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史官是文化的记载者与传承者,通过记录史实,采用史本身的明鉴作用,去告诫后人,特别是“史”本身的惩戒作用,来制约当朝的政治,将政治与文化功能有机结合在一起。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源远流长,承载了非常丰富的内涵,研究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意义深远。
一、中国古代史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1.秦代以前的史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从刘知几编写的《史通·外篇·史官建置》中曾谈道,在黄帝时期,就己经开始确立史官制度,当时的史官主要有仓颉等。到了夏商之后,史官有了左右史之分,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这时期史书的代表作分别是《尚书》(记司、《春秋》(记事)。到了周代后,史官的分科更为细致,根据《周官礼记》的记载,史官共分为六种,分别是太史、内史、小史、右史、左史、外史。他们的职责分别是:太史主要是负责国家的六典,小史主要是负责邦国的记录,内史主要是负责记录大王的命令,外史主要是负责记录四方,左史的职责是记言,右史的职责是记事。在这一历史时期,周王朝的诸侯国也纷纷设置了史官,称为南史、太史等等,职责大体和上面谈到的类似,也主要是先记录史实,然后经汇编写成书。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就记载了秦国、赵国两国史官记录的故事,也就是将国王的一举一动都进行记录,并依此作为修史的重要材料。《尚书》就是古代官方历史文献的汇编,在春秋时期曾经有“百国春秋”之说。孟子非常认可的鲁之《春秋》、晋之《乘》就是各个国家史书中写得非常好的篇目。后来的《竹书纪年》是在战国时魏国的史官编纂成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全面记载了从夏朝一直到战国这段时间的史事;《世本》则论述了从黄帝发展到战国末期的史书。
2.秦汉时期的史官制度
在秦朝时,太史令是负责记事的史官,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汉代。西汉为了巩固政权的需要,刘邦要求陆贾全面总结秦朝灭亡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明确提出通古今的变化要求,并且设置了专门的史官太史令,负责天官的事务,同时还开展有关历史方面的研究与著述。西汉时期的太史令主要负责天文星历和历史记录,担任太史令的代表人物是司马迁父子。这一官职在司马氏家族代代相传,作为世世代代的职务。在西汉的汉武帝时,除了设置太史令外,还在宫内设置了女史,来负责记录皇帝的起居,这就有了后来的《禁中起居注》。东汉承袭了西汉的制度,但是东汉除了设置太史令之外,还设立了兰台令史,星历官与史官有了明确的分工。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官制度
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国都设有史官。在魏国专门设置了著作郎一职,负责国史的编修工作;吴国设置了“右国史、左国史”,蜀国设置了“令史”等史官。西晋、东晋也都设置有史官,西晋设置有秘书著作,东晋设有著作郎,专门负责史方面的事情,都出版了编年体、纪传体的史书。宋齐之后,将原来的佐著作郎改为著作佐郎。在十六国时期,各个国家的政权机构中,也都设置有史官,西凉设置有“高门学士”、汉设有“左国史”、南梁有“国纪祭酒”等。在北朝政权时期,元魏设立了“史臣”,还成立了专门的修编历史的机构“起居省”,主要从事记事方面的工作。在北魏时期,为了全面突出本民族和政权的地位,对国史编纂要求更为严格,指定专门的人来担任,并且由宰相来专门监理,在经历了北齐、北周之后,成为北朝的一项固定制度。北齐设立有“监修国史”、北周设立有“著作上士”、“监修国史”、“著作中士”等史官职位。
4.唐五代宋辽金元时期的史官制度
唐代设立了专门的史馆机构,这充分说明我国古代的史官制度开始逐渐趋向规范化。到了唐代的贞观年间,唐太宗专门在禁中成立了史国馆,宰相来监理修史的事情,废除了著作郎的职务,这是史官制度的一次重大变化。另外,在唐朝初年,也专门设置了起居郎,后来又在中书省中专门设置了起居舍人,分成左起居舍人、右起居舍人,在大殿中对立设置,主要是负责起居的事情,所以有时候也称之为是左右史,专门负责记录皇帝的起居言行。
五代之后的宋辽金元时期,史官制度都是根据当朝实际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虽然名称上有变化,但是职责基本相同,特别是在宋朝。宋朝的史官制度发展比较迅速,史馆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宋朝的史馆机构是最多的,不仅有国史院、实录院、会要所、圣政所等多种修史机构,史官的地位也进一步提升。宋代继承了唐代的制度,逐渐形成了史馆为基础,玉碟所、起居院等为常设的分支机构以及多种修书局等专门编纂的修史机制;逐渐创制了科学的修史程序,创建了严格的收集史料、报送史料与档案存储方面的制度。在辽金两个朝代,虽然是少数民族创建的政权,但是在史学逐渐发展的过程中,还是沿用了原来唐宋的制度,设定了专门的修史机构。金朝设定的修史机构主要有著作局、国史院、记注院,主要任务是记录朝仪,记录宰相大臣与皇帝议论的事情,服侍皇帝。国史院是当时的常设机构,在史官设定上有修国史、编修官、监修国史等,主要的任务是负责修本朝的实录,史官的特点是民族史官占有特定的比例,用一流的人才担任史官,翰林官负责兼任等。辽代设立有国史院,而元代则设有翰林兼国史院。
5.明清时期的史官制度
明清时期,正好是我国的封建社会处于衰落的阶段,在史官的设置方面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明代是翰林院负责管理史事。史官负责编纂国史天文、礼乐、地理以及兵制等,同时也负责实录方面的编纂。在明朝初年设置了起居注,在万历时期主要是翰林院的官员兼职,后来废除了起居注的官职。清代主要是翰林院负责修编国史,实录馆负责编纂修史,起居注衙门负责起居方面的事务,史官的官职一般是其他官员来兼任。
