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笔记小说”无疑称得上古代文学和古典文献研究中最为混乱的概念术语之一,不仅存在着古今文类观念之间的纠葛不清,而且存在着同一名称之下涵盖不同的义界而造成的混杂不清。近年来,有些学者专门撰文对“笔记”、“笔记小说”进行辨析,对其中的许多问题进行了梳理、辨正,但综合起来看,这些论述主要集中于何为“笔记”、“笔记小说”,如何界定“笔记”和“笔记小说”,其范围如何划定等问题上,而很少对“笔记”或“笔记小说”在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原有内涵、指称和近现代以来新概念的起源和推演做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厘清其中的来龙去脉。本文试图以回归还原的思路考证“笔记”一词在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内涵和指称,并对近现代以来古代文学和古典文献研究中的“笔记”和“笔记小说”概念的起源和演化进行系统梳理,以厘清其中的诸多概念纠葛、混杂问题。
一 古代文类体系中的“笔记”及“小说”
“笔记”一词最早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如《艺文类聚》卷四九梁王僧儒《太常敬子任府君传》:“辞赋极尽清深,笔记尤尽典实。”《南齐书》卷五十二《文学·丘巨源传》载丘巨源致尚书令袁粲的书信:“议者必云笔记贱伎,非杀活所待;开劝小说,非否判所寄。”刘勰《文心雕龙·才略》:“路粹杨修颇怀笔记之工;丁议邯郸亦含论述之美,有足算焉。”“温太真之笔记,循理而清通:亦笔端之良工也。”当时,“笔记”并非文类概念,或泛指执笔记叙的“书记”,即《文心雕龙·书记》所言:“夫书记广大,衣被事体,笔札杂名,古今多品。”或泛指与韵文相对应的散文文体,即《文心雕龙·总术》所言:“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显然,魏晋南北朝所称之“笔记”与后世的“笔记”文类概念所指非一,差距甚远。不过,后世称为“笔记”的文类之“实”却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滥觞起源,《隋书·经籍志》“杂家”已著录了不少后世称之为“笔记”类的著作,如《杂记》、《子林》、《广志》、《部略》、《古今注》、《政论》、《物始》、《典言》、《内训》、《子抄》、《杂语》等一批新兴的考证辨订、杂议杂谈、杂抄杂编等杂著,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称:“以上自《博物志》至此皆杂家之不名一体者,为一类。其中亦略有分别,以类相从。……《四库提要》所谓杂考、杂说、杂品、杂纂之属此皆有之。”此类著作在唐宋时期,特别是在宋代,进一步发展成为蔚为大观的文人笔记杂著,“其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后人沿波,笔记作焉。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兴之所至,即可成编。故自宋以来作者至夥。”《新唐书·艺文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等宋代公私书目的“杂家”和“小说家”著录有大量此类著作。
宋代,“笔记”一词开始用作书名,最早始于宋祁《笔记》。当时,宋祁把前代之“笔记”泛称作为个人著作之书名显然属于一种个人化的、富有新意的借用。继宋祁《笔记》之后,不断涌现出谢采伯《密斋笔记》、陆游《老学庵笔记》、钱时《两汉笔记》、苏轼《仇池笔记》、龚颐正《芥隐笔记》、刘昌诗《芦浦笔记》等。这类命名为“笔记”的著作,大都为随笔札记的形式,体例随意驳杂、内容包罗万象,多以议论杂说、考据辨证为主,而兼记述见闻、叙述杂事,如《笔记》:“其书上卷曰《释俗》,中卷曰《考订》,多正名物音训,裨于小学者为多,亦间及文章史事。下卷曰《杂说》,则欲自为子书,造语奇隽。”《老学庵笔记》:“轶闻旧典,往往足备考证。”宋以降,“笔记”被广泛用作此类著作的书名,如元代黄溍《日损斋笔记》、陈世隆《北轩笔记》、郭翼《雪履斋笔记》,以及明清之李日华《六研斋笔记》、王士禛《香祖笔记》、陈其元《庸闲斋笔记》等等。