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人逸事
孙犁
一
旧式婚姻,过去叫做“天作之合”,是非常偶然的。据亡妻言,她十九岁那年,夏季一个下雨天,她父亲在临街的梢门洞里闲坐,从东面来了两个妇女,是说媒为业的,被雨淋湿了衣服。她父亲认识其中的一个,就让她们到梢门下避避雨再走,随便问道:
“给谁家说亲去来?”
“东头崔家。”
“给哪村说的?”
“东辽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成不了。”
“男方是怎么个人家?”
媒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就笑着问:
“你家二姑娘怎样?不愿意寻吧?”
“怎么不愿意。你们就去给说说吧,我也打听打听。”她父亲回答得很爽快。
就这样,经过媒人来回跑了几趟,亲事竟然说成了。结婚以后,她跟我学认字,我们的洞房喜联横批,就是“天作之合”四个字。她点头笑着说:
“真不假,什么事都是天定的。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里来!”
二
虽然是封建婚姻,第一次见面却是在结婚之前。定婚后,她们村里唱大戏,我正好放假在家里。她们村有我的一个远房姑姑,特意来叫我去看戏,说是可以相相媳妇。开戏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戏台下等我。她拉着我的手,走到一条长板凳跟前。板凳上,并排站着三个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着大辫子。姑姑叫着我的名字,说:
“你就在这里看吧,散了戏,我来叫你家去吃饭。”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那时姑娘们出来看戏,虽在本村,也是套车送到台下,然后再搬着带来的板凳,到照棚下面看戏的。
结婚以后,姑姑总是拿这件事和她开玩笑,她也总是说姑姑会出坏道儿。
她礼教观念很重。结婚已经好多年,有一次我路过她家,想叫她跟我一同回家去。她严肃地说:
“你明天叫车来接我吧,我不能这样跟着你走。”我只好一个人走了。
三
她在娘家,因为是小闺女,娇惯一些,从小只会做些针线活;没有下场下地劳动过。到了我们家,我母亲好下地劳动,尤其好打早起,麦秋两季,听见鸡叫,就叫起她来做饭。
又没个钟表,有时饭做熟了,天还不亮。她颇以为苦。回到娘家,曾向她父亲哭诉。她父亲问:
“婆婆叫你早起,她也起来吗?”
“她比我起得更早。还说心痛我,让我多睡了会儿哩!”
“那你还哭什么呢?”
我母亲知道她没有力气,常对她说:
“人的力气是使出来的,要伸懒筋。”
有一天,母亲带她到场院去摘北瓜,摘了满满一大筐。母亲问她:
“试试,看你背得动吗?”
她弯下腰,挎好筐系猛一立,因为北瓜太重,把她弄了个后仰,沾了满身土,北瓜也滚了满地。她站起来哭了。母亲倒笑了,自己把北瓜一个个拣起来,背到家里去了。
我们那村庄,自古以来兴织布,她不会。后来孩子多了,穿衣困难,她就下决心学。从纺线到织布,都学会了。我从外面回来,看到她两个大拇指,都因为推机杼,顶得变了形,又粗、又短,指甲也短了。
后来,因为闹日本,家境越来越不好,我又不在家,她带着孩子们下场下地。到了集日,自己去卖线卖布。有时和大女儿轮换着背上二斗高粱,走三里路,到集上去粜卖。从来没有对我叫过苦。
几个孩子,也都是她在战争的年月里,一手拉扯成人长大的。农村少医药,我们十二岁的长子,竟以盲肠炎不治死亡。每逢孩子发烧,她总是整夜抱着,来回在炕上走。在她生前,我曾对孩子们说:
“我对你们,没负什么责任。母亲把你们弄大,可不容易,你们应该记着。”
四
一位老朋友、老邻居,近几年来,屡次建议我写写“大嫂”。因为他觉得她待我太好,帮助太大了。老朋友说:
“她在生活上,对你的照顾,自不待言。在文字工作上的帮助,我看也不小。可以看出,你曾多次借用她的形象,写进你的小说。至于语言,你自己承认,她是你的第二源泉。当然,她瞑目之时,冰连地结,人事皆非,言念必不及此,别人也不会作此要求。但目前情况不同,文章一事,除重大题材外,也允许记些私事。你年事已高,如果仓促有所不讳,你不觉得是个遗憾吗?”
我唯唯,但一直拖延着没有写。这是因为,虽然我们结婚很早,但正像古人常说的:相聚之日少,分离之日多;欢乐之时少,相对愁叹之时多耳。我们的青春,在战争年代中抛掷了。以后,家庭及我,又多遭变故,直到最后她的死亡。
我衰年多病,实在不愿再去回顾这些。但目前也出现一些异象:过去,青春两地,一别数年,求一梦而不可得。今老年孤处,四壁生寒,却几乎每晚梦见她,想摆脱也做不到。按照迷信的说法,这可能是地下相会之期,已经不远了。因此,选择一些不太使人感伤的片断,记述如上。已散见于其他文字中者,不再重复。就是这样的文字,我也写不下去了。
我们结婚四十年,我有许多事情,对不起她,可以说她没有一件事情是对不起我的。在夫妻的情分上,我做得很差。
正因为如此,她对我们之间的恩爱,记忆很深。我在北平当小职员时,曾经买过两丈花布,直接寄至她家。临终之前,她还向我提起这一件小事,问道:
“你那时为什么把布寄到我娘家去啊?”
我说:“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
她闭上眼睛,久病的脸上,展现了一丝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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