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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第一假父子:刘备为何要杀养子刘封?

蜀中第一假父子:刘备为何要杀养子刘封?“刘封悖论”冲破诅咒,大放异彩,好戏连台

魏略翻译及原文_魏略是正史还是野史_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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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十四年(219),应该是春末或初夏吧,三国——更准确地说是汉末,因为建安还算东汉年号——最酷的养父与最衰的养子,在汉中阳平关前相遇:

太祖(曹操)在汉中,而刘备栖于山头,使刘封下挑战。太祖骂曰:“卖履舍儿,长使假子拒汝公乎!待呼我黄须来,令击之。”乃召彰。彰晨夜进道,西到长安而太祖已还,从汉中而归。彰须黄,故以呼之。

——《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略》

刘封何许人?《三国志·刘封传》说:

刘封者,本罗侯寇氏之子,长沙刘氏之甥也。先主至荆州,以未有继嗣,养封为子。及先主入蜀,自葭萌还攻刘璋,时封年二十余,有武艺,气力过人,将兵俱与诸葛亮、张飞等溯流西上,所在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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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刘封。来源/94版《三国演义》截图

罗子国乃春秋古国,灭于楚,秦统一六国后置罗县,治所在今湖南汨罗市西北,隶于长沙郡。刘封本姓寇,应属罗子国封君罗侯之后裔,于刘备为异姓。

建安六年(201)袁绍败后,刘备南奔刘表。建安十二年(207)曹操南征,遂有赤壁之战。《三国志·蜀二主妃子传》说,后主刘禅出生于刘备奔荆州后,当阳长坂之败,后主在襁褓中,赖赵云保护,免为曹军所掳——刘备可谓“刘跑跑”,是一碰上危急就第一时间丢下妻儿跑路保命的人,他的妻小竟然两次为吕布所掳,一次为曹操所得。

刘封被养,当为建安六年至十年间事。刘封为长沙刘氏外甥,可能少养于舅家。此种情形为乱世常见,《三国志》所记即有数例,如广陵陈矫出嗣舅氏;蜀将马忠、王平少养外家;吴将朱然本为朱治外甥,后过继为子。刘封以长沙刘氏之甥的身份被刘备养为子,虽曰异姓,却勉强多了一层拟外亲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其时刘备初遭大难,寄人篱下,前途未卜,未有子嗣,而刘封已成年,且力大孔武,据此可以推定,刘备看中的是小伙子武勇可用,又对自己的生殖能力不太自信,有就此养之为嗣子的明确态度,刘封被养即改姓,也是一个旁证。不妨套改诸葛亮《出师表》的句式,刘封是“被养于败军之际,拟嗣于危难之间”。刘封也没白吃养父家的饭,收蜀之战所在克敌,屡立功勋。就说阳平关前这场战事,刘备拒险扼守,总的战略是不战以疲敌,却让刘封下山挑战。曹操一面大骂刘鞋匠自当缩头乌龟让假子送死,一面认真配合,远调自己亲生的黄须儿曹彰来“打假”,曹彰于曹操诸子中最勇猛,力能格兽,且有将才。这个动作,间接说明刘封武艺超群,这出“打假”大战若发生,激烈精彩程度,或不亚于张飞战马超。

血亲黄须儿与罗侯刘假子没在阳平关前大战三百回合,此后也再没机会对面过招,因为刘封已活不到第二年。阳平关之役后,刘备稳占汉中之地,旋师成都,自封汉中王,立阿斗为太子,听关羽之计,出刘封会同孟达攻打上庸(今湖北竹山县西南)。其后荆州战场形势发生逆转,关羽水淹七军后为孙吴所袭,兵败被围,刘封、孟达不救。关羽败没不久,刘封又与孟达发生争执,孟达叛归曹操,写信招降刘封。在信中,孟达先分析这对蜀中第一假父子的关系和刘封的危险处境:“今足下与汉中王,道路之人耳,亲非骨血而据势权,义非君臣而处上位……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孟达接着指出刘封犯了“三非”:“弃父母而为人后,非礼也;知祸将至而留之,非智也;见正不从而疑之,非义也。”并替他设计易帜归宗、复姓封侯的人生新程途:

以足下之才,弃身来东,继嗣罗侯,不为背亲也;北面事君,以正纲纪,不为弃旧也;怒不致乱,以免危亡,不为徒行也。加陛下(魏文帝曹丕)新受禅命,虚心侧席,以德怀远,若足下翻然内向,非但与仆为伦,受三百户封,继统罗国而已,当更剖符大邦,为始封之君。

刘封无法准确判断形势,做出决断,败回成都后,果然被赐自尽,临死发出叹息:吾恨不听孟子度之言!

