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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废八股后的四书五经

清末废八股后的四书五经“废八股、改策论”,不足以准确涵盖清末科举文体改革的全部内容,甚至无法表达张之洞所拟方案的核心内容。张之洞主张调整科举乡会试文体格局,不仅要保留考查四书五经的文体

“废八股、改策论”,不足以准确涵盖清末科举文体改革的全部内容,甚至无法表达张之洞所拟方案的核心内容。张之洞主张调整科举乡会试文体格局,不仅要保留考查四书五经的文体,并将之从头场移至第三场;而且在分场去取程序的配置上,第三场文体将成为最终去取的关键。然而,清廷摒弃了分场去取的考试程序。四书文与五经文在废八股后,更名为“四书义”与“五经义”,一字之差,却解放了应试者的文体束缚。由于没有分场去取程序的保障,四书义与五经义沦为科举考试无足轻重的点缀,无法满足新旧各方的改革期望,最终在废除科举后退出历史舞台。

有关戊戌前后科举改制与场次问题,笔者已撰文讨论,而对于辛丑改制之后科举新章的实施与停废科举的关系,亦有学者详加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清末废八股而保留四书文、五经文的举措,可在制度设计的用意、推行实施的情形及反响、观念与文化各层面的系列反应等方面,进行细致而深入的探讨,从而厘清时论及后人对相关问题的误读。

关于清末辛丑年科举改章的框架,特别是科举场次与文体格局的调整,大体上基于张之洞、陈宝箴戊戌年改革科举的奏议。可是,通行的理解却与他们的本意有不小出入。张之洞固然主张添加新策、新论,但也坚持保留四书文和五经文。细绎之,他的着眼点还在于改革乡会试的衡文程序,强调乡会试应当分场去取、分场发榜。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十日辰刻,张之洞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电商变更科举乡会试场次与文体,拟改为“第一场考时务策,专问西政西学。二场考中国史学、国朝政治。三场考四书文两篇、五经文一篇”。其用意是改变此前专重头场的积习,以及个别考官刻意偏重二、三场取士的风气(如嘉道间的朱硅、阮元,同光间的潘祖荫、翁同稣,乃至张之洞本人亦是此风气的推动者),从而使“每场皆有去取,如府、县考,假如乡试头场取一千人,二场取三四百人,三场中式如额,既可得通才,又不废四书、五经文”。如此调整之后,四书文、五经文在章程上降为第三场文体,实际上在兼顾三场、分场去取的制度保障下,反而成为乡会试最终一场取中与否的关键,其固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似乎并没有降低。显然,张之洞在变革文体及考试内容的同时,强调的是科举的场次问题。他不仅不主张废除四书文和五经文,反而保留了其取士与选才的固有地位,甚至在设计新章之初也没有考虑废除八股格式。

因为湖南巡抚陈宝箴是全国少数积极推动维新运动的大员,加之张之洞此时谨慎处世的作风,所以张之洞电商陈宝箴,希望了解陈的看法,如果能获其认可,无疑更加妥当。事实上,张在通电之前,已向陈之子陈三立详谈此议,并请代为转答其意。两天后,陈宝箴复电张之洞,对调整科举场次与分场去取的用意表示赞同。可是,陈对科举文体方面的主张有所保留,并提出己见:一是建议“以国朝政治、史学移作首场,著尊王之义,而以西人政学为第二场”;二是主张废八股格式,“第三场用《四书》《五经》命题,似宜专以发挥义蕴为主,不用八股格式,摒除浮华排比旧习”。其实,还应当注意到的是,陈宝箴主张废八股的重要原因在于,“时文不废,则书院不能一律改章。若处处另设学堂,则经费难给”。换而言之,废八股的考虑更在于文体之外,尤其是与书院改章、设立学堂息息相关。有意思的是,张之洞与其智囊团对于陈宝箴的建议并未全面吸收。他们经过反复斟酌后,吸纳了第一条,即将头场、二场的文体进行对调,却无视废八股的主张,从而形成了“变科举”的改进方案。这个方案或许可以视为张之洞的成熟方案,因为他很快将其写入“意在正人心、开风气”的大作《劝学篇》之中。张之洞处世谨慎,其未采纳陈宝箴废八股的建议,原因或许有两方面。

其一,尽管朝野上下关于废八股的舆论汹汹,可是作为清朝取士最重要的文体,既然朝廷尚未表态,因此他也按兵不动;其二,张之洞出身鼎甲,早年以八股文名动科场,在科举与学堂尚未势成水火之时,不便于尝试“过河拆桥”的举措。这与他调整科举乡会试的场次格局,又尊崇四书五经的基本立场是一致的。在维新风气高涨之际,五月初七日,陈宝箴致电张之洞:“朝政方新,前示改科目议,似宜速上。”两天后,他对张之洞以《劝学篇》中所拟办法为蓝本起草的奏稿提出自己的意见,称:“科举如《劝学篇》所议极善,惟愚意不废八股则学者难捐旧习,志意不专。若主试者仍有意偏重,则首、二两场皆为剩义。似宜用《四书》《五经》命题,革除排比词藻,既可阐发圣贤精义,又足潜移揣摩,悦人心志,庶几拔本塞源。”由此可以看出张之洞、陈宝箴在变科举主张上的异同。经陈宝箴再次提示,张之洞似乎才意识到“废八股”的重要性,表示“极佩,透澈之至”,改章为“废八股,改为四书义、五经义,其文体略如讲义、经论、经说,一切拘挛俗格、苛琐禁忌,悉与删除”。如此一来,张之洞变革科举的方案便完成了从不提及废八股到主张废八股的转变。张之洞的态度转变,实质上应与朝廷的政令趋向有关。

就在张、陈二人反复商议之时,张之洞从盛宣怀处获悉即将有“下科改试策论”、废时文的上谕。因此,他也将废八股纳入科举改章之中。不过,他仍坚持必从场次人手,“即令如盛电三场皆有改动,然必如《劝学篇》所论节目,乃为尽善”。因上谕“只浑言策论”,故而张之洞最终坚持新章的第三场仍“用四书义、五经义,其文体大略如讲义、经论、经说,准引史事群书,专用四书、五经原文命题,以免废弃经书”。从“文”更为“义”,仅是一字之差,在是否用八股体式的差异上,四书义与五经义似乎回归到“经义”这一科举文体的最初形态。需要澄清的是,“四书义”“五经义”的名称,并非陈宝箴的独创,此前已有士人以此称呼科举中考试四书和五经的文体。在经历数百年的批判之后,“八股”从科举中废除,四书文和五经文却通过“正名”之举,改头换面,以“四书义”和“五经义”的名目继续成为王朝选才取士的标准。另一方面,四书文所在场次的差异,对于它们在科举抡才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着迥然不同的影响。在偏重头场的风气下,四书文是选才的首要乃至最重要的标准;张之洞意图改变这种风气,主张分场去取与发榜,将第三场作为取中与否的关键,所以才将四书义与五经义定位在第三场。

尽管戊戌政变后科举考试恢复旧制,但是辛丑改制后的新章,仍沿用了张之洞与陈宝箴协商确定的科举文体格局,只是张之洞的联衔会奏者由陈宝箴变成了两江总督刘坤一。较之戊戌上谕所不同的是,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十六日的上谕只采纳了科举考试各场的文体格局,却摒弃了分场去取与发榜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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