此类著作与“笔记”相类的名称还有“随笔”、“笔谈”、“笔录”、“笔丛”、“丛说”、“丛谈”、“漫录”“杂记”等,如《容斋随笔》、《梦溪笔谈》、《杨公笔录》、《萤雪丛说》、《桂苑丛谈》、《云麓漫钞》、《缃素杂记》等。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焦竑《国史经籍志》、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等历代书目多将此类著作归入“杂家”,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体例、功用价值定位较为低下者归入“小说家”,如《老学庵笔记》、《能改斋漫录》、《梦溪笔谈》、《芥隐笔记》、《云麓漫钞》、《读书笔记》、《少室山房笔丛》、《六砚斋笔记》、《应庵随意笔录》、《读书日记》等。至《四库全书总目》,此类著作则基本统一归入“杂家类”之“杂考之属”或“杂说之属”,如“杂考”著录《芥隐笔记》、《芦浦笔记》、《日损斋笔记》,“杂说”著录《景文笔记》、《仇池笔记》、《老学庵笔记》、《北轩笔记》、《六研斋笔记》、《香祖笔记》等。
随着广泛用作书名,“笔记”也成为指称此类杂著的文类概念,如南宋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二:“前辈笔记、小说固有字误或刊本之误,因而后生末学不稽考本出处,承袭谬误甚多。”明代余象斗《题列国序》:“于是旁搜列国之事实,载阅诸家之笔记,条之以理,演之以文,编之以序。”不过,相对于“杂家”“小说”等文类概念而言,“笔记”作为文类概念使用并不广泛,内涵和指称也较为笼统模糊。至《四库全书总目》,“笔记”开始明确作为指称议论杂说、考据辨证类杂著的文类概念,如《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二十二“杂家类”之“杂说之属”案:“杂说之源,出於《论衡》。其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后人沿波,笔记作焉。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後。兴之所至,即可成编。故自宋以来作者至夥,今总汇之为一类。”这段案语实际上将“笔记”作为“杂家类”之“杂说之属”的一个“别称”,而且,“笔记”作为文类概念广泛应用于《四库全书总目》的文本评论中,指示其文本性质,如《七修类稿》提要:“是编乃其笔记,凡分天地、国事、义理、辨证、诗文、事物、奇谑七门。”《篑斋杂著》提要:“此编乃其笔记,载曹溶《学海类编》中。”《经子臆解》提要:“案:世懋是编,虽亦解《周易》、四书,然不过偶拈数则,特笔记之流,不足以言经义。又参以道家之言,是有德明之过而无其功,不能与之并论矣。今入之杂家类中,从其实也。”《读史订疑》提要:“是编乃其考证之文。虽以《读史订疑》为名,而所言不必皆史事。……盖本笔记之流,而强立‘读史’之目,名实乖舛,职是故矣。”《北轩笔记》提要:“至所载僧静如事,则体杂小说,未免为例不纯。是亦宋以来笔记之积习,不独此书为然。”
清代,“笔记”也开始明确用作述怪记异、载录历史琐闻等以叙事为主的“小说”类作品的文类名称,如曲园居士《右台仙馆笔记序》:“而精力衰颓,不能复有撰述,乃以所著笔记归之。笔记者,杂记平时所见所闻,盖《搜神》、《述异》之类不足,则又徵之于人。”郑开禧《阅微草堂笔记序》:“今观公所著笔记,词意忠厚,体例谨严,而大旨悉归劝惩,殆所谓是非不谬于圣人者欤!虽小说,犹正史也。”这样,至清末,“笔记”实际上已成为一个非常宽泛的文类概念,泛指议论杂说、考据辨证、叙述见闻等以随笔札记的形式载录而成、体例随意驳杂的多种类型的杂著,成为部分“杂家”和“小说”作品的别称。不过,相对而言,同为指称此类杂著的概念,“杂家”“小说”更为正式、更为普遍,而“笔记”则较为随意、使用也较少。
在古典文献中,“小说”一辞歧义丛生,作为文类概念,其内涵和指称既有历时性的发展演化,又有共时性的交错并存。从纵横两端梳理,大体有三种基本涵义:一指无关于政教的“小道”,确立于先秦两汉,指谈说浅薄道理的论说性著作,宋以降又指与“杂家类”相近而又相区分的笔记杂著。二指有别于正史的野史、传说,确立于隋唐,指“志怪”、“传奇”、“杂事”等与“杂史”、“杂传记”相近而又相区分的叙事性作品。三指虚构的有关人物故事的特殊文体,确立于元明,主要指通俗小说。显然,“笔记”和“小说”作为文类概念存在相当多的混杂之处,特别是“笔记”指称议论杂说、考据辨证类杂著与“小说”指称“杂家类”相近而又相区分的作品,“笔记”指称叙述见闻的杂著与“小说”指称“志怪”、“杂事”等叙事性作品,则存在明显对应关系。不过,在古典文献中,“笔记”和“小说”绝少搭配连用,“笔记小说”更非一个相对固定的文类概念或文体概念。
