象的形成原因,更看不透它变幻莫测的虚无形体。世间大凡未知而有害的力量,最能滋生恐惧——「人类最古老的而最强烈的情绪是恐惧,最古老而最强烈的恐惧则是未知的恐惧」,倘若有一天,这种未知的力量从传说故事中走出,真真实实出现在你身边,并且开始吞噬生命的时候,恐惧将达到顶点。

就在北宋皇宫中出现黑眚期间,距离都城汴京三百里外的洛阳城,发生了黑色异物掠食小儿事件。《宋史》记录道:宋徽宗宣和二年春夏之际,洛阳有物黑色,如人形,没有脸孔,出入人家,吞食小儿。洛阳城一片恐慌,当时虽值炎热的盛暑,家家户户竟不敢开门通风,生怕为此物潜入。查诸文献,黑眚的妖影笼罩洛阳竟长达五年之久,直到宣和七年,仍有幼童为黑色不明妖物所杀:

宣和七年,西洛市中忽有黑兽,夜出昼隐。一民夜坐檐下,正见兽入其家,挥杖痛击之,声绝而仆,取烛视之,乃幼女卧于地已死,如是者不一。明年,(洛阳)为金虏所陷。

这是正史记载中最早的黑眚直接伤人案例,在此之后,遭遇黑眚而受伤、死亡事件不绝于史。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灵异事件极其多发的时代,譬如发生在天启六年那起著名的“王恭厂大爆炸”事件,影响之巨大,情形之诡异,历代研究学者为之束手,近四百年过去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人能够给出圆满的解释。妖眚伤人事件的记载数量,在明代同样达到了最高峰。据不完全统计,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有明276年历史间,仅见载文献的妖眚事件即多达179起,平均每1.5年就会发生一起;空间的分布,则遍及南北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浙江、江西、广东、湖广、福建、广西,除了四川、云南和贵州外,全国十五省中,有多达十二个省份发生过妖眚事件。而明代的妖眚——尤其是常见的黑眚和赤眚,似乎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温和”,大量伤人事故被记录下来,为后人留下了更全面了解这一怪异现象的资料。

《说文解字》对「眚」字的注解之一是「目病生翳」,也就是眼睛里长了异物,以致于看不清东西。这种解释对于黑眚之「眚」同样适用,两千年来,没有人能看清黑眚的确切面目,宋代和明代人提供的资料显示,眚不仅具有虚无的形体,而且变幻不定,常常化成动物或人类形态。明武宗正德五年、六年、七年(1510、1511、1512年),北直隶和山西等地,连续发生黑眚伤人事件,地方志记载,正德七年六月,北直隶顺德府(河北邢台)“鬼魅”作祟,数百里皆然——鬼魅再厉害,如何能祸害数百里地面?方志接着写道:

幻如猪、犬、人物之形,爬人肤如针画,流黃水乃死。夜最多,人皆擊銅器逐之,夜不寐。后亦有白昼见之者……又曰黑眚。

原来不是寻常的鬼魅,而是黑眚,黑眚既然能在成化年间搅得整个京城上下不宁,恐怕也就有为害数百里的本事。这份记载明确提到黑眚具备幻化的能力,在同一年,河南彰德府(安阳)、山西平阳府(临汾)也出现了黑眚,都能够“化为女子,或猫犬等形”,而且人类的攻击对其不起作用——“随赶随无”,一加触碰,消失无踪,旋即复又重新生成。若被接触到皮肤,则可能伤口感染致死,端的防不胜防,令人无计可施。

从正德二年到正德十四年,黄河以北几乎每年都有黑眚出没的记录:

▶正德二年,北直隶大名府长垣县出现黑眚,“昏暮间突忽而出,间或伤人,尤残小儿”;

▶正德五年,北直隶真定府平山县黑眚大作,诡异的是,这次黑眚几乎是无形无色的,当地人“不见其形”,但莫名其妙会遍体流血,仿佛被无数无影无踪的利刃割伤;

▶正德六年六月,山西汾州“黑眚自东来,为状不一,居民通昼夜不宁,是年,永宁大饥”;

