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
首先我们来审题。这个题目里一共有三个关键点:1古代有剥皮刑法,2剥皮刑法跟朱元璋有关联,3用水银灌入剥皮。我先亮观点。剥皮这个恐怕是有的,剥皮和朱元璋的关联是很可疑的,水银剥皮一定是假的。
中国知网上认真讨论这个问题的有两篇论文,分别是赞同朱元璋剥皮的《
剥皮法试考
》和质疑朱元璋剥皮的《
朱元璋惩贪“剥皮实草”质疑
》这两篇文章。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后者质疑的那篇文章的可信度更高。前者赞同的由于年代太早,充满了阶级对立的观点,不是一篇好论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前者不具有真实性或者后者的结论正确。
剥皮这个问题最早进入大家的视线是因为鲁迅先生,这厮因为生病,就一个人闷着看古籍(笔者极度羡慕中),一见剥皮就兴奋得不行,写了一篇《
病后杂谈
》,其中第二节就是讲这个问题。鲁迅是个文献学功底非常好的人,注意他这篇杂文里提到的几个剥皮人士中没有一个是朱元璋,分别是朱棣,张献忠,孙可望,相对应的被害人分别是景清,张献忠的被害人不明,和御史李如月。
那么为什么大家有种印象这个令人发指的事情是朱元璋干的呢?最有力的支持老朱剥皮的文献是《明史 海瑞传》,里面撇到那么一句。说海瑞七十二的时候终于获得重用,诏为吏部右侍郎,但是海瑞已经太老了,干不动了,就上奏谈了谈他认为的振兴国家的办法。上奏是这样的:
.......大略谓:“陛下励精图治,而治化不臻者,贪吏之刑轻也。诸臣莫能言其故,反借待士有礼之说,交口而文其非。夫待士有礼,而民则何辜哉?”因举太祖法剥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谓今当用此惩贪。其他规切时政,语极剀切。独劝帝虐刑,时议以为非。御史梅鹍祚劾之。帝虽以瑞言为过,然察其忠诚,为夺鹍祚俸。
意思无非是老朱法律严峻所以没人贪污,劝皇上用祖制整一整风气这样。首先,这里不是直接引用,海瑞折子的原文已经找不到了,所以难以判断他原文提过剥皮没有,这里我们就相信《明史》(因为明史一般是非常靠谱的),即便他提到了,海瑞已经是万历年的人了,他记得朱元璋剥皮,是值得高度怀疑的。为什么呢?因为朱元璋本人不记得。
在《
朱元璋惩贪“剥皮实草”质疑
》这篇论文中作者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力的反对朱元璋剥皮的观点。那就是由朱元璋本人亲自主持编写的大明法律著作《大诰》案例汇编系列和法典《大明律》中,都没有提到剥皮这两个字。那么这里就有人要问了,没写进去也有可能是因为剥皮实在是过于令人发指了,所以就被隐去了。我表示“呵呵”。本人撸过老朱所有的存世朱批和部分实录,自认对老朱的性格特征是非常了解的。以他的性格,如果能够震慑犯罪,而又有剥皮这样好的办法,一定是敲锣打鼓地实施剥皮并记录在案的。相对应的,凌迟这种同样级别的酷刑,就是多次出现在《大诰》系列和《大明律》中的:
谋反大逆
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及大逆谓谋毁庙卜陵及官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子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大明律》
御史刘志仁、周士良出巡不守法纪, “受银一百五十两、金三十四两、钞二万五千二百贯” , 还有其他种种劣迹, 终被“凌迟示众” 《朱元璋惩贪“剥皮实草”质疑》引用《大诰三编》
老朱剥皮这种说法,盛行于万历年间,由于当中年代差异太大,高度可疑。我看过的多条控诉老朱剥皮的文献,都是万历成书的:
又上疏请征贪官,复国初剥皮囊草之制,时情尤恨之。御史梅鹍祚,因劾瑞导上法外淫刑,得旨亦云瑞偶失言,仍留供职《万历野获编》
国朝初严于吏治, 宪典火烈, 中外臣工少不称旨, 非远戍则门诛,死者甚众。吏守贪酷, 许民赴京陈诉, 赃至六十两以上者, 枭首示众, 仍剥皮实草, 以为将来之戒。《稗史汇编》
尤其是《稗史汇编》这条记录不可信的原因,在《
朱元璋惩贪“剥皮实草”质疑
》这篇论文中已经详细论述过了。这里我并不是质疑野史的真实性,只是这几笔记录都是和当事人相隔年数过于巨大的野史,和《大明律》《大诰》这类由当事人组织记录的材料发生冲突时,野史是不可信的。
以上解决了关键点2,那就是朱元璋剥皮的可疑度非常高,应该可以说他没剥过别人的皮。
然后我们来解决关键点3,就是水银剥皮法,为什么我说这绝对是假的呢?
