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孙方友新笔记体小说创作研究(2013BWXO18)
摘要:《蚊刑》虽短,却包含着多种美的因素,可以说是孙方友新笔记体小说 “精品中的精品”。
关键词:蚊刑;意蕴美;情节美;细节美;语言美
孙方友是形成了自己独特创作风格的小小说作家。他是一个生活型作家,有着厚实的历史人文背景,他的作品创造生活的深度,使生活能够多于艺术,并保持一种朴素的沉思能力。他的小小说有着浓郁的传奇色彩,其三教九流、风物人情、历史掌故,突出显露着“三奇一深”――事件奇、人物奇、立意奇,思想意蕴深刻。这使他的小小说形成了对读者的一种很强的诱惑力。南丁说“这显然得益于中国古典笔记小说,有容量,耐咀嚼,极精粹”。
《蚊刑》是一篇小小说精品,也是最能体现孙方友写作特点的一篇作品,给读者带来了奇妙的阅读,显示了作者的文字功底和文学素养。
一、含蓄的意蕴美
本文首先给我们刻画了一个睿智的贪官形象。文中写道,贾知县不仅将蚊刑施于偷营火艾者,还偶尔施于土匪。于是土匪绑架贾知县,以蚊刑惩罚,为受蚊刑的兄弟们雪耻。令土匪们没有想到的是,贾知县受了一夜蚊刑下来,竟然没有死。众土匪惊诧,问贾知县怎么没有死。贾知县笑着回复道:“蚊子,懒虫也,吃饱喝足便是睡觉!吾一夜如眠,怕的就是惊动它们。这样一样,后边的蚊子过不来,趴在身上的已喝饱,是它们保全了我!说出道理来怕你们不懂,这就叫逆来顺受!”土匪们不相信,质问为什么自己的兄弟们受了蚊刑皆难逃死劫。贾知县回复道:“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间,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众匪惊叹,匪首顿悟,释放了贾知县。行文至此,一个是睿智的知县形象跃然纸上。
贾知县睿智,如果公正廉洁,一定能造福一方,应当是陈州一福。很遗憾,贾知县乃一贪墨之徒,实为陈州一祸。孙方友在文中说其为人刁毒,搜刮民财,不择手段,人送外号“花脚蚊子”。而陈州的花脚蚊子是咬人时很轻,后果则非同一般,又肿又硬,奇痒难忍。孙方友在文中不着意写贾知县如何贪墨,几笔交代了事,却细写其如何睿智。就是因为贾知县睿智,所以其咬人时很轻;也就是因为贾知县睿智,所以咬人后的后果非同一般,极其严重,以致“又肿又硬,奇痒难忍”。孙方友妙笔画贪官,实是一绝!
此地蚊虫之多之厉害实在不可思议,贾知县用“蚊刑”来惩罚“犯法”的人,其阴险毒辣实在不弱于这些蚊虫。当土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时,我们等待他自食其果。然而出人意料,他不仅没死,而且发表了一番大道理。
他说对于蚊虫要“逆来顺受”,言外之意就是告诉土匪:对于我这样的“花脚蚊子”,你们要学会忍受才能保存自己。土匪怎么受这一套,于是匪首怒号。知县接着解释:“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血那有不被喝干之理呢?”匪首顿悟,他悟出了什么?他明白了赶走了这个贾知县,还会有其他的“贾知县”,最后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作品含蓄地揭露了一个社会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只是把贪官赶走,他们来一个就刮走一笔,老百姓的“血”怎么会不干呢?小说也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现实:当时的中国人大多是“逆来顺受”。
二、奇特的情节美
《蚊刑》 篇幅很短,全文不超过1400字,但却用了近800字的闲笔(其实不闲)来交代陈州的“花脚蚊子”之烈之害,“此地蚊虫,针长翅大,肚明腿花,为花脚蚊子,咬人贼轻,过后则又肿又硬,奇痒难忍,素有‘飞蛇’之称。”于是导致火艾供不应求。一方父母官贾知县为搜刮民脂民膏不择手段,将火艾生意垄断,发明了神奇的灭绝人性的蚊刑,“蚊刑,顾名思义,就是用蚊子叮。让人把罪犯衣服扒光,然后缚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守在四旁,坐在吊了帐子的船上。受刑者如若天明五更身亡,罪有应得;如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撑不到黎明,便浑身浮肿,一命呜呼。”被刑者惨痛无比,难逃一劫。这些交代读起来如临其境,毫无阻塞干巴之感,收到了阅读奇效。蚊子猖獗――火艾供不应求――贾知县实行垄断,发明蚊刑――被蚊刑者大多一命呜呼――贾知县被土匪蚊刑――安然无恙,用贾知县的话说“‘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间,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
这样的故事情节编排,跌宕起伏,枝繁叶茂,既有古典笔记小说的神韵,又有现代小说的艺术成分,令读者感慨万千,思绪绵绵。可以看得出来,《蚊刑》是一篇经过反复打磨技法娴熟的心血之作,一些细微处的艺术处理颇具匠心,耐人寻味,譬如故事背景的时间是“不知从何代开始”,譬如“贾知县”的“贾”,譬如给贾知县施刑的是土匪而非民众,譬如看似无意提及的包公等俏皮话,使这篇作品常读常新,多义丛生,即使搁置当下,依然有很强的时代感和认知感。
