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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女”与惠安女衣饰及婚俗关系现当代之演变 —以惠南地区为例

“惠女”与惠安女衣饰及婚俗关系现当代之演变 —以惠南地区为例“惠女”与惠安女衣饰及婚俗关系现当代之演变 ——以惠南地区为例 撰稿:郭家齐我要谈的是惠安女在现当代衣饰和童婚及长住娘家的演变,进一步来印证“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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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女”与惠安女衣饰及婚俗关系现当代之演变

——以惠南地区为例

撰稿:郭家齐

我要谈的是惠安女在现当代衣饰和童婚及长住娘家的演变,进一步来印证“惠女”婚俗、衣饰的来源。一、“惠女”是指现在闻名于世的净峰、小岞、崇武的大岞和山霞部分仍然风行“封建头、民主肚、浪费裤”的妇女,而“惠安女”是指大惠安的妇女(包括现在泉港、台商区)。二、我按文学作品划分的时期,即现代(鸦片战争1840年—新中国成立)、当代(即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因为这段时间中国经历着从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到社会主义新时期。惠安女这种衣饰和习俗又属于民俗学、民族学的范畴,在历史转折和变革时期,在外来和本土文化碰撞中必然会产生变化。下面我谈谈“惠女”与惠安女衣饰、婚俗之间的关系及共性与个性。

服饰:清末时,惠安妇女穿的衣服一般是长而宽。家庭好的都是有镶花边的:领口,袖口和裙裾边。花边有窄的和宽的,最宽是5寸,最窄的是一寸多。妇女叫这种衣服“四台滚”。裤基本没镶花边,少部分有镶裤脚口。我有一个婶婆是生于清朝光绪年间,她的娘家是个大富商,据说出嫁时的嫁妆不计其数,新婚房内的设备用具没一样欠缺,那衣服不知有多少,都是按各个年龄段:少妇、壮年、老年;春、夏、秋、冬服;并且内外有别,连去世的寿衣都有,只没有寿木当陪嫁而已。

上世纪四十年代我的婶婆已八十多岁了,我还是一个小孩。每年六月天,经常看见她把那些陪嫁衣服拿出来晒太阳,所以我才知道清末妇女衣服式样。当时我问我伯父(我们当地的文化人)穿这样衣服哪能做农活?他说这是家庭好的妇人穿的,她们不必做农活,穷苦人家只能穿没镶边的衣服。后来我慢慢懂事,我们村里女人穿衣服式样和颜色都一样,都是有“大夫”(斜衽)布纽扣,稍有孤裾的。上衣短而宽,能掩住臀部,只怕狭不怕宽。裤子是汉装裤、裤头是用一块白布接的,白布便宜且耐用。男女一样、夫妻都可以适用,这种衣服完全不需要什么合身不合身,只要达到保暖又可遮掩隐私即可。衣服颜色也十分单调,黑色、蓝色、浅青色。少女少妇是蓝色上衣配浅青色裤,壮年是黑色裤配蓝色裤,老人衣裤全黑色。

抗战开始后百姓生活困难,大部分妇女都得参加劳动,由于劳动需要,原来很长的上衣就改成短了。到了抗战胜利后,商业有了较大发达,江苏通州、浙江温州一些花仔布,上海“吕宋月”布才在市场上出现,但这些布只有家庭好的少女少妇才买得起,这种颜色的服饰一直延续到解放后好长时间。说明颜色和式样基本与惠女服饰一样一脉相承的。

