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野史 > 【AT分类法讲座】第一讲:民间故事分类概述

【AT分类法讲座】第一讲:民间故事分类概述

【AT分类法讲座】第一讲:民间故事分类概述一、民间故事的分析和分类民间故事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开始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于是在经由种种方式大量采集以后,如何将所得的大量材料加以分类,就成了进行研究前最先要做的基本工作。

一、民间故事的分析和分类

民间故事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开始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于是在经由种种方式大量采集以后,如何将所得的大量材料加以分类,就成了进行研究前最先要做的基本工作。丁乃通先生把植物学的硏究作比喻来说明这种情形,他说:

“硏究民间文学,就像研究植物学一样,先要有人出去采集标本,再把标本编目分类,然后才能开始分析和探溯的工作。”

不过,由于民间故事的一些特性,作为一门学科的基本材料,它的分类和编目方法是和其他学科有所不同的。

第一,民间故事里的人、时、地都不是特定的,甚至也是不明确的。拿故事开始时常会说的一句话为例:“从前在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好心的农夫”,“从前”一词所指的时间是含糊的;“一个村子”的地点也是含糊的;“一个好心的农夫”则是很概念化的。其实,即使故事讲述者说了一个明确的时间,如“二十年前”、“一百年前”;说了一个明确的地点,如“某省某县某村”,并且给了农夫一个“张三”或“李四”的名字,也没有实质的意义。因为故事的主体是情节,是情节决定了一则故事会不会使人感到有趣或有意义而一再转述。在转述过程中,正是故事里人、时、地的概念化和含糊性,才能使故事弹性地适应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文化背景的讲述者和听众,因而广泛流传,生生不息。

第二、民间故事的原始创作是口头完成的,经过长期的口头转述,没有所谓的定本可言。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经由不同背景的叙述人讲述,会产生不少基本结构相同而风貌各别的“异说”。

第三,在有些故事中,除了主要情节,还有次要而可独立的部份,这种可以独立的部份,也常会以另一种外貌在其他故事中出现,成为其他故事的一部份;甚至单一情节的故事自身就以另一种外貌在其他故事中成为那则故事的一部份。例如利用蚂蚁穿九曲珠的情节(把珠孔一端涂蜜,再将线系在一只蚂蚁身上,并将蚂蚁放进珠孔另一端,使其循蜜香而带线穿越九曲孔道至涂蜜之珠孔),这个情节,在印度的佛本生故事里,这是作为佛陀前身的一位智者显示其智力的多种事件之一,所穿的是一块八角形宝石。在中国古籍里,它是一则让圣人孔子受窘的故事:当孔子无法以线穿过九曲的珠孔时,一个乡下采桑女教给了孔子这个办法,而且还附加一个说明:“如不肯过,以烟燻之”。在彝族和藏族的故事里,这个情节则是向女方求婚者必须先通过的几个试验之一。

基于这种情形,民间故事的分类便从两方面着手:一种是把个别情节从故事中分析出来,做情节单元的分类;另一种是就整个故事的性质和结构归纳出各种类型,做故事类型的分类

二、情节单元和单元分类

在故事情节的分析方面,是把故事里每一个叙事完整而不能再细分的情节作为一个单元,名之为“情节单元”(西方称之为motif,胡适旧译作“母题”,国内仍沿用)。这里所谓的“情节”,是指在生活中罕见的人、物或事。所谓“单元”,就是对这不常见的人、物或事所做的扼要而完整的叙述。

怎样是情节单元的“完整”叙述呢?情节单元可分为静态的和动态的两种。静态的情节单元常常只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如“一只生了角的老虎”。不过,“一只生了角的老虎”虽然在现实生活里是不存在的,但它在叙事中必须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才算“完整”。这种叙事中的真实存在总是经由这个动物在某处出现来表示,如“这座山上有一只生了角的老虎”。

至于动态的情节单元,常是以一个行为或一个行动为主体,并有这个行为的动机和结果。例如:“那个大力士单手拖动了一列火车”是一个完整的动态情节单元,它的主体是“一个人在单手拖火车”,动机是因为他(自称或被称为大力士)要证明他是大力士,结果是火车被拉动了(如果他拉不动火车,便不成为情节单元)。

又如:物主防偷,睡时把玉含在口中:小偷引他打喷嚏,翠玉吐出,即窃取而去。这不仅是一个情节单元,并且已经构成了一则故事。但是,如“他去喝了一杯茶”、“他把门关上”等,则不是情节单元,只是一个动作的叙述。在民间文学里,每一则可以称作故事的叙事,至少有一个“情节单元”,也可以有一个以上的“情节单元”。