孟达的信,让我们想起王允策反吕布时两人的对话:

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布遂许之,手刃刺卓。

——《三国志·吕布传》

耳边响起两条同出《左传》的华夏民族古老训诫:

“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清人黄景仁《咏史二章》第一首打头一句,就是“何事不可为?必欲为人子”。

如同三国知名养子吕布,刘封与他一样,均借武勇、军功成为当世枭雄的养子。如果我没记错,这一类型的养子,在此前的中国历史中还没有谁真正浮出水面,成为代表性人物(宦官养子除外),这对难兄难弟,恰好代表了一个即将大批出现、大行其道的养子“新品种”,暂且给这一类型的养子贴个标签,叫功利型养子。

古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养子,或者可能养子?要之有三:

一、本人无子,须要养子继嗣,以负担起养老、祭祀责任,并继承财产、爵位,此可谓继嗣型养子。

二、收恤孤儿,使孤有所育,多见乱世,尤其是由乱入治,社会秩序开始恢复、重建之时。一方面战乱或饥荒导致孤儿遍地,亟待有人收恤抚养;一方面社会经济与生活渐趋安定,亟待胜残去杀,春育海涵,以回元气。这一类型,可谓救恤型养子。

三、个体双方有可以互补的资源,也急需相互利用,缘此结为父子,此即功利型养子。赖以互补的资源,一方多为武勇、财富,一方则是权势、名位。与此类似,约为兄弟、联婚、结盟也是互补的常见形式。

当然还有第四种:娱乐型养子。但此非常人俗人所能为,在此不做赘述。

一个悖论显露出来:这三种类型的养子,主要是继嗣型养子与功利型养子,虽同为养子,但条件、目的、标准、可能导致的结果等非常不同,甚至存在本质冲突与彼此排斥!不妨将这种冲突和排斥命名为“刘封悖论”,因为刘封的身份、定位、处境一直在继嗣型与功利型养子间摇摆变化,最终脑袋掉落。

以父系血亲为唯一继承依据的宗法系统严格排斥异姓外宗继嗣,即“异姓不得为后”。无子绝嗣而养子,得先从同姓昭穆相当的人(通俗地讲就是同宗兄弟的儿子)中选择嗣子。滋贺秀三在《中国家族法原理》中有个说明:“……换言之,可以说不存在儿子这样的作为第一顺序的必然继承人的时候,作为第二顺序的同宗昭穆相当的人拥有潜在性的某种程度的继承期待权。这样一来,当然就成了设立可以阻止财产由于个人的一时高兴传承给同族之外的人的机制。”作为日本学者,滋贺氏还特别提醒读者注意“养子”词义在中文中可能发生的含混:“……用日语可以称为养子的,在中国的社会性的现实之中,除了上述的‘嗣子’之外,还存在称之为‘义子’的不一定以继承为目的的恩养性质的养子。”

这一比较与提醒,直指内在的悖论。

所谓恩养性质的“义子”,通常属于功利型养子,恩在功利中,恩在彼此需要和相互利用中,“甘心谓人父”的原因,是“乃知腥膻所,万物任驱指”(黄景仁《咏史二章》)。春秋以降宗主养客收门生,宾客门生要有所长,能为主者所用,如孟尝君之客,上至冯谖谋窟,下至鸡鸣狗盗,关键时刻总得有脱颖而出的能耐。三国血火乱世,金鼓杀伐是硬道理,血亲兄弟儿孙不争气,原有部曲、门客人才不济,或者手续太啰唆,好不容易碰上个力能扛鼎的万人敌,恩养结拜更直接、快捷。而显然,《三国志》乃至这一时期其他主要史乘的撰者,还没把注意力放在对这方面信息的收集上,魏将韩浩、文鸯均因无子或亲子去世绝嗣,由养子继嗣,我们才由此知道这两人有养子,类似情形可能还有不少。在战场上、在征战天下互相利用中,需要双方各具对方稀缺的资源,有真本钱、硬通货。通常情况下,正是在家族以内无法找到有力人选、顶真靠山,才需要恩养结拜。正因此,功利型养子基本属异姓养子,“异地附瓜葛,他山托乔梓”(黄景仁诗,《咏史二章》),直接冲击“异姓不养”的原则。虽然这种性质的养子多等同于“义子”“假子”,但既存父子名分,就不排除特殊情况下被指定为继承人或篡夺上位的可能,那么结果便是“莒人后鄫,灭也”。