二 近现代的“笔记”和“笔记小说”概念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随笔散文等概念的传入,研究者使用“笔记”一词指称古代的文献典籍时,其内函和指称对象也发生了较大变迁,相对于古代文类体系中原有的“笔记”概念,进一步泛化。例如,姜亮夫《笔记选》(北新书局,1934年)之序言《笔记浅说》将古代的“笔记”界定为:“这类短文的特色,很明显的自然是‘短’——篇章之短。从他的内容上来看,笼统的说,是比较的减少些严重性。”并将其分为六类,“一、论学的笔记,如《困学纪闻》、《日知录》;二、修身养性的笔记,如《退庵随笔》;三、记事的笔记,如《淞漠记闻》等;四、闲话的笔记,属于游戏隽语小说等,如《世说新语》、《衍世说》这一派的书;五、记人的笔记,如《海岳志林》、《栾城遗言》;六、小说的笔记。”“不过全书单纯只有一类的,比较的少;多半都是六类混合不分的多。”陈幼璞《古今名人笔记选》将“笔记”分为杂记、杂论、杂考三类。周作人《谈笔记》(1937年5月《文学杂志》)称笔记的范围:“杂家里我所取的只是杂说一类,杂考与杂品偶或有百一可取,小说家里单取杂事。”其中,“杂说”即“议论而兼叙述者”,“杂考”即“辨证者”,“杂品”即“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 ,“杂事”即“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虽说各家对“笔记”内涵和指称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但大体上还是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判断,即“笔记”为篇幅短小、不拘体例、内容驳杂的议论、考证、叙事性的随笔、札记、杂录等,其范围涉及古代文类体系中的“杂家”、“小说家”、“杂史”“杂传”乃至古文、序跋等多种文类。显然,“笔记”主要是从随笔记录、篇幅短小、不拘体例等文体形式的视角来界定的。建国以后,“笔记”概念由笼统杂乱而逐步趋于规范,其界定以刘叶秋先生《历代笔记概述》最具代表性:“把其他一切用散文所写零星琐碎的随笔、杂录统名之为‘笔记’。”“归纳一下从魏晋到明清的笔记看,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是小说故事类的笔记。始魏晋迄明清的志怪、轶事小说……第二是历史琐闻类的笔记。始魏晋迄明清的记野史、谈掌故、辑文献的杂录丛谈……第三是考据、辨证类的笔记。始魏晋迄明清的读书随笔、札记。”将“笔记”划分为“小说故事类”、“历史琐闻类”、“考据、辨证类”实际上基本成为了当代学界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共识,如中华书局推出《历代史料笔记丛刊》、《学术笔记丛刊》收录范围大体相当于“历史琐闻类”、“考据、辨证类”。
在古代文类体系中,“笔记小说”并非一个相对固定的文类概念或文体概念,其最早作为文体概念起源于20世纪初,是近代学者从文体角度对中国古代小说进行分类时提出的,当时多称为“札记体”“笔记体”、“杂记体”等,如天僇生《中国历代小说史论》:“自黄帝藏书小酉之山,是为小说之起点。此后数千年,作者代兴,其体亦屡变。晰而言之,则记事之体盛于唐。记事体者,为史家之支流,其源出于《穆天子传》、《汉武帝内传》、《张皇后外传》等书,至唐而后大盛。杂记之体兴于宋。宋人所著杂记小说,予生也晚,所及见者,已不下二百余种,其言皆错杂无伦序,其源出于《青史子》。于古有作者,则有若《十洲记》、《拾遗记》、《洞冥记》及晋之《搜神记》,皆宋人之滥觞也。”新小说报社《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十一、劄记体小说如《聊斋》、《阅微草堂》之类,随意杂录。”管达如《说小说》“小说之分类”:“体制上之分类:一、笔记体。此体之特质,在于据事直书,各事自为起讫。有一书仅述一事者,亦有合数十数百事而成一书者,多寡初无一定也。此体之所长,在其文字甚自由,不必构思组织,搜集多数之材料。意有所得,纵笔疾书,即可成篇,合刻单行,均无不可。虽其趣味之浓深,不及章回体,然在著作上,实有无限之便利也。”