“土改”时,有一些“土改”女干部都是穿“列宁装”,大家都感到很好看。虽然很羡慕,因为身份不同,即使经济允许,也不敢穿。此时,我国第一个法律——《婚姻法》颁布,大力宣传提高妇女地位,实行男女平等,很多农村女青年走出家门,参加工作,经常到外地开会学习。有的还参加国家建设。她们看见一些外地妇女穿的“洋装裤”十分得体美观,自己穿的这种带裤头的汉装裤非常难看,于是学穿这种“洋装裤”。不过惠安妇女穿的“洋装裤”与外地不同。外地女“洋装裤”是单面穿的,与男的“洋装裤”一样,只差前边没开口子。而惠安女的“洋装裤”不用皮带,用两条布条控制松紧,前后不分大小,都可以穿,这样经常调换,免得单穿一边时,臀部、膝盖部分磨破。这种“洋装裤”配汉装衫十分好看、耐看。头上罩着一条花头巾,倘若走在泉州、厦门街上,大家都知道这是惠安女,回头率可不少。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多次参加县里组织新闻台文学爱好者到净峰、小岞一带,深入生活,看到那里女青年对这种服饰十分喜爱,但在村里却不敢穿,外出时才换上。说明习惯势力的厉害。惠安女的服饰另一个特点就是怕破不怕补,过去惠安是个穷地方,妇女穿不起好衣服、新衣服,但尽管是破衣服都补上补钉,五颜六色都不要紧,才有俗话说:“笑破不笑补”、“穿破的不是好查某”。说明妇人要勤俭、手艺要好。这与惠女有意把衣服弄破一个洞,然后用不同颜色的棉线织绣起来,或故意在某个地方接上一块不同颜色的布料,是同工异曲。惠女虽然是“民主肚”,但都十分矜持的,穿戴非常讲究庄重严肃,以前不随便穿奇装异服。裙子短裤更不能穿,在大庭广众和家里一样。这一点与惠安女一样。1962年我从学校下放回乡务农,当年六月就去参加大队修补海堤劳动。修补海堤时,人要站立在没膝盖的海泥中传递海土,我邻居一个刚过门不久的新娘子“创新性”地把长裤剪掉下半部分成了短裤。按说这样不须卷裤脚也利索,是个好方法,会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当大伙儿坐在堤岸上等候退潮时,这个新娘子白嫩嫩的腿部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个个眼睛都像刀子一样,刺得她面上一阵阵发红。第二天她再也不敢穿短裤去参加修堤了。

束胸是封建社会束缚和残害妇女的一种陋习。我们惠安女(包括惠女)是受害的重灾区。不仅本身受害,还严重影响下一代的生长发育。从少女到当了母亲前这段青春期间,惠安女没有一个不束胸的。束胸用的是一块宽约五寸,长度根据胸围而定,后边钉了五个纽扣,上边两条布条佩在肩上,形状象军队战士子弹带一样,用来把妇女丰滿挺拔的乳房束缚得不能露山显水,达到“平胸凹面”的审美观。一束了胸的妇女呼吸不顺暢,劳动时更是吐不了气。当女人有了孩子,已被严格束缚的双乳再也没法现出原形,奶头凹陷进去,奶袋干瘪,孩子没法吸吮母乳,只好雇儿童用嘴巴硬吸,有的把秤锤挂在乳头上,强拉硬扯,不少少妇痛得叫苦连天。

解放后,提倡解放妇女、提高妇女地位,但惠安女束胸这种陋习却没有得到松绑。一直到了改革开放,束胸带才彻底被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里,取而代之是人为隆胸用品——胸罩极为盛行,可以说达到无人不戴的程度。但这个过程“惠女”的改变要比惠安女缓慢一些,有的至今是“宽而不隆”顺其自然。

头饰:过去惠安女的头饰可以分为少女期,少妇期和老妇期,和全国所有汉族地区妇女的头饰一样:小女孩到了七八岁时才开始留头发,编成一条小辫子,小辫子尾端结一条红头绳,犹如《白毛女》中的喜儿。一直留到了出嫁。少女的小辫子是绝不能打散披在肩上的。这种打散发型叫“披头散发”。在封建社会只能是罪犯被押上断头台才有的。在乡间,也只有公公婆婆丈夫去世,媳妇、妻子才能披头散发。

