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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话之:火!都给我钻起来

中国神话之:火!都给我钻起来人类在烈日和黑夜的交替中活了不知多少年。每当日落西山,太阳收走了它最后一点余晖,恰巧月亮姐姐也不在家,人类面对一抹黑的孤独又是怎样一种孤独?但连打破这种孤独的方式也许都是偶然的

人类在烈日和黑夜的交替中活了不知多少年。每当日落西山,太阳收走了它最后一点余晖,恰巧月亮姐姐也不在家,人类面对一抹黑的孤独又是怎样一种孤独?

但连打破这种孤独的方式也许都是偶然的,它来自于一个更孤独的年轻人——燧人。《尸子》云:“ 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

翻白了,就是一个叫燧人的年轻人,孤独地仰望漫天的星辰,然后亲自试验了五种木材,不停的摩擦、摩擦,于是火生了。

这几乎符合我们这个民族一贯的浪漫想象,给一切标志性事件都要找一个神奇的代言人,这种浪漫怪诞的想法在东晋王嘉的《拾遗记》里体现得尤为明显:《拾遗记》云:

“燧明国有大树名燧,屈盘万顷。后有圣人,游至其国,有鸟啄树,粲然火出,圣人感焉,因用小枝钻火,号燧人氏。”

就是说,燧明国有一棵大树,名字叫燧,老大,贼大、相当大,后来有一个圣人,来到这里,看见有鸟儿啄树,树间发出灿烂的火花,圣人大悟,便开始用小树枝钻木取火,最后大家都叫他燧人氏。

这些神乎其神的记载里,都似乎在佐证一个事,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远古时代,大家内心里都渴望有一个如神的人来带领大家,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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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拾遗记》本身就是一本搜神体的志怪小说,就像我们小时候的晚上听一些老人讲的一些离奇古怪的事,许多根本就没有任何出处,但仔细一想,它其实暗又符合了我们天生爱幻想的民族性格。

《古史考》云:“太古之初,人吮露精,食草木实,山居则食鸟兽,衣其羽皮,近水则食鱼鳖蚌蛤,未有火化,腥臊多,害肠胃。

于使(是)有圣人出,以火德王,造作钻燧出火,教人熟食,铸金作刃,民人大悦,号日燧人。”

几乎是同一时代的(晋朝),有关火的记载,《古史考》本来是要校正《史记》存疑之处的一本书,但其文学性又相当高,用不可求证来求证不可考,在取证时,大多只能从自己的主观判断为主,所以其可靠性也是要大大的存疑的。

那么,西方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用火的呢?这里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小故事,就是普罗米修斯为凡人盗取天火。

这和我们东方的钻木取火看似相近,其中蕴含的哲学寓意却大相径庭。东方的传说是向自然取火,西方却是向天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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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一盗,由此引发的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性也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这里暂且按下不表,有兴趣作东西方文化比较的朋友可以自行钻研,求证。

更有意思的是,无论是东方的神话,还是西方的神话,都乐意把一个事件归功于某一个人的能力,其实也是一种内心的崇拜。也许火的第一次使用,就是一次很偶然几乎没有神迹可循的平常事。

就是,一个年轻人百无聊赖,他要在一段枯木上钻一个洞,以记录他刚刚结束的一段恋情,他费力得钻啊钻啊,忽然,枯木着了起来,他成了第一个钻木取火的人。

但强大的历史记忆和众口铄金的演绎,让他不得不是燧人氏,要不然呢?还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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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读上古神话很有意思,它既有我们这个民族最朴素的现世渴求(吃饱、穿暖、睡好),又有我们内心最灿烂的此生愿望(美好、浪漫、脱俗)。

但无论如何,如恩格斯所说,正是火的发现和使用,使人类第一次可以支配一种自然力,并最终把人类和动物彻底区分开来。

从这个意义来说,无论是燧人氏、普罗米修斯还是无名氏,都是不可或缺的文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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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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