吴曰法《小说家言》:“小说之流派,衍自三言,而小说之体裁,则尤有别。短篇之小说,取法于《史记》之列传;长篇之小说,取法于《通鉴》之编年。短篇之体,断章取义,则所谓笔记是也;长篇之体,探原竟委,则所谓演义是也。”披发生《红泪影序》:“中古时斯风未畅,所谓小说,大抵笔记、札记之类耳。魏、晋间,虽有传体,而寥落如晨星。迨李唐有天下,长篇小说始盛行于时。读汉以下诸史艺文志可睹也。赵宋诸帝,多嗜稗官家言,官府倡之于上,士庶和之于下,于是传记之体稍微,章回之体肇兴。”近代学界对古代小说的文体分类十分粗略而含混,其所提出的“笔记体”“札记体”或泛指与章回体相对而言的短篇文言小说,或指与“传记体”相对而言的笔记体文言短篇小说。
20年代末,随着小说史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开始进一步对中国古代小说的文体类型进行深入探讨,如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三章《中国小说形式上之分类及研究》将古代小说文体类型划分为记载体、演义体、描写体、诗歌体,郑振铎《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学生杂志》1930年1月第17卷第1期)划分为笔记小说、传奇小说、平话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概论》(开明书店,1938年版)第二章《文学序说》(二)“文学诸体的发达”划分为笔记小说、传奇小说、短篇小说、章回小说。其中,“笔记小说”被界定为与“传奇小说”相对应的文言小说文体类型概念,指称随笔记录而成,篇幅短小、内容驳杂的文言短篇小说,如郑振铎《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称:“第一类是所谓的‘笔记小说’。这个笔记小说的名称,系指《搜神记》(干宝)、《续齐谐记》(吴均)、《博异志》(谷神子)以至《阅微草堂笔记》(纪昀)一类比较具有多量的琐杂的神异的‘故事’总集而言。”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概论》称:“‘小说’这名称的产出,是在汉代;当时所称的小说,好像多为记载道家与神仙家的奇怪之说者,可是那些书现在都不存了。这个系统的东西,在六朝亦盛,曾有若干种流传下来,大抵是杂录种种神怪的事,此流后世不绝,有许多的著述产生,这叫做笔记小说或劄记小说。” “笔记小说”作为文体类型概念的界定逐渐被普遍接受,成为古代小说研究中一种约定俗成的基本概念。
1912年,以王文濡主编的《笔记小说大观》(上海进步书局编印)的出版为标志,“笔记小说”还被界定为一个庞杂的文类概念。《笔记小说大观》收书二百多种,极其宽泛,以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子部“小说”文类为主体,扩展到与之相近的“杂史”“杂传”“杂家”类著作,如《宋季三朝政要》、《宋遗民录》、《中兴御侮录》、《渑水燕谈录》、《浦阳人物记》、《池北偶谈》、《鹤林玉露》、《云麓漫钞》、《侯鲭录》、《容斋随笔》等。在古代文类体系中,子部“小说”本身就易与“杂史”“杂传”“杂家”等相混淆,郑樵《通志·校雠略》之《编次之讹论》谓:“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五·经籍考二十二》亦谓:“莫谬乱於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因此,以收录子部“小说”文类为主的《笔记小说大观》涉及部分与之相近的“杂史”“杂传”“杂家”类著作也完全正常。这样,《笔记小说大观》实际上将“笔记小说”基本界定为以子部“小说”概念为主体而包含部分“杂史”、“杂传”、“杂家”著作的庞杂文类概念。《笔记小说大观》流传甚广,其所界定的“笔记小说”文类概念也逐渐被人们普遍接受,成为古代小说研究中一种约定俗成的术语。