少女出嫁前要举行“成人礼”——“上头”,她是我们惠安与别地不同的仪式。一辈子只有一次,如果再嫁也不能做此仪式。“上头”是少女坐在祖先神位前,由邻居一个老妇人把辫子细心打开,然后用粉块在脸上涂抹,再用绞面线绞掉面上的苦(细)毛,使面容更清晰幼嫩、光彩清丽,(未婚少女是不能绞面的)。老妇人一边绞面一边唸道:“坐于正得人疼”,“新人坐椅、早生贵子”,“新人过了府,唔通(不能)忘记养育咱的爸母……”这时准新娘不哭,绞面的老妇人有责任用手大大捏痛她的大腿,使她哭出声,哭得越大声越好,娘家才会兴旺,接着就由当“挑灯”舅的一个小男童用新木梳在准新娘头上由上而下梳了三下,老妇开始为准新娘编结新髻。髻是圆形的,中间结了一条大红头绳,结好髻形后,用一条髻网罩在外边,不致头发散乱,保持优美的髻形,然后插上各种银针、银钗、银簪和用五颜六色的绸布扎成的花朵花串,绝不逊于目前被称为女人头上“百花园”的丰泽区鲟蜅女的头饰,银光闪闪,一样花团锦簇,但遗憾的是这样奇特、美丽的花髻外面还得罩上一条黑巾或花头巾。情愿让它“养在深闺人未识”。而且这种花头巾都是不管春夏秋冬,酷暑寒天,清早一直罩到睡觉,这种包装真是不得理喻,罩头巾是惠安女的一个独特符号。

全国其他地区的妇女却没有这么盛行。抗日战争胜利后,惠南地区不少华侨回乡省亲,带来黄金首饰、让家人风光一下。于是侨妇(如东园的龙苍、张坂的霞美等)便在遮住发髻后边的三角形头巾卷起来,于是金光耀眼的发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与头巾相依为伴的是黄竹笠,这是惠安女又一独特习俗。她们戴的都是尖、高顶的竹笠。编得十分精细,外面还漆了桐油,不仅耐用而且保持经风雨后的底色。由于这种精细的竹笠价格高,有的妇女买不起,于是市场上又出现另一种价格较便宜、又没有那么尖、高顶的竹笠,惠南地区叫“只仔笠”。到了困难时期,因为桐油较贵,又是紧缺物资、市场买不到,于是用黄色油膝代替,一直到现在惠安都是戴这种颜色的竹笠。至今不少人感到奇怪,“惠女”的竹笠上为什么要插上几枝纸花。这种风俗也是由惠安女爱花兴趣演变而来的。上世纪四十年代,惠南地区妇女戴竹笠时,在竹笠下边也喜欢插一枝有香味的鲜花、如玉兰花、指甲花。指甲花是一种一年四季都开的花,出门时隨手摘一枝插在竹笠下,劳动时可以闻到其香味,忘记疲劳、心情愉悦。这种插花的习俗一直到农业合作化、大跃进。由于天天忙于战天斗地,裤子都顾不得上拢,那有功夫闻香赏花,于是就消失了。而“惠女”把这种爱好演变成风俗,又经现代传媒的推波助澜,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过去“惠女”插花只有一两枝在竹笠下,现在有的将一大把花插在竹笠顶上,完全可以与鲟蜅女头上的“百花园”媲美了,甚是好看。

惠安女的发髻习俗,在解放初期的“土改”运动时初剪掉。有的地方的“土改”队为了破除封建习俗,上门入户动员妇女剪发。有的妇女看到土改队女干部的短发十分好看,精神抖擞、潇洒大方;自已每天要辛苦劳作,天未亮就得起床,花了好长时间梳髻打扮,十分不值得。于是自动剪掉发髻。有些年纪较大的不愿剪,土改女干部便带上剪刀帮她剪。当下,在惠安女、“惠女”中很难见到一位旧时梳发髻的妇女,倒是在丰泽区城东、鲟蜅乡村经常看到,为数还不少。

