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社会学研究,在中国虽非陌生但也较为冷门。研究这一主题的,大多是文学领域的学者,鲜见社会学者置身其中。
文学社会学的尴尬处境
即使在文学领域,在文学作品涉及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之间,个人智慧、文本形式和社会结构三重特征之间,对外部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排斥也相当严重。个中原因,直观地看是文学担心“庸俗”的社会学伤害文学的内部关系、个人智慧及文本形式,所以明海英等认为,“文学社会学的研究不能脱离文学本身。在借用其他学科研究方法时,不能离开文学的本体,也不应离开文学的审美特点”。若这一点难以做到,就只能忍痛割爱了:“什么方法都好,就是不能容忍社会学方法。”
文学拒斥社会学的根源,在于对自身自主性的担忧,怕社会学这头乱闯的大象打翻了瓷器店,如布迪厄所言,“担心将对艺术的爱置于解剖刀下会破坏乐趣,因为科学虽能让人理解,却不善于让人感觉”。因此,很多文学研究者通过彰显文学与科学的对立、个性和独特性同社会性和结构性的对立、纯个人体验的感性与普遍化的理性的对立来捍卫文学自主性。更为极端的文学捍卫方式,是伽达默尔式的:艺术不可诠释。这一点变相地表现在文学社会学者面对阿多诺的社会批评理论同西尔伯曼的实证主义文学社会学之间冲突时的无所适从上,以致难以确定文学社会学的定义和学科归属。
既引入社会学又确保文学不受其想象中的伤害的两全之策,反而捆住了文学社会学的手脚。检视国内不多见的相关论文,大多聚焦于何谓文学社会学、如何构建此分支学科等,使得文学社会学的形式至关重要,研究实践则付诸阙如。
相比于文学领域的热闹,社会学者似乎只把文学作品当作闲时消遣或睡前阅读小品,很少投以严肃的目光,国内社会学界尤甚。其中缘由,也许除了文学家把作品当作倾泻情感和价值的载体而社会学者恪守价值中立这一职业性格的对立外,就是社会学者自身的“无趣”和不愿玩文学“丧志”,更情愿将精力投入浩繁的田野调查、问卷设计和数据分析以实现经世济民的鸿鹄之志。社会学对文学的拒斥,是其诸多拒斥中的一种,以科学偏见为前提,其所付出的代价是想象力的日渐萎缩。
文学和社会学之间有内在的亲和性
当文学以自主、个性以及感性之名拒斥社会学,社会学反之以科学之名对文学的虚构性说“不”时,都忽略了最为根本的三点。第一,从来没有绝对的自主性和个性,任何作品都跟特定民情和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文学亦如此。第二,社会学不仅在方法上而且在本体论上转向费孝通所说的“将心比心”之时,正是像文学一样从“投入感”寻求另一种“普遍性”之际,如渠敬东所说,“社会学家有时候反而会像人文学者那样,在个案故事中去留意每一个情景,揣摩每一处细节,意会每一种别人流露出的心境”。因此,科学与艺术、文学与社会学、感性与理性、虚构与科学、自主与社会、个性与结构,并非二元对立的,而是相生相杀。第三,虚构不仅不独存于社会之外,而恰恰可能是敏感的作家用以理解和再现所处社会之民情和结构、想象美好社会的载体,并可能产生深远的实质效果,如《汤姆叔叔的小屋》,林肯评价其作者斯托夫人是“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因此,无论中外,文学体裁的学术写作并不鲜见,单说社会学引入中国以来,已成经典的就远有《金翼》,近有《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特别是在后现代转向中,田野研究作品不再被视为价值中立的反映论式研究而被看作一种“书写”时,社会学同文学的界限更是模糊不清了。
布迪厄在讨论社会学对于文学的价值时首先指出,文学表达和科学表达本质上了无差异,都企图再现社会世界最深刻的结构包括精神结构,只不过前者要让结构从读者眼前消失,而“科学试图毫不隐晦地说出事物的真相,并且要求被认真对待”。因此,社会学向文学的进入,就是要复活“作者和他们的环境”,“重建一种社会‘现实’”。当然,社会学家不能重复作家的工作,其所“追求的‘现实’不能任人简化为感性经验诉诸的直接材料;他不以让人看到或感觉到为目的,而是建立能够解释感性材料的心智关系系统”。这一点是社会学对于文学之意义的关键所在。心智关系系统之构建,必然会伤害作家所追求的独特性,但这只是文学社会学的一个阶段性结果,其最终结果,是“在空间的重建过程中更好地再现”这一独特性,即“通过与一个既成位置的精神认同,理解和感觉这个位置和占据这个位置的人的独特性及不同寻常的努力”。具体言之,社会学分析“在揭示信息公式、发生原则、存在理由的时候,为艺术经验与它共同产生的乐趣提供最好的辩护、最丰富的养分。通过科学分析,对作品的感性之爱能够在一种心智之爱中达到完美,这种心智之爱是将客体融合在主体之中,将主体溶解到客体之中,是对文学客体的特殊必要性的积极服从”。这里,社会学对文学,是平等的相互丰富的关系,而非主体对客体的支配关系。
