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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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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史《三国志》(西晋陈寿著、南朝宋裴松之注)为历史框架的著名小说《三国演义》(一百二十回本)[1],创造性地利用了正史所提供的一部分史料,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虚构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令人百读不厌。正因为《三国演义》是一部实实虚虚、虚实结合的历史小说,所以清代学者章学诚在《丙辰札记》里说它是“七分实事,三分虚构”,现代学者又有“六真四虚”、“半实半虚”等说法,总之,《三国演义》中到底有几分史实、几分虚构,历来是小说研究者关心的课题之一。本文所关注的,不是《三国演义》史实与虚构成分的比例问题,而是小说作者因误读正史而虚构的内容。

任何史书都难免被误读,《三国志》也不例外。由于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三国志注》撰写时代的语言文字富有魏晋特色,而文本流传到宋元时代又出现了一部分文字讹误现象,所以,生活于元末明初的小说家因不太熟悉魏晋文化及中古语言文字而对正史的某些字词句发生误解,因《三国志》的版本之误而导致对正史中某些史实的发生误读,实在是无法避免的。

任何历史小说都离不开基于史实而又不拘于史实的艺术虚构。史书中的一切空白,只有通过虚构才能弥补;史书中的费解之处,往往是小说中无意虚构而实为虚构的内容。自《三国演义》问世以后,广大读者趋之若骛,历久不衰,而正史《三国志》则曲高和寡,读者甚稀;如果没有虚构的参与,《三国演义》绝不可能拥有如此诱人的魅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家因误读正史而虚构的内容,不论是否合乎情理,在文化史、文献史、文学史、语言文字史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试举六例,略说一己之见。

(一)因误解“单家子”而虚构的姓氏

小说在第三十五回《单福新野遇新主》中,徐庶初见刘备时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

“某乃颍上人也,姓单,名福。”

小说的作者为什么让徐庶自称“姓单”?显然是根据正史《蜀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文中所引的鱼豢《魏略》:

“庶先名福,本单家子。”

懂得魏晋语言的人都清楚,魏人鱼豢笔下的“单家子”本是寒门子弟的意思。“单家”即单寒之家,跟豪门大族相对而言,指势孤力单的人家。小说的作者把“单家”误解成姓“单”的人家,于是就在无意之中为徐庶虚构了一个姓氏。清代学者钱大昕在论及《魏略》“单家”时有一段话值得我们注意:“凡云‘单家’者,犹言寒门,非郡之著姓耳。徐庶为单家子,与此一例。流俗读‘单’为‘善’,疑其本姓‘单’,后改为‘徐’,妄之甚矣!”在《三国演义》不胫而走的清代,钱氏所批评的“流俗”,无疑包括这部小说的作者以及受其影响的读者。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指出小说因误解《魏略》而虚构的姓氏,旨在说明这是一种文化现象,决不是指责小说中的这一类虚构违离了历史的真实,因为小说是小说,正史是正史,而不囿于史实的种种虚构往往正是历史小说的魅力所在。不过,倘若有人把《魏略》的“单家子”也理解为姓氏,那就正如钱氏批评的那样:“妄之甚矣!”

(二)因误读“欢声”而虚构的情节

建安二十四年的汉中之战,曹操大将夏侯渊被刘备大将黄忠斩杀于定军山,这场推进三国鼎立的历史进程的重要战役在小说第七十一回《占对山黄忠逸待劳》中有绘声绘色的描述:

忠慌与法正商议,正曰:“渊为人轻躁,恃勇少谋。可激劝士卒,拔寨前进,步步为营,诱渊来战而擒之:此乃反客为主之法。”忠用其谋,将应有之物,尽赏三军,欢声满谷,愿效死战。黄忠即日拔寨而进,步步为营;每营住数日,又进。……黄忠逼到定军山下,与法正商议。……法正曰:“将军可守在半山,某居山顶。待夏侯渊兵至,吾举白旗为号,将军却按兵勿动;待他倦怠无备,吾却举起红旗,将军便下山击之:以逸待劳,必当取胜。”忠大喜,从其计。……渊分军围住对山,大骂挑战。法正在山上举起白旗;任从夏侯渊百般辱骂,黄忠只不出战。午时以后,法正见曹兵倦怠,锐气已堕,多下马坐息,乃将红旗招展,鼓角齐鸣,喊声大震,黄忠一马当先,驰下山来,犹如天崩地塌之势。夏侯渊措手不及,被黄忠赶到麾盖之下,大喝一声,犹如雷吼。渊未及相迎,黄忠宝刀已落,连头带肩,砍为两段。

跟正史对比,我们不难发现,黄忠“将应有之物,尽赏三军,欢声满谷,愿效死战”这个情节纯属小说家的虚构。《蜀志·黄忠传》的有关记载是这样的:

建安二十四年,于汉中定军山击夏侯渊。渊众甚精,忠推鋒必进,劝率士卒,金鼓振天,欢声动谷,一战斩渊,渊军大败。

请看,“欢声动谷”的场面,是在“金鼓振天”的背景下出现的,其中“欢声”应读为“讙声”,这不是因为受到犒赏而发出的欢乐之声,而是全军在金鼓声中向前猛冲猛打时爆发的震裂敌胆的喊杀之声。“欢”、“讙”二字古音相同,上古及中古文献里都有通用的例证。这里“欢”读为“讙”,指为了威慑对手而大声喧叫,它的同义词是“鼓噪”,所以《蜀志·法正传》对此事的记载是:“先主命黄忠乘高鼓噪攻之,大破渊军,渊等授首。”

弄清了正史“欢声动谷”的真义,也就不难看出小说中“欢声满谷”的情节是基于误读正史的虚构。不过,这种虚构并没有因为误读正史而成赘疣,相反,它为下面黄忠大获全胜的结局作了合情合理的铺垫。

附带说一下,把《蜀志·黄忠传》“欢声”误解为喜悦之声,又见于《汉语大词典》等大型辞书。辞书不同于小说,其中的误解应当消除。

(三)因不明“白衣”而虚构的节目

小说第七十五回《吕子明白衣渡江》特地在回目上表出“白衣”二字,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只能看下文:

蒙拜谢,点兵三万,快船八十余只,选会水者扮作商人,皆穿白衣,在船上摇橹,却将精兵伏于船中。次调韩当、蒋钦、朱然、潘璋、周泰、徐盛、丁奉等七员大将,相继而进。其余皆随吴侯为合后救应。一面遣使致书曹操,令进兵以袭云长之后;一面先传报陆逊,然后发白衣人,驾快船往浔阳江去。昼夜趱行,直抵北岸。江边烽火台上守台军盘问时,吴人答曰:“我等皆是客商,因江中阻风,到此一避。”随将财物送与守台军士。军士信之,遂任其停泊江边。约至二更,中精兵齐出,将烽火台上官军缚倒,暗号一声,八十余船精兵俱起,将紧要去处墩台之军,尽行捉入船中,不曾走了一个。于是长驱大进,径取荆州,无人知觉。

然而,文中虽然有了“选会水者扮作商人,皆穿白衣,在船上摇橹”及“发白衣人,驾快船往浔阳江去”的情节,但我们作为有一点生活经验或军事常识的读者还是要问:第一,精通水性的一批人既然已经“扮作商人”,为什么还要“皆穿白衣”?是不是当时的商人都以“穿白衣”为标志?第二,既然这批“会水者”的任务是“在船上摇橹”,那么,到底是“白衣”能在军事行动中起保护色的作用?还是在那个地区摇橹的船夫有“皆穿白衣”的习俗?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在小说里找不到明确的答案,从情理上也想象不出什么合适的解说,只能细看正史。《吴志·吕蒙传》说:

蒙至寻阳,尽伏其精兵中,使白衣搖櫓,作商贾人服,昼夜兼行,至羽所置江边屯候,尽收缚之,是故羽不闻知。

正史的“白衣”,在汉魏六朝有两种常见的用法:一是用作名词,指在官府里趋走的下人,因为他们的衣著跟平民一样,不象官府中有身份者能穿上形形色色的公服。二是动词性短语,指脱去公服而著便装,例如《东观汉记·赵孝传》:“每告归,常白衣步担。”意思是说,赵孝每当从官府中请假探家的时候,都脱掉公服,换成便装,挑着行李步行而归。又如《晋书·孔坦传》载叛军苏峻进攻台城之时,台城里有不少官员都照例装上了军装,“坦谓人曰:‘观峻之势,必破台城,自非战士,不须戎服。’既而台城陷,戎服者多死,白衣者无他。时人称其先见。”所谓“白衣者无他”,指事先脱掉军装的人员没有遭到叛军的杀害。就《吴志·吕蒙传》的“白衣”而言,尽管代入上述两种意义和用法似乎都可以讲得通,但后一种更为可取。同《晋书》一样,《吴志·吕蒙传》的“白衣”也应当是动词性短语,指脱去军装。所谓“尽伏其精兵中,使白衣摇櫓,作商贾人服”的意思应当是这样:吕蒙把所有的精兵隐伏在船舱里,使一部分兵士脱掉军装在船面上搖櫓,并让搖櫓的那些士兵穿上商人的服装。在这里,“白衣”作为动词,跟泛指换装的“更衣”成了同义词,所以唐人杜佑编纂的《通典》卷一百五十四就把《吴志》的上述文句改写成:

伏甲于舟,使更衣为商人,以理征棹。

由于唐人离三国时代不远,所见的三国文献比后代人多,对《吴志》“使白衣搖櫓,作商賈人服”的解读当然比后人具备更优越的条件,因此杜佑笔下的“使更衣为商人”一句完全可以作为《吴志》的注脚。明乎此,则知《三国演义》把正史的“白衣”演绎为穿上白色的衣服,实出于对史文的误读。

其实,关于正史“白衣”的误读,并不限于小说。在文化史研究方面,清代学者周寿昌《思益堂札记·尚白》误以为古代的军队崇尚白衣,他说:“吴吕蒙白衣摇橹渡江,唐薛仁贵在军中好服白衣,则行军时亦不禁白。”殊不知薛仁贵的个人爱好是一个特例,史家为此特记一笔,恰恰说明了军中的服色并不“尚白”。在古籍今译方面,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三国志全译》仍然象早先出版的译本一样,把“白衣”译成“穿白衣”。如果说,小说完全允许基于误读的虚构,那么,正史的误解和误译就有商订的必要了。

(四)因不察讹字而虚构的情节

与曹仁大战的周瑜被曹军射伤以后,退守军营,卧床养伤,曹仁乘势前来挑战。面对这种形势,周瑜有什么表现?小说第五十一回《曹仁大战东吴兵》有相当精彩的虚构:

一日,曹仁自引大军,擂鼓呐喊,前来搦战。程普拒住不出。周瑜唤众将入帐问曰:“何处鼓噪呐喊?”众将曰:“军中教演士卒。”瑜怒曰:“何欺我也!吾已知曹兵常来寨前辱骂。程德谋既同掌兵权,何故坐视?”遂命人请程普入帐问之。普曰:“吾见公瑾病疮,医者言勿触怒,故曹兵搦战,不敢报知。”瑜曰:“公等不战,主意若何?”普曰:“众将皆欲收兵暂回江东。待公箭疮平复,再作区处。”瑜听罢,于床上奋然跃起曰:“大丈夫既食君禄,当死于战场,以马革裹尸还,幸也!岂可为我一人,而废国家大事乎?”言讫,即披甲上马,诸军众将无不骇然。遂引数百骑出营前。

“奋然跃起”时全然忘却了医嘱,慷慨陈词之后立即“披甲上马”,只引“数百骑出营”可谓视强敌如无草芥。就这样,小说把一个忠君爱国、舍生忘死、气吞山河的英雄形象活灵活现地呈献给读者。相比之下,宋本《吴志·周瑜传》就远远不如小说好看:

瑜亲跨马擽阵,会流矢中右胁,疮甚,便还。后仁闻瑜卧未起,勒兵就阵。瑜乃自兴,案行军营,激扬吏士,仁由是遂退。

其中“兴”字应当是“舆”的讹字,[2]唐人许嵩所撰的《建康实录》可供参考:

瑜与程普等追破仁军于南郡,瑜为流矢中其右胁,疮甚,卧。仁乃勒兵逼,瑜乃自起,舆行军阵间。仁闻,收军退走。

上引史料表明:周瑜因右胁伤势甚重,连站起来也很困难,当然更无法骑马;他勉力巡视营阵,也只能坐在舆车上让人推着。

历史必须尊重事实,小说不能没有虚构。由于“舆”字在宋本、元本《吴志·周瑜传》里已经变成了“兴”,取材于正史的小说家当然可以就此展开想象的翅膀,创作出令“诸军众将无不骇然”的神奇故事。

(五)因不明衍文及“五百”所虚构的施刑方式

小说在第一百十五回《托屯田姜维避祸》中讲述了蜀汉建兴十二年刘琰挞妻的故事,此事在全国轰动一时,因为这是最高统治者涉嫌淫乱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却说后主在成都,听信宦官黄皓之言,又溺于酒色,不理朝政。时有大臣刘琰妻胡氏,极有颜色,因入宫朝见皇后,后留在宫中,一月方出。琰疑其妻与后主私通,乃唤帐下军士五百人列于前,将其妻绑缚,令军以履挞其面数十,几死复苏。后主闻之大怒,令有司议刘琰罪。有司议得:“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遂斩刘琰。自此命妇不许入朝。

看了小说,不能不为刘琰挞妻的方式感到奇怪:第一,受刑者只是一个被“绑缚”的贵夫人胡氏,而施刑者却安排五百个军士。第二,刑具不是常用的鞭杖,而是每个军士所穿的臭鞋。第三,胡氏的受刑过程长得离奇:每个军士“以履挞其面数十”。以每人施刑一分钟计,则完成刑罚至少需要五百分钟,也就是八个半小时!