且不论这种说法从生理上简直不可能是真的,还因为提出这种剥皮法的其实是一本小说,是一位叫陆士谔的人写的《清朝秘史》,通体行文来看是一部脑洞体小说,不具备史学意义。原文如下:
解到洋人,不问是兵是将,是商是民,一例剥皮处死。那剥皮的刑法,最是惨酷不过,用小刀先把那人脑袋上割裂成几条缝儿,就将水银倒下,周身轻拍,等到皮里腠外,没一处不灌注满足,才拎住割破的皮口,用力向下一脱,顿时活剥成个血人儿。论到人道主义,这原是很不行的事情。然而裕钦差此时只图快意,哪里管什么人道不人道?这几个月里,不知被他活剥掉几许洋人。怒还未泄,又令军民搜掘洋人尸首,架火焚烧。这种举动传布到广东,英人异常愤怒,誓必兴师报复。
我不得不说这个脑洞开得确实优秀,因为他提出的这种方法令我肠胃翻转恶心不已过目不忘,简直就认定了如果有这样一种刑法,这便一定是实施的方法了。然,无卵用。
那么剥皮大概是如何实施的呢?
一位正经的史学人士,应该不会恶趣味到认真记录剥皮之法的程度,所以这里所有的引述材料大多是来自野史,其可信度都有限,但是当严肃史料不载的时候,我们唯一可以参考的也只有野史了,但是就算可信度有限,也远远超过水银剥皮这种说法。毕竟就算是脑洞出来的,也是同年代的人脑洞出来的,哪怕是捕风捉影,也是有风的。
而这些资料中唯一的正史还是《明史》,明史有三次提到剥皮,第一次是海瑞的奏折前面说过了,第二次的主要控诉对象是魏忠贤,但是并没有多展开,也是略略提一句,最后一次是张献忠,这个就比较详细了:
献忠......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伪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皆坐杀人少,剥皮死,并屠其家。
而野史所记载的剥皮事件,大多也都和张献忠、孙可望有关联,说得也就更详细了。鲁迅在《
病后杂谈
》中戏称有两种剥皮法,一种是张献忠式剥皮法:
又,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鲁迅引用了《蜀龟鉴》
我这里还有一笔文献也是类似的说法,这两笔文献的作者都是道光年间的人,可能会互相参考:
献忠动剥人皮,剥皮者自项至尻,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毙,倘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甲申朝事小纪》
大概的意思是从背部开刀,由上至下从头/脖子处拉一刀一直到屁屁,然后从后面把整个人脱出来,刑法的奥义在于不能让人马上挂,必须要让受害人存活一天,不然行刑的人也要处死。
鲁迅提到的另一种是孙可望式,又更加详细了:
可望得应科报,即令应科杀如月,剥皮示众。俄缚如月至朝门,有负石灰一筐,稻草一捆,置于其前。如月问,‘如何用此?’其人曰,‘是揎你的草!’如月叱曰,‘瞎奴!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也!’既而应科立右角门阶,捧可望令旨,喝如月跪。如月叱曰,‘我是朝廷命官,岂跪贼令!?’乃步至中门,向阙再拜。……应科促令仆地,剖脊,及臀,如月大呼曰:‘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可望名,大骂不绝。及断至手足,转前胸,犹微声恨骂;至颈绝而死。随以灰渍之,纫以线,后乃入草,移北城门通衢阁上,悬之。
鲁迅引用了《安龙逸史》
孙可望式就不需要让受害人存活过久了,还是先从背部拉长线到屁屁,再断手足四肢,把受害人翻过来从前胸剥,到颈部的时候受害人死亡。最后剥下来的皮要缝好,加入稻草,然后悬在城门上示众。这就是所谓的剥皮草揎。
好了,以上解决了关键点3,水银剥皮是绝对不正确的。
那么最后就是非常麻烦的关键点1了。我们看到上面这许多材料,会发现一点,这要么是万历年间大家私下里写写的野史,要么就是是清代人写的,有没有故意去黑老朱、其他明代皇帝,和明末农名起义首领之嫌,是非常值得考虑的。当然我也没有为张献忠他们洗白的意思,他为人应该是比较残暴恶趣味的。但是,我在殆知阁史藏的部分查剥皮,共得125个结果,子藏共得100个结果。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应该不是空穴来风的,至于有没有上文诸多材料里面那么绘声绘色,那是另一回事情。
最后,这道题目答得我恶心得不行,请注意知识产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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