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志及名家著述为据,参考族谱,兼以时间检验,综合考证,是两书考证族史的唯一方法和途径。
然而,近有河南罗山陈恩明先生撰“商榷”一文,对两书观点提出非议,坚持明清族谱的错误世系,企图否定史、志、书有关陈姓历史、人物等记载,并据《匡山谱序》说:“此序清楚地说明,当时伯宣修本支系谱时,所掌握的资料是系统而完整的,即春秋时第二十一世衍祖隐居阳武户牖时所制《衍系图》、后传九世至汉丞相平祖遗绪其家等。
这些资料是一脉相承没有断线。这说明将我支系上接阳武户牖世系的不是别人,正是义门同居始祖伯宣”……真的如此?于是我们复以《〈宋史〉与家谱中的世系比较—兼就恩明先生的“商榷”之商榷》一文,(全文见「陈史研究网」)。
恩明先生又答以《剖析月海、陈刚〈宋史〉与家谱中的世系比较一一兼就恩明先生的“商榷”之商榷一文》(全文见「陈史研究网」)。在回答“《宋史》关于伯宣上下世系”时,几乎无言以对,仅讥以“灌0岁生镶”。这是他误“唐德宗时(780—804)任高安县丞”为灌公生卒时间。在答辩 “翔与寔之关系”时,拿不出任何证据,仅纠缠文后落款时间:“值得注意的是收录文献下落款是‘大唐中宗嗣圣元年岁次甲申仲春月清明节前三日第七十二世裔著作郞阔伯宣氏敬撰’。
这个落款何来?看了反辩文章才知,是其据‘淮阳《中华陈氏》云其谱为嗣圣元年’而来。此说显然是胡说八道。可月海却堂而皇之地将其作《匡山谱序》的撰写时间落在正文的下面……”意思说“嗣圣元年”是我等“堂而皇之地落在正文的下面”,令人哭笑不得。
这足以说明恩明先生接触义门谱少之又少,为井底之蛙。今经查,伯宣嗣圣元年撰《匡山谱序》在明谱中无,如《江南陈氏大成谱》《德化甲寅谱》及仙桃《陈氏族谱》、大冶金山店《陈氏宗谱》等,多见于晚清时期部分义门谱。见下面谱照:
一、匡山谱序
1.《义门陈姓历史资料简编》
2.湖北《崇阳义门陈氏宗谱》
3.陕西洛南族谱
上述“匡山谱序”,内容虽同,但行文有异,一篇“自胡公始”,两篇“自胡公少阳始”,然不知“少阳”作甚解释?嗣圣元年(684)撰“匡山谱序”,从时间上纯属天方夜谭!岂能为据?伯宣生卒何年?明清谱中没有一个准说法。请看下面谱照:
上述两谱照,一说伯宣“生于唐睿宗垂拱四年(公元 688 年);一说“生于唐高宗龙朔元年(公元 661 年)”。但无论是垂拱四年,还是龙朔元年,或嗣圣元年撰“匡山谱序”,皆不符史实,与时间不合。想一想,伯宣十世祖叔明生于 562 年;六世祖兼公,病故于乾元二年(759);五世祖京公,贞元二十一年(8 05)四月二十五日终于安邑里。算一算,伯宣应该生于何年为合适?《庐山志•太平宫•山川胜迹》:“计其生,当在敬穆之间(824)。”《宋史·陈兢传》说伯宣“大顺初卒”。史谱相比较,谁对谁错?岂不一目了然?!然而,先生竟喊出“ 以时间定世系天下大乱,以史载定世系天下大乱”之耸人听闻!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架势。
二,分庄碑记