▶正德七年,北直隶、山东、河南、山东等省同时暴发妖情,覆盖范围之广,史上罕见。六月,北直隶顺天府通州一带“民间小男女多被抓伤”;同样在六月,山东东昌府、山西潞州有妖眚入夜伤人,伤者黄水狂流,药物无效,有的伤者侥幸能在饱受一到两个月的折磨后痊愈,也有人不治而死;

▶正德八年五月,山西泽州高平县黑眚成灾:

夜入人家,或啸于梁,或坐于榻,状如青衣。四境惊惶,夜不安寝,小儿见之,辄恐惧而死。

——小孩子睡到半夜,突然被奇异的啸声惊醒,睁眼一看,床边“坐着”一团朦胧的气体,犹如戏台上阴森的青衣,当即惊悸而死;

▶正德十四年,山东济南府青城县也发生了类似情况,每天晚上,黑眚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民家,一旦不慎碰到,必然受伤,而小孩子无知好动,尤其易遭剺割伤亡……

接下来的嘉靖年间,妖眚流毒依旧,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嘉靖十六年,山西大同有黑眚,远观为一团黑气,似毡席,又似人形,行人从中经过,多发怪病而死;

▶嘉靖三十六年,广东高州府电白县黑眚能作鸟雀、蝙蝠、狐犬或人形,遭遇者往往昏厥,这一年,陕西、江西、广西、福建都发生了规模性妖眚伤人事件

▶嘉靖三十六年秋、三十七年春,湖南(当时属湖广省)黑眚频现,尤其永州、衡州等地,黑眚忽如萤火,忽如人形,穿墙入室,虽重关累户不能阻挡,触者即死,遭其“毒死”者不计其数……

万历年间:

▶万历八年的一个傍晚,湖州乌程县出现来历不明的火光,先是人声鼎沸,如同大群人喧嚷捉贼,稍后,声音愈来愈大,竟似战场厮杀叫喊一般。有目击者出门查看,唯见「火光四合,焰在树端,人声震动天地」——只有半空中织锦也似横铺闪耀着奇异的火光,并没见到有与声音相符的呐喊人群。直到半夜,火光才缓缓飘走,巨大的聒噪声也随同消失。第二天,有目击者来到百里之外的南浔,听说当地也出现了相同的异事,也就是说,这次不明来历的火光和噪声覆盖范围竟广达近百里,那究竟是什么?

▶万历十八年,东莞黑眚见,连年大饥;

▶万历二十八年春,黑眚见。眚自省城来,偏于乡落,变幻不常,每夕伤人,男、妇聚居一室,各执火炬,环坐相守,月余乃息;

▶万历二十九年三月,湖广永州府宁远县出现黑眚,紧跟着瘟疫大作,死者极众;

整个大明王朝,黑眚的妖影始终笼罩在帝国上空,以上列举的,只是无数黑眚事件的冰山一角。

有时黑眚出没,历时可达半年以上,可想而知会给当地造成何等规模的恐慌。而纵使是不伤人畜、比较“温和”的黑眚,由于常在夜间出现,也势必惊扰百姓,影响作息。比如崇祯十一年,京城人家发现每到夜里,自家大门会自动开启,起床关好后,旋即复又大开,如是再三再四,无有休止,居民一夕数惊,不能安枕,备受惊吓;五年之后,这种怪象又发生在宫中,宫门无故开启,值夜的宫女太监决定探明原因,他们守伺在门旁,目睹有黑气“如豕如犬”,隐作鬼声,群起追逐,然而旋即不见,这一怪象持续了半年之久,才慢慢消失。民众不敢睡眠,彻夜张灯警戒,致使供燃灯照明的油、烛之类随之价格大涨;在妖眚为害严重的地区,民众、尤其是男性为了护卫家人,不得不减少出门劳作的时间,农事、商业都受到严重影响,物价因而升高,进一步加剧了地方社会的不稳定。

