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52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关于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决定》和1952年11月1日西北军政委员会通知,分配甘肃省馆员名额80名(含银川分馆20名,兰州主馆60名。)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经多方筹备,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于1953年4月17日正式成立,并于当日在省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了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的成立大会。时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张德生、副书记孙作宾,甘肃省人民政府主席邓宝珊、副主席霍维德、秘书长陈成义出席了会议。会议宣布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建立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的决定,宣读了对馆长杨巨川、副馆长周定宣、王自治的任命书。省政府办公厅向马大声、马玉亭等60位首批馆员颁发了聘书。省政府文史研究馆成立之初,归属省政府秘书长直接领导。1954年-1958年,甘宁两省合并,在银川设立分馆。1957年3月29日,国务院秘习字第118号通知,我省馆员名额增加至90名(见国务院秘习字第118号通知文件)。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银川分馆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史研究馆。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省政府文史研究馆保持了相对的稳定,馆员发展到112人。
1966年文革开始后,省政府文史馆被迫停止活动。1970年宣布撤销,馆员分散安置。1978年12月后,随着拨乱反正,省委、省政府酝酿恢复文史研究馆机构。1981年6月22日,省委统战部部长王世杰宣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聘任陆为公(时任省政协副主席)为馆长,关中哲、张思温、张令琦为副馆长的决定。1981年10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甘肃省文史研究馆复馆会议,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植霖、副省长王秉祥等领导到会祝贺。复馆后,文史馆与参事室合署办公。1984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通知》。1986年1月,文史馆与参事室分设,明确为省人民政府所属的正厅级单位,设立文史研究馆。1989年1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1988年8月《关于改进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召开了省长办公会,专门研究了省政府文史研究馆的工作,理顺了领导关系,增设了文史馆业务处,增拨了经费和车辆。1990年12月,省委决定在文史馆设立党组。199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后,同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对做好文史研究馆工作下发了通知,确定了发展馆员和研究员的名额,明确了给馆员发放适当交通费、增设了文史馆《甘肃文史》编辑部。
2011年4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与中央文史馆馆员座谈时发表了《讲真话、察实情》的重要讲话,明确要求“把文史馆建成高水平的政府咨询机构”。2011年10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6号)。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办发46号文件精神,新时期赋予政府文史研究馆建言献策这一新的历史使命,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甘正办发〔2011〕306号),对文史馆的名称、性质、编制、馆员职责、自身建设和新时期所担负的任务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的明确,这个文件的印发将对文史馆今后的工作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文史馆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履行参政议政职责的意见》等制度,申请增设了研究室编制,主要承担重大课题的调研和馆员研究员的建言献策等工作。至此,省政府文史研究馆从复馆、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馆员发展、经费车辆保障以及工作的性质、宗旨、范围、内容等都臻于完善。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对新时期政府参事制度文史馆员制度作出了规范,2022年5月,结合甘肃工作实际,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若干措施》,为新时期省政府文史馆员制度建设和文史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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