银腰带:也是惠安女一种特饰。“银腰带”,惠南地区称“银裤头链”。这是已婚妇女的标志。这个习俗与我们母系氏族有关。女姓是创造人类和养育人类的人。后来由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妇女出嫁坐的大花轿是八抬的,几乎与相府一样的待遇,花轿遇到县官轿子,县官的轿子要主动停下来,先让新娘花轿过去。而新娘系的银腰带象征像大官腰带一样贵重。这银腰带只有新婚丈夫才能动的。惠南地区妇女只系一条掩盖在上衣里不容易看见,只有在裙裾的开角边偶尔才看到这种银裤头链。但这种银裤头链在解放后便消失了。而“惠女”反而从一条攀升到五条八条,而且把上衣做得越来越短,让银光闪烁的腰带又成了一道风景线。

童婚、长住娘家,已成为不少专家学者研究“惠女”的重要课题。它究竟是惠女特殊性,还是普遍性呢?我们从古典文学上可以看到,比如汉乐府的《孔雀东南飞》开篇写道:“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说明刘兰芝也属于早婚。还有在古典小说中经常看到当官在叹息,烦恼自已女儿已“二八”尚未婚配。在封建社会,人口平均寿命很短,万一遇到瘟疫、“海事”(沿海地区以海为生,过去经常出现事故,船破人亡)或统治阶级抽兵征战,这都不是能预料的。早一点筹办儿辈结婚、生了子,有了传宗接代的依靠。封建社会认为“无后为大”,没有后代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它影响着、推动着早婚早育的思想。一般十四五岁(虚龄)结婚都非常普遍的。近现代也有不少伟人、名人年龄很小就结婚。我的父母亲是十五岁结婚。听老人说,花轿已抬进大门,却不见我父亲前来踢轿门,大家急得到处找,好不容易在村前一大片田箐地找到。我伯父是十四岁结婚。我原单位一个同事的父亲是十三岁结婚。我曾访问调查过几位不同村落的老人,他们都说清末民初十四五岁结婚都是非常普遍的,尤其是沿海比较富有的地方,若年纪小的儿子结婚能得到大家称赞:你看,他多有本事,儿子还那么小就筹办结婚!所以给年纪越小的儿子结婚,脸上越风光。这样的攀比,早婚童婚就产生了。男孩要早婚就得找个年龄相当的女孩,尽管女孩的年纪还很小,但父母得知男方家境不错,就有“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的想法,担心错过这个好机会,于是两厢情愿,喜结连理。前些时候,我以惠安女早婚的形成原因请教了净峰镇塘头村文友黄诚法先生,他的看法与我一样。所以我认为惠安的早婚有着它普遍性与地方性。童婚的陋习,就繁衍出长住娘家,又与它的生长环境有关。

“惠女”的长住娘家原因,首先是由于我们中华民族妇女古有的裹足(我们闽南叫“绑脚”),即把妇女一双好端端的脚(足)硬硬地把脚指扭曲,然后再穿上一种特制的尖头、高跟的鞋子,称“绣花鞋”,美称“三寸金莲”。在乐府《孔雀东南飞》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刘兰芝穿着绣花鞋走路时“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非常优美、婀娜多姿的身段,明代《金瓶梅》中的潘金莲,也称为“三寸金莲”。近代被称为“鉴湖女侠”的秋瑾,大文人胡适的夫人,甚至在我们红军长征中还有裹足的女战士,如邓六金。说明裹足历史悠久、范围之广,可以追溯到汉代以前。

我们惠安女同样也有这种裹足习俗。裹足在当时社会是一种富有和望族、大家闺秀的象征和美的写照。正如现在妇女们爱穿高跟鞋一样,能够“三突出”,完全不像解放后我们宣传是残害妇女那么大罪。至今我还记得孩童时,惠南地区有一童谣唸道:“从小梅(不)绑脚,大汗走扒扒(不停地做体力劳动)。嫁没好家世,终生受拖磨”。说明旧社会“绑脚”是一种受妇女们喜爱又标志富有的习俗。古时,妇女不要与男人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艰苦劳动。她们的责任是生育子女、相夫教子,纺纱织布挑花织锦,承担为家庭老少缝补衣服和烧火煮饭的一切家务。