中国的封建君王号称“受命于天”,是上天选中掌管人间的代表,那么反过来,君王也就必须敬天法祖,严格遵循礼法、按照天意行事。有时星象变异、水旱不平,君王需要祭告天地,并向社稷祈祷,倘若没有效果,君王可能会下诏修省自检,避殿损膳——检讨自己的德行或执政过失,避离宫殿、减损膳食,以求上天宽宥,转祸为祥。明代中后期气候变化异常,灾害频仍,官僚系统腐败严重,底层百姓生存压力已经极大,黑眚这种无法解释、来历不明、形制不明的灾异,无疑会使人心更加惶遽,同时令臣民产生联想,加深“纲纪废弛”的印象,因此当局不能不妥善应对。应对的办法,首先是禁止传谣,限制恐慌情绪蔓延;其次,监视和打击窜匿民间的妖人术士。譬如嘉靖年间,潜藏浙江的白莲教教首“马祖师”,被指控用妖法赋予纸片生命,制造了多起类似黑眚的伤人事件。在信息相对闭塞,人员流动较弱的时代,那些被认为擅长同超自然力量打交道、且面孔陌生的游方的尚、道士,以及跑江湖的「金评彩挂」之流,自然而然成为重点怀疑对象和官方俾以息事宁人的替罪羊。

嘉靖年间,有个江西口音的算命先生入住了松江府一处酒楼,此人带着一幅揣骨神相的算卦幡儿,但平时几乎足不出户,谁也没见过他在街头出摊儿,倒是隔三差五吩咐厨房杀鸡炸鱼,送酒菜到房间里来祭神。彼时江南民间流行「樟柳神」的传说——那是一种木雕的小型精灵,据说能向饲养者预报吉凶福祸,江湖术士多有饲之者。酒楼掌柜看那算命先生虽然行迹诡秘,以为他所祭祀的也不过是寻常的樟柳神之属,便没怎么放在心上。而住在隔壁的一个旅客每天听到奇异动静,反倒留上了心。

这天晚上,隔壁的旅客又听见异响,悄悄从墙缝中看去,只见算命先生头发披散,手里提着把刀,满室疾走不已。在他房间中央敞开着一个包袱,包袱中层层叠叠似乎摞满了纸。算命先生绕行一阵,一口水喷向包袱,纸张冉冉升起,那隔壁的住客看得分明,这些纸张,竟都是些纸剪的人、兽。纸张在半空中略加停顿,悉数从楼窗飞去,飒然有声。那算命先生盘膝坐定,像睡着了一般。到五更天时,算命先生徐徐站起,仍旧步罡诵咒,少顷诸般剪纸飞回堕地,算命先生一一收回进包袱,这才吹灯就寝。

那旅客又惊又怕,当时松江府正闹“怪物”闹得沸沸扬扬,难道竟是此人作祟?他悄悄通知了掌柜,准备等天亮后,再去报官。不料那掌柜胆小怕事,担心被官府治一个“包庇妖人”的罪,竟然抢先把算命先生打发走了。官府扑了个空,不过松江府的“怪物”也就此匿迹。

“妖人”未能成擒,不好断定彼时松江府的物怪现象究竟是否人为,但邪派术士趁妖灾推波助澜,浑水摸鱼的事情并非不存在。嘉靖三十六年,广东惠州、潮州发现黑眚,目击者描述,入夜常有点点磷光,如同“鬼火”飘入人家,接着化成人形黑雾,被触碰者多半患病,口吐黄色液体和怪异的毛发。有人用青竹棍“击落”过黑气,坠地化为尘土,忙举盆扣覆,以石土镇压,第二天早上揭盆一看,里面竟是一个僧人的人头。

盆子下的人头,让人不由联想到传说中神秘诡异的“飞头”之术。但潮州和惠州的黑眚并没有因为击落了一颗人头而随之结束,那么此次黑眚事件究竟系“妖人”邪法作祟,还是另有原因?今天已不得而知。

清朝初,顺治十四年(1657年),初秋,浙江嘉兴为浓重的惧怖情绪所笼罩。七月末,民间哄传,有妖人用喊人姓名的邪术摄取生魂——听到有陌生人喊自己的名字,一旦应声,立即失魂落魄,随妖人而去,被卖到边远的外省替人为奴。一时间市肆贸易,都相约以笔代口,不敢乱喊人名。此事尚未平息,又有一条恐怖的预言迅速流播,预言指出,将有恶魔从北面的镇江府南下,越过太湖,进入嘉兴境内。这条消息得到了许多镇江客商的佐证,邑镇之间浮议如沸,所有人都在惊恐地望向北方,如临大敌。

