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晋书》,就会使人想到唐太宗在《修诏》里讲的一句名言:“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意思是说,史书的作用大得很啊!唐太宗历来很重视修史,今存“二十五史”,其中就有六部史书是在唐太宗时期修成的。他的这篇诏书,就是指示皇家史馆重写一部《晋书》。
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大概写晋朝历史的人是最多的了。按一般的说法,在唐以前写成的晋史有十八家之多,而实际上则有二十几家。唐太宗认为前人写的这些晋史有种种缺陷,都不是出于“良史之才”,因而在“深为叹息”之余,便指示大臣组织史家、学者重写《晋书》。当时,担任相当于宰相职务的房玄龄等人负责监修。他们组织了一大批史家和学者,以南朝齐人臧荣绪所写的《晋书》为蓝本,同时参考其他诸家晋史和有关著作,“采正典与杂说数十部”,兼引十六国所撰史籍,从贞观二十年(646年)开始撰写,至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就写成了一部新的《晋书》。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二十五史中的《晋书》。
这部《晋书》,包括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晋书》的内容,包含西晋、东晋以及与东晋同时存在的北方“十六国”的历史。它记事的年代,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即《晋书》本纪中的宣帝)早年的政治活动,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以宋代晋。
这部新的《晋书》同以往诸家晋史著作相比,有一个突出的优点,就是它在内容上“甚为详洽”,详尽而广博。以往诸家晋史,或仅记西晋一朝史事,或虽兼记两晋史事,而对“十六国”史事则又不曾有比较系统的记述。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它们都不是完全的晋史。《晋书》的“详洽”,克服了以往诸家晋史的这个缺陷。还有,《晋书》中的志,往往从三国时期写起,这就多少弥补了《三国志》有纪、传而无志的不足。这也是它“详洽”的一个重要方面。
唐太宗很重视《晋书》的修撰工作,他亲自为《晋书》的《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分别写了史论。这四篇史论都题为“制曰”。他在《宣帝纪》的后论里,说司马懿这个人是“饰忠于已诈之心,延安于将危之命”;又说他是“欺伪以成功”、“好回以定业”。肯定了他在政治上的成功,批评了他在做人方面的欺伪行为。早年,唐太宗曾同大臣虞世南论说历史。“商略古今”。虞世南后来在自己的著作中就尖锐地批评司马懿“多仗阴谋,不由仁义,猜忌诡状,盈诸襟抱”;这说明他们对司马懿的看法是一致的。唐太宗在《王羲之传》后论里,高度赞扬王羲之的书法艺术,说:“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风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慕手追,此人而己。”这在中国古代书法评论史上,也可以说是一段佳话。
《晋书》同二十五史中的其他各史相比,有两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作者的众多。《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而且都留下了姓名,这在历代皇朝修史工作中是不多见的。这么多的作者合撰一书,各尽其才是很重要的,如:
令狐德棻,唐初著名史学家,曾主编过《周书》,并负责具体指导《梁书》、《陈书》、《北齐书》、《隋书》编写中的协调工作。这次被所有参加编撰《晋书》的人“推为首”,在确定《晋书》的体例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敬播,唐初著名的文、史学者,与令狐德棻共同制订《晋书》体例。
李延寿,唐初很有成就的史学家,参与过编撰《隋书》,后又独自撰成《南史》、《北史》一百八十卷,是《晋书》的主要执笔人之一。
李淳风,唐初著名天文学家,《晋书》的《天文》、《律历》、《五行》等志出于他的手笔。
房玄龄,以宰相身份负责组织和监修的工作。
有这样一支作者队伍,是《晋书》之所以能够超过以往各家晋史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个特点是体例的创新。上面讲到,《晋书》有“载记”三十卷。载记是记述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政权即“十六国”史事的形式,这是《晋书》在纪传体史书体例上的一个创造。早先,东汉班固曾经写过载记,但并不是用来记少数民族政权的史事,也没有把它作为一部史书的组成部分。《晋书·载记》作为全书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丰富了纪传体史书的体例,而且对于表现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历史面貌有深远的意义。
《晋书》问世后,“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兢从新撰”,说明它在当时和后世都受到人们的重视。当然,《晋书》也有明显的缺点,这突出地表现在它记述了一些神怪故事和小说材料,而这些是不应当被当作历史来看待的。我们在阅读《晋书》的时候,必须注意到这一点。(瞿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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