在惠南地区,分为“绑脚乡”和“粗脚乡”两种(“粗脚”即是天足)。“绑脚”乡分布在沿海,“粗脚”乡分布在山后一带。清代,沿海一带搞海上运输、渔业,比较富裕,山后都是种田,以农为生,比较贫困。所以沿海的“绑脚”妇女比山后多。由于童婚,年纪很小,加上“绑脚”,出嫁女子不能也不需要为夫家做什么劳动,更不能让婆婆、小姑照料,于是住在娘家,做“女红”。沿海一带男的是搞运输、捕鱼(过去是往浙江舟山的)。丈夫一去最短半年,待丈夫回家或过年过节夫家会雇人用轿子把她抬来。第二天又回娘家。这种情况,一直沿续到“欠债”才长住夫家。

随着社会的进步,解足现象逐渐多了,但没“欠债”长住娘家的习俗依然存在。惠安女最大的美德是“孝”,“百善孝为先”。过去惠安是一个穷地方,自然环境差,为了抚育子女,父母都不辞劳苦。“舐犊之情”最让当女儿理解,在女子出嫁“相头”时唸的词:“新人过了府,唔通(不能)忘记咱爸母”可以体会到。另外在我们惠安沿海流行的一首童谣里“哭嫁歌”也可以看到。这首童谣开篇是这么唱:“阿爸阿母我梅(不)嫁,我卜(要)挑水鸽(带、照料)小妹。侍候阿公和阿嬷,拾柴拾草拾‘柴坯’(柴坯是沿海修造船不用的柴碎,小孩可以拾回来当燃料)……”

哭嫁歌在全国其他地区和少数民族都有。但从这首童谣里,我们不难看出惠安女的心灵美,它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孝道。情愿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她们的父母分担困苦。即使她们已成为人妇,一直把娘家记在心坎上。所以没“欠债”长住娘家,是自然现象,是对道德最好的诠译。

旧社会惠安妇女由于长住娘家陋习,造成不少妇女轻生自杀,这与童婚有重大关系。童婚是完全没有爱情的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生辰八字为主。男女双方互不相识,一旦拜堂入洞房就得一生厮守。封建社会对妇女的道德规范是“三从四德”,只有规规矩矩遵从。丈夫可以休妻,没有妻子休夫的案例。尽管妻子对丈夫不满意,也不能说不,因而毅然走上自杀的道路,但她们仍然持着:“生是夫家妇,死是夫家鬼”牌坊。

解放前夕我们村里先后有过几起妇女轻生跳潭的事故。她们娘家都是比较僻远的村子,出事地点都在夫家的村边池塘。童婚是完全包办婚姻,男女双方从儿童走向成熟,就会产生对性的需求,而未满足自已要求的伴侣,以死来抗争。同样遭遇的女伴,有着“同病相怜”。于是几个要好的“姐妹伴”,组成“统一战线”。用这种消极、完全是无能为力的方法长住娘家。于是滋生“不与丈夫同房”,回夫家要经过请假,回来后还得被审问,如有一点“越轨”要被女伴们讥笑、讽刺,说是“歹查某”(坏女人—惠安女最怕被人说是“歹查某”)。于是又出现辱待妇女的案例的恶性循环。

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惠南地区童婚现象渐渐少了。但长住娘家一直沿袭到解放后的土改时。而惠安东部沿海童婚现象却依然存在,甚至10岁男童就找不到对象。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宣传教育,人民群众认识不断提高,童婚基本没了,长住娘家陋习也大大改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惠女”与惠安女的衣饰、童婚与长住娘家的习俗都是同根同源,是共性和个性。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民俗是千百年来文化积沉,在不断受到各种外来文化的冲击、碰撞、融合、包容时,必然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它自身不断在创新,迎合社会发展需要。在创新中不断消除一切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东西。“惠女”的习俗,这就是很好的说明。惠安妇女是勤劳勇敢,是闻名遐迩的。“惠女”已成为品牌、地标,我们有责任保护,像保护古民居、古村落一样保护乡愁。

来源丨《惠安文史资料》

发布丨惠安文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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