我想请大家特别注意的是,不管极端的情形有没有出现,就拟亲系统作为宗法社会的破壁剂与能量交换补充机制的特殊作用而言,功利型养子对血亲系统的冲击力最强,也最能发挥拟亲机制的积极作用,律令礼教中关于继嗣养子的诸多规范,恰恰表现了宗法体系对这种作用的恐惧与抵制。在天下相对太平、治理有序的时期,这种狙击相当在效,但一遇战乱,即崩坏溃决。刘封本姓寇,于刘备为异姓,但幼依刘姓外家,由此产生一重似是而非的模糊色彩,这种模糊在刘备未有亲子之时,与武勇结合,恍惚已足够支持他成为继嗣型养子的合适人选,但刘禅的出生,一下子把原来潜藏在底层的功利型养子的实质标揭出来,而他自己却未能清醒意识到这种转变已导致他的身份、作用向反面转化,被视为血亲储君的正面威胁。刘封既已悖理违情而浑然不觉,必当为悖论所杀。

“莒人灭鄫”的典故,在中国古代屡被提起,几乎尽人皆知。莒、鄫是春秋时两个小国,莒人灭鄫,事在鲁襄公六年(前567),一个说法即鄫人将有莒人血统的外孙嗣立为国君,等于莒人后鄫,异姓入主,按“神不歆非类”的原则,宗庙已不血食,实为灭国。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三十“郭氏立异姓为后”条即援引此例:

无子而立族子,因昭穆之序,为子以奉宗祀,自天子达于士,一也;而天子因授以天下为尤重。异姓者不得为后,大法存焉。《春秋》莒人后鄫,而书之曰灭,至严矣。

与刘封相反,五代后周的皇帝郭威,则以养父身份被“刘封悖论”悖中。郭威无子,正常情形下,无子则立支庶,郭威干脆连支庶也找不出来:“为天子而旁无可立之支庶,古今仅一郭氏”,只好养异姓姻亲柴荣为子,并由其继承大统。“荣之得国,实以养子而受世适之命。”(王夫之语)不可否认,柴荣既以异姓入养而得据嗣子之位,同时也是个够格的功利型养子,早年已显示出过人的军事和治理才能,继位后更是南征北战,威震宇内,为赵宋四百年江山打下基础,但悲剧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柴荣为郭威养子时改姓郭,继位后改回原姓,据说是不改姓不知道如何安置他的亲爹柴守礼,莒人灭鄫的结果明明白白摆在那儿。王夫之不满柴荣这样做,遂有上述一段议论。

现在回头看,这么形容似乎不算过分:东汉末三国初的吕布和刘封,如绕开血亲,通过异姓养子的方式,另辟蹊径,争天下,登大宝。这对难兄难弟虽最终均未成功,但引领了方向,不久,当更大的乱世与南北大分裂到来时,在北方十六国的更迭争雄中,刘聪、石季龙、闽冉等养子皇帝就不客气地一个个闪亮登场了。

另一方面,“异姓者不得为后”虽早自西周春秋以来即被确认,但存世明文可考的完备法条始见于《唐律》,三国之世连同姓通婚都略过不论,而曹操的养子何晏疑娶其同母妹即曹操女儿金乡公主为妻,这方面的禁忌和相关规范更无从维护。《唐律·户令》规定:“无子者,听养同宗昭穆相当者。”并对违反者做出严厉处罚:“养异姓男者,徒一年;与者,笞五十。”同时对收恤孤儿规定了年龄:“其遗弃小儿年三岁以下,虽异姓,听收养,即从其姓。”(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十二《户婚律》)而反讽恰恰在安史之乱后的中晚唐至五代大爆发,中晚唐当权宦官与禁卫军将领乃至相关藩镇的关系基本以养父子的形式呈现与维系,五代武人狡客乃至富商大贾通过养子获得出身终成镇将王侯者比比可数,不少武人以宦官养子起家,本身又成大养父,即黄景仁所谓“更有呼父人,相步后尘起。父人复人父,谁非竟谁是”,“刘封悖论”冲破诅咒,大放异彩,好戏连台。

本文摘自《人中吕布:中国养子文化史》,有删节——

魏略是正史还是野史_魏略翻译及原文_魏略

《人中吕布:中国养子文化史(先秦至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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