三、细节的描写美
孙方友除了深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外,还善于吸纳现代小说的诸多因素,比如注重气氛的渲染,注重人物心理的刻画,注重细节的描写。《蚊刑》也有这特点,里面对蚊刑场景的描写可圈可点,动静结合,虚实相间,形象生动,栩栩如生,有增一字则多减一字则少的神韵,作为小小说,写到这等境地,近于天成。四两之所以拨动千斤,靠的不是孔武有力,而是巧劲。《蚊刑》虽短,却有不少耐人寻味的细节描写,比如写“洗澡”和“大解”时要防止蚊叮:“要带火艾,一手举着在头上绕圈儿,一手搓灰洗身,稍慢一时,蚊虫便黑压压落满前胸后背,搭手一拍,鲜血满掌。晚间大解,更需火艾,一手提裤脱裤,一手拿火艾身前身后甩。若不然,落下黑麻麻一层,屁股当即要‘肥’一圈儿。”真是美到极致。但更为叹为观止的是它的结尾“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间,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 寥寥数语,似裂帛之音,揭示了人性深处的劣根性。虽然略显牵强,但却在审丑中得出了一个类似荒诞不经的生活悖论。从这个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贾知县是一个多么的人,但他的歪理悖论却有让人信服的地方,很值得推敲。于是“匪首顿悟,当下就放了贾知县。”悖论救了自己的性命,不能不为之“叹服”。
四、语言的运用美
孙方友笔记体小说的语言继承了古笔记体小说的简约古雅、恬淡精致而形成了自己作品的语言风格。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语言的好坏,可以对作品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孙方友在语言运用上, 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他不凭华丽的词藻, 离奇的结构取胜,而以极其简炼的语言,十分丰富的蕴含,迅速而准确地把描写对象展示出来,在笔下塑造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语言是孙方友小小说厚重文化的载体,是他在长期生活、写作过程中不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宝库。孙方友创作理念中的“创造出一片文化地域”首先在他富于特色的语言中体现出来。孙方友的新笔记体小小说的语言大多是这样既简约质朴,又古雅隽永,有书卷气,颇具古记小说语言之神妙。《蚊刑》这个短篇就颇具语言运用之美。
(一)“四字格”的运用
《蚊刑》和孙方友其它的笔记体小小说一样,大量地使用了“四字格”。把小说写得既简洁含蓄又富有意蕴,这是对笔记体小说传统的继承,也符合了小小说“小”的要求,便于在创作中形成短句。如:“蒲草丛丛,荷花片片”,“ 团团而来,团团而去,云集之处,铺天盖地,‘嗡嗡’之声,能传百步之遥”,“ 为人刁毒,搜刮民财,不择手段”, “时处盛夏,蚊虫极多”等等。“四字格”的运用,能给人一种视觉上和听觉上的美感,一直以来,“四字格”都是人们所喜爱的语言格式。
“四字格”整饬、对称、美观,音调协调,能把文章表现得简洁含蓄,便于构成短句。这是笔记体小说融合小小说“小”的审美要求的创新形式,在作品中留下大量的空白点,增加了小小说再创作的空间。同时“四字格”在音韵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念起来琅琅上口,节奏感、音乐感强,在阅读中便于成诵。真正美的语言,是由言辞的准确,音韵优美,动听、能打动人而产生出来的。曾有人说过小小说是小说中的诗歌,那么优美而有乐感的语言正好是诗的体现。孙方友在他的小小说中大量使用“四字格”,在这些“四字格”当中,多数是成语,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根据自己描写的需要,临时或组合、或创造而成。
(二)方言俚语的运用
“四字格”很有“文气”、很有韵味的,但一篇小小说全文都用这些很有“文气”的语言写成,就会给人文绉绉的感觉,这就会拉远与读者的距离。在作品中引进方言俚语,可以让作品活泼生动,富于生活气息,念起来顺口,听起来好懂,这样的语言也就自然使人感到亲切有味。如:
此地蚊虫,针长翅大,肚明腿花,为花脚蚊子,咬人贼轻,过后则又肿又硬,奇痒难忍,素有“飞蛇”之称。
搭手一拍,鲜血满掌
更可怕的是叮了人的要害。那玩意儿最怕叮,肿得透明,屙尿也要滴湿鞋。据传当年包公下陈州就曾受过此苦。好在人们不愿朝清官身上泼黑,于是未见诸文字,只是口传而已。
几个匪徒应声把贾知县的衣服扒了个精光,知县又白又胖,如同刚煺净的肥猪。一匪徒照腚一掌,脆响。
“方言俚语”的灵活运用,形成了他自己所特有的、丰富的词汇系统,使他用小小说表现丰富多彩的地域特色时,显得更加的游刃有余。
当然啦,《蚊刑》虽短,却包含着多种美的因素,可以说是孙方友笔记体小说中“精品中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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