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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聊斋志异》篇目)

鸿(《聊斋志异》篇目)《鸿》是一篇文言短篇小说,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的篇目。

作者简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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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1640~1715),又名柳泉居士,聊斋先生,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淄博)人。早岁即有文名,深为施闰章、王士禛所重。屡应省试,皆落第,年七十一岁始成贡生。除中年一度作幕于宝应,居乡以塾师终老。家境贫困,接触底层人民生活。能诗文,善作俚曲。曾以数十年时间,写成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并不断修改增补。其书运用唐传奇小说文体,通过谈狐说鬼方式,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多所批判。著有《聊斋文集》、《聊斋诗集》、《聊斋俚曲》及关于农业、医药等通俗读物多种。还有文集13卷400多篇,诗集8卷900多篇,词1卷100多阕,以及俚曲14种、戏3部、杂著5种。

原文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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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弋人得一鸿[1]。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 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捉之。见其伸颈俯 仰,吐出黄金半铤[2]。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 而锺情若比!悲莫悲于生别离[3],物亦然耶? [1]

注释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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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1]弋(yì亦)人:射猎的人。弋,以绳系箭而射。鸿,大雁。

[2]铤:同“锭”。一锭五两或十两。

[3]悲莫悲于生别离:在悲伤的事情中,没有比夫妻生离更可悲伤的了。《楚辞·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1]

译文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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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有个射猎的人,一次打到一只鸿雁。他带着雁回家去,那只雄雁也跟着飞到他家,围绕着他房子飞来飞去。悲哀地鸣叫,直到天黑下来时,它才飞去。

第二天,打鸟的人很早就出去,见到那只雄雁早已飞来,飞叫着跟在他后边;接着就飞落在他的脚下。打鸟的人准备把雄雁一块捉住。但见它伸长脖子前俯后仰,吐出半锭黄金。射猎的人明白了它的意思,于是说:“你要用金子来赎你的妻子啊?”于是,就放了那只母雁。两只大雁在地上走来走去,好像是悲喜交集,接着就结伴飞了。打鸟人称称金子,有二两六钱多点。噫!禽鸟有什么理智,竟能这样钟情呢!人生悲莫悲于生离别,动物也是这样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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