现当代学者对“笔记小说”概念的接受和发展,基本沿袭了近代以来的两种概念:一为从文体角度界定的相对单一的文体类型概念,如苗壮《笔记小说史》之“绪论”称:“概括说来,笔记小说是文言小说的一种类型,是以笔记形式所写的小说。它以简洁的文言,短小的篇幅记叙人物的故事,是中国小说史中最早产生并贯穿始终的小说文体。” 吴礼权《中国笔记小说史》之“导论”称:“概括起来说,所谓‘笔记小说’,就是那些以记叙人物活动(包括历史人物活动、虚构的人物及其活动)为中心、以必要的故事情节相贯穿、以随笔杂录的笔法与简洁的文言、短小的篇幅为特点的文学作品。”二为从文类角度界定的非常庞杂的文类概念,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历代笔记小说大观》之“出版说明”称:“‘笔记小说’是泛指一切用文言书写的志怪、传奇、杂录、琐闻、传记、随笔之类的著作,内容广泛驳杂,举凡天文地理、朝章国典、草木虫鱼、风俗民情、学术考证、鬼怪神仙、艳情传奇、笑话奇谈、逸事琐闻等等,宇宙之大,芥子之微,琳琅满目,真是万象包罗。”
从上述梳理可以看出,“笔记”和“笔记小说”概念存在着重叠、交叉、包含等关系:作为文体类型概念的“笔记小说”基本与“笔记”中“小说故事类”大体一致;作为庞杂的文类概念的“笔记小说”则与“笔记”的指称范围基本相当,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看作“笔记”的别称。
三 “笔记小说”概念的局限性
长期以来,“笔记小说”既作为相对单一的文体概念指称笔记体的文言小说,又作为庞杂的文类概念指称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小说”文类(文言部分),同时涵盖了两种不同的内涵和指称对象,自然就造成了概念使用的混乱。这无疑是“笔记小说”概念最为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其实,除此之外,“笔记小说”还有新旧内涵和指称对象相互纠葛、古代文类体系本然状态与现代研究理论视域之间的认知与价值判断错位等深层局限性。
(一)近现代“笔记小说”与古代文类体系中的“笔记”、“小说”概念之内涵指称的相互纠葛不清。
近代以来,“笔记小说”作为文体类型概念,被界定为与“传奇小说”相对应,随笔记录而成,篇幅短小、内容驳杂的文言短篇小说;作为文类概念,“笔记小说”泛指一切用文言书写的志怪、传奇、杂录、琐闻、传记、随笔之类的著作。这一内涵指称是近现代学者根据研究整理古代小说的理论需要而赋予的。然而,在古代文类概念体系中,“笔记”和“小说”都是古已有之的、有着特定内涵指称的概念术语。也就是说,“笔记小说”是由近现代学者根据整理研究古代小说的理论需要,在古已有之的相关概念术语基础上重新界定而成,与古代文类概念中的“笔记”与“小说”存在一定的交叉关联,但对应关系不明确,内涵指称相互纠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概念界定的混杂不清。对此,有的学者甚至建议取消这一概念,如程毅中先生称:“以笔记与小说连称出于清末,于古于今都缺乏科学依据,在目录学上已造成了一些混乱,今后似不宜再推广这个名称了。”
(二)“笔记”与“小说”文类体系本然状态与“笔记小说”所持的现代研究理论视域之间的认知与价值判断错位。
浦江清《论小说》称:“小说是个古老的名称, 差不多有二千年的历史, 它在中国文学里本身也有蜕变和演化, 而不尽符合于西洋的或现代的意义。所以小说史的作者对此不无惶惑, 一边要想采用新的定义来甄别材料, 建设一个新的看法, 一边又不能不顾到中国原来的意义和范围, 否则又不能观其会通, 而建设中国自己的文学的历史。”的确,近现代研究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现代文化、文学的知识体系和价值立场上来观照古代文化传统中起源、发展的文类体系,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认知与价值判断的遮蔽、错位、误读。“笔记小说”概念的界定也典型地反映了这种困惑和矛盾。“笔记小说”作为文体类型概念,被界定为与“传奇小说”相对应,随笔记录而成,篇幅短小、内容驳杂的文言短篇小说,是从近现代西方小说文体的理论视域出发,对古代的“小说”进行文体类型划分界定的结果,而在古代文类体系本然状态中,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纯粹以文体为标准的创作的类型或流派。于是,学者们在圈定“笔记小说”的范围时,不得不将同一部著作中的作品生硬地区别为“笔记小说”与“传奇小说”。如何以回归还原的思路更好地贴近历史本然的逻辑发展线索,无疑是近现代学者研究古代文类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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