综上所述,我国古代的史官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兼管到专职,逐渐发展到系统化、制度化的这样一个过程,顺应了我国古代的政治、文化发展变化的需要,是不断发展的政治、文化的一个缩影。
二、中国古代史官制度下的“史官精神”
中国古代的史官在负责文化使命的同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也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史官们通过手中的笔来惩恶扬善,包含当朝政治活动的方方面面,以此告诫后人,这实际上起到了点评当朝政治的作用,使君权和史官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与微妙。从对史官的描述可以看出,史官的起源是和巫有着一定关系,史官的设置是从神职而来的,史官职能上的独立与强化其实正是王权不断强化、神权不断削弱的过程。因此,从这一层意思来看,史官的设置是王权的需要,是服从于王权利益之下的对皇帝言行的记录。正如刘知几所言,历代封建王朝设局修史,总是希望“曲笔阿时”,“诀言媚宝”;“国自称为我长,家相谓为彼短”。然而,随着史官意识的进一步加强,独立客观地记录历史逐渐成为史官的职业自觉,从而使得史官对王权的规范与制约起到的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这对古代的君主政治产生了长期性的影响。特别是古代史官的“书法无隐,秉笔直书”的精神,仍然对当代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古代史官记史,有一套“君举必书”制度与一字褒贬“书法”,这就是古代史官的可贵精神。在秦代以前,史官记事还存在“显言其忧”的情况,但是到了汉晋之后,为了确保记事的真实性,规定了“人主不得躬自观史”。唐朝的宰相韦安石在看了朱敬则写的史稿之后,曾经慨叹道:“一般人不了解史官的权利比宰相的还要重,宰相是管理活着的人,而史官不仅管活着的人,还管死了的人,这就是古代的一些君主、大臣害怕史官的原因。”因为史官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对政事、大臣等的褒贬权。古代的一些帝王为了能在历史上留下美名,避免遗臭万年,非常注重个人的言行,少去做一些坏事。一些相对开明的君主,还主动去要求史官对其展开监督,并且有的谏官与史官也常常拿“良史书勋”类的话,去激励那些统治者能够多施行仁政,时刻劝导他们应该注意检点个人行为,这时候才体现出史官对君权起到的规制作用。
在中国的古代历史中,史官坚持“务从实录”、“秉笔直书”的史官精神,尤其是春秋大义、董狐直笔的史学传统被各个时代的史官所继承下来。从《说文解字》这部书来春“史”这一职业就是要做到公正不倚,如实记事。发展到唐代之后,才对史官的才学、品行有了确切的要求。根据《唐大诏令集》记载,唐高宗李治元年制定了《简择史官诏》,强调史官应该坚持公正不倚。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这样的人很多。比如春秋时期的董狐,他率先开创了史学直笔传统。在《左传》中记载了宣公二年,晋灵公在位的时候,到处搜刮民财,残害忠臣,当时晋朝的朝政非常的混乱。大臣赵盾多次苦劝,但是依然没有任何效果,被迫出走,但是还没有离开晋国,赵盾就听说晋灵公己经被族弟赵穿杀死,这时候赵盾返回赵国辅佐晋灵公之子成为晋王,继续执政。晋国的太史令董狐就记载道:“赵盾拭其君”,并将这一事件直接在朝廷上宣读。赵盾在听说这件事之后,就赶紧找到董狐去辩解,这时候,董狐义正辞严说道:“你赵盾是正卿,逃跑的时候没有离开晋国,返回来之后又不讨伐逆贼,难道我说的不对吗?”赵盾在听了董狐的话之后,无可辩解,就默默承担了杀害君主的罪名。后来的孔子曾对董狐进行由衷地赞赏,认为他是古代的优秀史官,记录历史事件的时候从来就不隐讳,而赵盾虽然是古代的好大夫,因这件事而获得不好的名声,确实可惜,如果赵盾越境,就完全可以避免。后世将那些直接记录事实的史官称之为“董狐笔”。不过,史官“秉笔直书”确实也使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后汉书》的作者范哗,由于在《后汉书·酷吏传》中记载了洛阳令董宣执法不阿,面责光武帝姐姐湖阳公主纵奴杀人,终不向公主叩头赔礼一事,该文写得生动有色,跃然纸上:“但(湖阳公)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杀之。”又如北魏史官崔浩奉诏修国史,最后由崔浩定编成《国书》30卷,因为“叙述国事,无隐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史通·古今正史》),而触怒太武帝,遂获罪被杀,并诛三族,受牵连而死者,多达128人。
另外,独立在当时政治权力之外的史权意识与士“以道自任”的精神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也造就了中国古代史上诸多冒死直书的史官,这样的史官队伍对当时的君权来讲,起到了很好地约束作用。如《贞观政要》中记载,公元628年,唐太宗对侍臣讲道:“我在每天上早朝的时候,都要考虑自己说的话是不是切实关系到百姓的利益,所以,不敢多说。”这时候负责起居事的杜正伦讲道,皇上说的话都要记载左史之中,这也是我的职责所在,都对您的话进行详细记录,如果您的话是从百姓角度出发,就会积累圣德,这才要求皇上说话的时候三思。唐太宗听后非常高兴,直接赏赐百余匹绸缎,这正说明史权对君权约束功能的例证。
三、结语
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在我国古代文明史中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以其鲜明的特色,经历了从兼掌到专事的发展历程,史官的职责也渐渐演化为专门从事历史记载。史官利用手中的史权来制约君权,通过受众的笔来记录历史,点评时政,惩恶扬善,让统治者真正有所顾忌,即便在当时的封建统治高压下,仍旧坚持史家秉笔直书、书法无隐的史官精神,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篇章,值得后人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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