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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的分类

史料的分类一、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一、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

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

(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二、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三、其他史料分类

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1)官方组织编写的史书和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应属于 “有意的史料”;

(2)官方遗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军事文件及其私人信件、日记等,这都是当时的人们在无意中留下的证据。应属于“无意史料”。

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

(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

(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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