把“情节单元”从各个故事中一一分析出来,再进行分类和编目,是一件既繁琐而工作量又十分巨大的工作。完成这件工作的是美国的汤普逊教授(StithThompson'1885-19?),他经过多年的努力,在1932-1936年间,完成了《民间文学情节单元索引》(国内称《民间文学母题索引》,后同)一书,后来又对这书作了大规模的增订,登录了四万多个“情节单元”,每个单元都注明出处,于1955年分为六册出版。

《民间文学情节单元索引》一书的收录范围甚广,除民间故事外,也包括了神话、传说、寓言、笑话、故事、歌谣等记录;在流传地区方面,涵盖了亚洲、欧洲、南北美洲、大洋洲、非洲各国的材料:在采集时间方面,则是古今作品兼容并取。因此,这书不仅是最早将民间文学情节单元较全面地细加分类的着作,也因其内涵具备国际性而为各国致力情节单元分类者所依用。

汤普逊将情节单元分为二十三个大类,每大类以A、B、C、D等字母表示(未用之三字母为I、O、Y)。内容及秩序如下:

A0—2899神话、诸物起源(Mythological Motifs)

B0—899动物(Animals)

C0—999禁忌(Tabu)

D0—2199变化、法术、法宝(Magic)

E0—799鬼、亡魂(The Dead)

F0—1099奇人、奇事、奇地、奇物(Marvels)

G0—699 妖魔精怪(Ogres)

H0—1599考验、检定(Tests)

J0—2799 聪明人、傻瓜(The Wise and the Foolish)

K0—2399机智、欺骗(Deceptions)

L0—499 天命无常、事有意外(Reversal of Fortune)

M0—499 预言、宿命(Ordaining the Future)

N0—899 好运、坏运(Chance and Fate)

P0—799 社会(Society)

Q0—599 奖励、惩罚(Rewards and Punishments)

R0—399 捕捉、拯救、逃亡(Captives and Fugitives)

S0—499 乖戾、残忍(Unnatural Cruelty)

T0—699 婚姻、生育(Sex)

U0—299 生活的本质(The Nature of Life)

V0—599 宗教(Religion)

W0—299 个性的特点(Traits of Character)

X0—1899诙谐、笑话(Humor)

Z0—599 其他(Miscellaneous Groups of Motifs)

在这二十三个大类之中,又各分若干次大类;次大类之下再分支类,支类之下再列细目。详细情形将在后面讲座再作说明和讨论。

三、故事类型和类型分类

就整个故事的内容和结构作分析,把基本内容和主要结构相同而细节却或有异的故事归集在一起,取同舍异,就成为一个故事类型。

大致而言,同一类型的故事常是一个故事的不同说法:这些不同的说法,是故事在长期的口头传述过程中,因人、事、地的不同而形成的。对成型的故事进行分类,并且架构起一个个比较完整的故事群,就是所谓的类型分类。

故事类型的分类,对数量日益众多的故事资料,不仅有驾简驭繁的功用,也便利了硏究者的检索和比较。在早期的多种民间故事类型分类中,最受人重视的是芬兰阿尔奈教授(Antti Aarne,1867—1925)在1910年发表的《民间故事类型索引》。

阿尔奈将所有的故事分为三类:(一)动物故事,(二)一般民间故事,(三)笑话。在这三大类中,再各依故事的主角和故事性质区分细类,总共列出了540个类型。阿尔奈也建议民间文学硏究者将每个民族的故事资料都按这个分类架构编目,以便进行故事的比较硏究。

接着是美国的汤普逊教授,他把阿尔奈的书译成英文,并且增设“程序故事”和“难以分类的故事”两大类,还加入了许多新材料,在1928年出版。不过,阿尔奈原书的材料局限于北欧,汤普逊虽然加入了许多新材料,但是,仍对南欧、东南欧和亚洲的故事触及不多。

七年后(1935)民俗学硏究会议(Congress for the Study of Folklore)在瑞典的隆德(Lund)举行,会中论及阿尔奈这书的修订问题,大家公认,如果世界各国的民间故事能用同一种分类法,做比较硏究就方便多了。后来,汤普逊教授在几个基金会的共同资助下,动员大量人力物力,费了五年时间,搜集各国新出的有关专文和书籍,将他的英译增订本再作增订,添入了许多新的类型,地区也扩及世界各国,确立了这个分类法的国际性,在1961年重新出版,名为《民间故事类型》(The Types of the Folktale)。

于是,这个分类架构就取阿尔奈(Aarne)和汤普逊(Thompson)两人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合称为AT分类法,被各国的民间文学工作者所采用,是各国民间文学工作者所公认的,也是实质上的一个国际性的分类法。

上一篇: 民间故事的当代讲述困境和转向问题探讨 优先出版.pdf
下一篇: 基本信息就是借助神话的表现形式或以神话为题材内容的小说,它起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