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春球同志率队到紫金县蓝塘镇调研指导“中华第一所”修缮工作。叶春球一行先到“中华第一所”建设点进行了现场查看,随后在蓝塘镇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中华第一所”修缮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委政法委郑志崇、骆长春,市司法局局长罗良海,紫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智明等陪同调研。
叶春球指出,紫金县蓝塘公社司法办(蓝塘司法所前身),是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挖掘大量历史资料确认的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基层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具有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创优的光荣历史,是“枫桥经验”紫金版,筹建“中华第一所”具有重要意义。
叶春球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筹建“中华第一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紫金民主法治建设,打造“枫桥经验”紫金版的重要内容,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高度、深度、广度、宽度、厚度、维度、热度上将“中华第一所”打造成引领市县乃至全省全国司法行政基层示范所。紫金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做好“中华第一所”历史资料收集、办公场地建设、展示内容挖掘和组织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将筹建“中华第一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设进度,推动“中华第一所”早日建成,早日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要充分吸收“枫桥经验”和本地打造邓缵先爱国主义与廉政教育基地的经验,聘请专业设计团队对“中华第一所”进行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分期推进建设。要大力挖掘“中华第一所”的根源、灵魂、精神和内涵,提升“中华第一所”历史品位,从全方位、立体化角度展现“中华第一所”的光荣历史及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紫金县委县政府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所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
(叶春球一行到修建的办公楼进行实地调研)
(听取筹建情况)
(召开座谈会)
(叶春球在座谈会上讲话)
据了解,“中华第一所”的挖掘发现源自于2014年4月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第一个》文史资料记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紫金县挖掘发现了“中华第一所”成立的大量历史资料,并于2015年相继在省政协编著的《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2015年10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制建设专栏和《当代广东》杂志(2015年第1-4期会刊)的《广东政法风云(续)》刊载,正式确立了紫金县蓝塘公社司法办(蓝塘司法所前身)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基层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的史实。2017年以来,为继承和发扬“中华第一所”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创优的光荣历史,开始了修建“中华第一所”办公楼的修缮筹备工作。目前,紫金县政府划拨了50万元启动资金,后续根据工作进度划拨相关费用,市政府明确给予支持建设资金100万元;完成了“中华第一所”有关资料的整理建档,设计方案正在评审,正在协调修缮楼房周边涉及的线缆迁移、排水管道设施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华第一所”建设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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