没过多久,预言应验了。预言中的「恶魔」,会在入夜后出现,风中腥膻之气大作,接着屋瓦震鸣,发抖的居民们看见房前一团形如米瓮的黑气逐渐膨胀,最终胀大到房屋大小,然后渗入室内,有人被那黑气硬生生挤死,有人身上出现密集的伤口,血液淋漓。民众以刀兵砍击,黑气全然不受影响,反而会莫名其妙砍到自己家人。民间一时大恐,每夜鸣金伐鼓,或燃放鞭炮爆竹,通宵达旦不停,试图用噪声抵御、惊走妖魔。当时有个姓周的医生家借住着一个术士,此人曾自称会用符水治病,妖异出现后,又趁机兜售纸符,说是可以辟邪。由于此人系从外来,且职业神秘,在群情恐慌之际,立时被愤怒的民众殴打扭送至县衙。地方官府从此人行囊中搜出了一些作法器具,于是严加拷掠,此人虽然极口抗辩说自己只是个普通的江湖骗子,贩卖“灵符”不过是想要接着民众的恐慌,赚一点小钱。其实就在这位术士被捕后,妖眚依然在作乱,已经证明了此人与妖魔事件无关,但在“君王德政不修”和“妖人作祟”两种黑眚产生的解释之中,当局显然更倾向承认后者,更何况民众的惶怒情绪需要宣泄,因此这名术士并未得到释放,最终受刑过重,瘐死狱中。

清代关于眚的记录较明代出现了大幅减少,顺治朝方志尚常常可见,到嘉庆朝以后,只剩下了只言片语零星的提及。是什么原因使「眚」突然绝迹了,是被归入了其他物怪,还是它的生成环境不复存在了?其盛也勃,其亡也忽,它的离奇消失,使原本扑朔迷离的真相更加隐秘。

事实上,除了它的为害,它变幻莫测的形态,我们对于眚,几乎一无所知。

将近两千年时间,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如此大量和相似的记载,显然,眚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威胁,并非地方上偶尔制造的谣言,恐怕亦很难简单地将其目之为“巧合”或古人虚构的妄想。除去那些人为制造的妖术效果(关于此类妖术,我们将另行专文讨论),是否还存在着其他可能?

对比历代记载,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妖眚出现,往往是在夏季,春、秋二季亦有发生,唯独冬日极罕,鲜明的季节性,似乎指向了某种与气候或温度有关的生物或自然现象。有趣的是,历史上各类文献关于神秘生物「龙」的目击记载,也多发生在夏季,眚和龙之间,难道存在某种未知的关系?

那么「眚」究竟是什么?

一切扑朔迷离,一切尚属未知。

文献/资料

明.祝允明《祝子志怪录》;明.尹直《謇斋琐缀录》;胡丹《 明代早朝述论》;《明宪宗实录》;关于明宪宗时期京城黑眚事件,广泛见载于包括《明宪宗实录》等史料及大量士人笔记、臣工奏章、墓志中,如《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王鏊《震泽长语》、徐应秋《玉芝堂谈荟》、黄瑜《双槐岁钞》、商辂《商文毅公集》等;《汉书·五行志》;《宋史·五行志》;《宋史·五行志》、南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南宋.洪迈《夷坚丁志》;邱仲麟《明代社会底层的物怪恐慌》;〔崇祯〕《内邱县志》;〔万历〕《平阳府志》;〔嘉靖〕《长垣县志》;〔康熙〕《平山县志》;清《古今图书集成·汾州府部》;〔乾隆〕《通州志》;〔万历〕《潞安府志》;〔顺治〕《高平县志》;〔万历〕《青城县志》;〔雍正〕《阳高县志》;〔康熙〕《高州府志》;〔万历〕《衡州府志》;明.朱国祯《涌幢小品》;清《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康熙〕《从化县志》;〔嘉庆〕《宁远县志》;明.沈颐仙《遗事琐谈》;明.周元暐《泾林续记》;〔万历〕《广东通志·火眚》;清.王逋《蚓庵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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