看了正史,才明白小说家虚构是在误读的基础上形成的。宋本《蜀志·刘琰传》云:

十二年正月,琰妻胡氏入贺太后,太后令特留胡氏,经月乃出。胡氏有美色,琰疑其与后主有私,呼卒五百挝胡,至于以履搏面,而后弃遣。胡具以告言琰,琰坐下狱。有司议曰:“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琰竟弃市。自是大臣妻母朝庆遂绝。

据此可知:第一,施刑者不是五百个兵卒,而是一个“卒五百”。清代学者潘眉认为“卒五百”的“卒”是衍文,而“五百”就是一个小卒,极有见地。[3]汉魏六朝时期,人们把服役于官府的士卒叫做“伍伯”,又写作“五百”,其日常工作是充当车卫前导或手执鞭杖行刑。三国时代的学者韦昭曾经从语源学的角度解读“五百”,他在《辩释名》里说:“‘五百’,字本为‘伍伯’。伍,当也;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陌中以驱除也。”(见《后汉书·宦者列传》李贤注)在这里,韦昭对“伍”、“伯”二字的释义是否符合语源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明了“伍伯”在三国时代的主要任务是官家出行时“使之导引当道”,说明了“伍伯”是役卒的俗称。刘琰对胡氏施以刑讯,旨在逼胡氏供出她与后主的关系,当时执鞭行刑的人理当是号称“五百”的役卒。第二,在逼供过程中,胡氏所受的刑罚主要是“挝”,即鞭打;“至于以履搏面”的现象只不过出现于刑讯的某个高潮时刻。第三,刑讯的主持人是刘琰,即使他鼓足干劲,也应当经过一两个时辰就告一段落,不可能废寝忘食地搞上八九个小时。

关于正史“卒五百”的误解,至今不但没有结止,似乎还有新的发展。比如说,红旗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现代文版三国志》把“呼卒五百撾胡”译成“便喊了很多士兵来拷打胡氏”,这种译文跟小说一样,把“卒五百”理解为五百个兵卒。又如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白话三国志》的译文是“便喝令兵卒击打胡氏五百下”,这种理解更加离奇,译者竟然把“五百”看成鞭挞胡氏的次数。

(六)因多重误解而虚构的场景

孙权临死的前一年,吴郡受到台风袭击,宋本《吴志·吴主传》载:

太元元年……秋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深八尺,吴高陵松柏斯拔,郡城南门飞落。冬十一月,大赦。权祭南郊还,寢疾。

唐许嵩《建康实录》载:

八月朔,大风,江海溢,平地水一丈……是月,风拔高树三千馀株,石碑磋动,吴城两门瓦飞落。

以上述史料为基础,参考《晋书》、《宋书》等有关文献,可知这次台风不但把吴郡高陵(孙坚墓)上松柏树连根拔起,而且使吴郡郡城南门上的瓦片全部飞落到地上。

这就是说,宋本《吴志》“郡城南门”后面脱落了“瓦”字,《建康实录》“吴城两门瓦”的“两”是“南”的讹字。[4]

既然宋、元时代的《吴志》已经脱落了“瓦”字,而其中“吴高陵”的“吴”(指吴郡)字又容易被后人误解为东吴的国名,所以《三国演义》第一百八回《丁奉雪中奉短兵》述及此事时就有了下面一段文字:

太元元年秋八月初一日,忽起大风,江海涌涛,平地水深八尺。吴主先陵所种松柏尽皆拔起,直飞到建业城南门,倒卓于道上。权因此受惊成病。

在小说家笔下,正史的“吴高陵”变成了“吴主先陵”;这个“先陵”地点也从正史的“吴郡”(在今苏州地区)转移到首都“建业”(在今南京地区);从吴郡南门上面飞落的瓦片则变成了倒立于建业南门道路上的松柏,并且这些松柏都是从遥远的陵墓上飞来的。

通过小说与正史的对照,可见郢书燕说乃是历史小说的一道十分有趣的风景线。

附注:

[1]《三国演义》版本很多,为便于寻检,本文暂用最近五十多年来流行较广的一百二十回本,即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初版、1973年再版的本子,这虽是清初毛纶、毛宗岗在旧本基础上修订的,但大体上保存了明代刊刻的《三国志通俗演义》的面貌。

[2]关于“舆”字,拙文《〈三国志〉斠议》曾有校证,见《文史》2000年第2辑。

[3]关于“卒五百”的“卒”是衍文,《三国志集解》引潘眉曰:“‘卒’字当衍。……‘五百’即‘卒’也。《传》言‘呼卒五百’,既云‘卒’,又云‘五百’,于文为复。”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的校点本《三国志》删掉了“卒”字,即采用潘说。

[4]对于“南门瓦”的讹脱问题,拙文《〈三国志集解〉笺记》曾有校证,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三国志丛考》。

(载于《中文自学指导》2006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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