具体到文学或大而言之艺术的社会学技艺时,布迪厄以如何对15世纪意大利绘画艺术展开社会学分析为例指出,要理解当时的绘画风格、需求和市场,先要重建当时意大利人的“道德和精神观点”,即社会条件。这个社会学的要求,可以看作是文学社会学的通则,中外概莫能外。鲁迅1927年在广州作的题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演讲,实在是布迪厄意义上的文学社会学范本。他不仅分析了个人文风和生活方式如何影响时代文风和后人,更为重要的是得出了一个非常社会学的结论:“即使是从前的人,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田园诗人’‘山林诗人’,是没有的。完全超出于人间世的,也是没有的。既然是超出于世,则当然连诗文也没有。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于世事未能忘情。”鲁迅的讨论明了但简洁。若能用布迪厄分析福楼拜《情感教育》的框架来分析魏晋时期的文学场,一定能产生既顺着鲁迅的思路又将之细致化和系统化的成就。布迪厄与鲁迅在文学社会学上超越时空的感同身受,表明文学和社会学之间有着内在的亲和性。
社会学从文学中找寻日常秩序的机制
在阿多诺和西尔伯曼之争中,呈现了两种文学社会学研究路径:文化批判理论结合马克思主义和康德美学理论,对文化异化现象展开揭露和批判,为后来的很多文学批评家所继承;实证主义文学社会学在承认现实的前提下对文学发生的各种社会条件进行总结和统计。法国文学社会学家埃斯卡皮接受后一路径,用量化方法厘清文学生产、发行和消费的总体规律。实证主义路径虽然没有进入具体文学作品内部,但在解构文学独立性方面却异曲同工;而且,其方法和结论都非文学特有,可迁移到其他任何研究对象和领域中;更为重要的是,过分注重文学的外部环境,可能忽略每一部作品和每一位作者对社会深刻和丰富的想象和建构。
因此,社会学应走进文学。这正是布迪厄倡导的。他对福楼拜《情感教育》的分析,就是从文学本身入手的典型。布迪厄的出发点是权力场,他把主人公的权力场同作者本人的权力场对接起来,“弗雷德里克的经历发生于其中的社会空间的结构,也成了作者本人居于其中的社会空间结构”,以此讨论包括福楼拜在内的法国知识分子群体的自主性的生成和演变。概言之,布迪厄超越了美学路径和实证主义的外部视角,从文学作品本身内容的分析切入,但又把作者的生境带入其中。他联系作者的社会处境来分析具体文学作品的人物和内容,从对文学作品内容和人物的分析中洞察作者对自身的思考,又将这个思考放置到更为宏大的文学场之中,但最终是把文学场当作更大的权力场的一部分,从而洞察知识分子的命运和前途。
布迪厄的问题意识不一定能为从社会学进入文学的学者所全盘接受,但其提出并实践的内外部世界相互穿梭和解释的方法,却应成为社会学者研究文学的必备武器和修养。近年来,国内社会学界涌现了少数几篇文学社会学论文,都自觉不自觉地沿着这一道路前行。郑少雄对阿来四部作品的系统分析,建立在作者对藏区和阿来本人的长期扎实的调查、访谈和研究的基础上,他以“在文献中作田野的方法”来理解阿来的作品,以阿来的作品为资料,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来重现“康区”的构成和变迁。肖瑛对《马桥词典》的解读,以他自身在湖南乡土社会的生活经历为基础,“马桥”与其童年和少年时期生活场景的对接,促使他把《马桥词典》当作一个人类学的田野文本,从看似散漫和无序的各种词条中找寻构成准自然社会之日常秩序的机制。杨璐则把笛福的作品《鲁滨逊·克鲁索》纳入社会理论脉络中理解,探索笛福在基督教传统无法安顿人心的时代如何找寻一条自我治理的良知之路。
读者或许会问:社会学的文学研究何以避免诠释不足或过度诠释?这个问题并非文学社会学所专有,任何研究都难以规避,且无万能解药。我们只能说,一方面,正如韦伯对理念型的使用和理解一样,社会学只有同文学对张到极点,才可能变身为锋利的解剖刀和明察秋毫的显微镜,才可能清晰地打量文学作品所蕴含的精神结构和社会结构。但是,对于这样一种两极之间的相互揭露,不能抱绝对的信任,需要近距离的“投入感”来引入和补充。唯当研究者对具体作家及其作品有一见钟情式的共感,对其所处场景有细致和整体的把握和感受时,社会学的工具和刀法才会尽可能地贴近原作本身,又把原作引向它和它的作者没有明说的广阔的社会空间和历史场景。另一方面,文学无需担忧被过度诠释或隔靴搔痒。不同于不是每个人都可抵达的实地田野,文学作品一经出版即有了公共性,任人阅读和评说,没有谁会把社会学家的解读当作文学作品本身,或当作理解原作的唯一标准,它不过提供了一个理解的视角,它和它所解读的文学作品一样,可作为评说的对象。
总之,对社会学而言,走进文学,同走进历史一样,不是为了多一个分支学科或分析对象,而是唤醒社会学者反思自身,走出学科本位主义的藩篱,去体受文学对现实生活的情感投入和书写,唤回社会学者被抽象经验主义遮蔽的朴素情感,不仅在情感交通中发现问题,而且在理性和情感的互助中洞察人的生活和社会运行的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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