先摘一段恩明先生话:“《分庄记》是其从四种谱本“所辑”,并将此文头一句多谱云“吾家自伯宣公以来,至今四百八十余秋中的‘伯宣公’改为‘叔明王’。理由是:‘只有从叔明公封王到分庄,才有四百八十余秋’。多种谱本载的开头一句并非是月海所引的全部内容,实际内容是‘吾家自伯宣公以来,至今一十五代同居,四百八十余秋’。清人陈光亨在《义门时代考》对此句中的‘四百八十余秋’提出了质疑,另外亦有谱对这个时间质疑。而未见有对‘吾家自伯宣公以来’质疑的。因为吾家自伯宣公以来,至今一十五代同居是史实。同居‘四百八十余秋’显然是错的。而月海却把‘至今一十五代同居’中的‘一十五代同居’删掉了,而将‘至今’与‘四百八十余秋’连接一起,单用‘四百八十余秋’前推到‘叔明王’。我且问你:义门同居是从叔明王开始的吗?啊?!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肆意改删重要文献,手段如此之卑劣,令人势可忍孰不可忍。”(纠正:是“是”,而 非“势”,)
《分庄记》,今有多个版本,有曰《分庄碑记》,有曰《分庄序》,或曰《义门分析记》《义门分庄遗嘱》等,起止时间多从叔明王至嘉祐七年义门分庄止这“四百八十余秋”,可先生却“信口雌黄”污蔑我等“肆意改删重要文献……是可忍孰不可忍”。其实,他根本不熟悉义门谱。请看下面谱照:
江西宜春清朝谱“分庄碑记”
宜春谱“分庄碑记”为鸿公所撰,是以宜都王叔明为义门一世祖,“纪其年,自隋唐五季以来至圣王,不逾四百八十余秋,派演二十二世。遐想我伯宣公寄迹庐峰,天命神师易地泉水垅,复迁于常乐里,至我崇公持家有道……”泉水垅,即今九江县狮子乡牌楼村,明嘉靖32年在此“表扬义门遗址”,暂且不论“天命神师易地”之鬼话,但就胡旦《义门碑》所载:“青,显祖也。伉,二世长也。崇,三世长也。让,四世长也。衮,五次长也。昉,六世长也。鸿,七世长也。逵,八次长也。兢,九次长也。肱,十次长也。袭,十一次长也。旭,十二次长也。”到嘉祐七年分家,怎由“鸿公”撰“分庄碑记”?这真的是鸿公所写吗?答案自明。再就“家长鸿、梓、兢、肱、让、岩六分众等”,又作何理解?
下面两图为江西万年县宛溪庄谱“分庄序”及《义门陈姓历史资料简编》“分庄记”。
万年县宛溪庄“分庄序”亦以“家长鸿、梓、兢、肱、让、岩六分众等”开篇,内容跟宜春谱差不多,所不同的则是“家长同具于广堂”。(注意:在义门谱中不署名的“分庄记”、“远宗记”、“远祖碑记”很多,有的干脆写上“家长同具”或“家长同具于广堂”。)
简编中“分庄记”是“家长泰等书”,开篇从太丘长寔说起,“孝义相承,历隋唐五代,休声不替”。与其它“分庄序”相比,内容大不相同。
台北族谱《义门分庄序》《义门分庄录》
台北谱“分庄序”是陈旭撰于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余家自叔明公分封,几更其代矣。然纪其年号,自隋唐五季以来,不越四百余年,揆之家乘,刚一十八世。遐思伯宣公寄迹庐峰之日,天命神师飞杖指基于德安县常乐里为居,……” “揆之家乘,刚一十八世”,比之“派演二十二世”,少了4代。相同的仍是“天命神师飞杖指基”的鬼话。而《义门分庄录》则又从旺公说起:“吾义门陈氏分庄,盖自始祖旺公徙居九江府德安县太平乡儒教里永清村艾草坪,聚族三千七百余口,同室共爨二百余载。宋仁宗嘉祐七年七月初三日,以义门族盛,钦命陈氏析爨……”同是一谱,却两种说法,让后人无所适从。
4.下图为修水陈三立家乘“分庄序”:“宋神宗熙宁七年七月家长同具,立于广堂之东,加之以亭,俾后远迩各庄子孙往过于此者,见碑记而庄诵之……”此序始自叔明,到神宗熙宁七年分家刚二十二世。既然是“分庄序”,怎能延迟到“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难道分家10年之后再来补写?
5、湖北崇阳谱《义门分析序》
崇阳谱“分析序”是陈度所撰,“同居十三代,共爨五百年……嘉祐七年,众官奉旨亲诣陈氏,敇令分析……”
且不论陈度是否任过家长,就《江西历代进士录》《九江府志》载“年五十,景德二年(1005)登进士第”(即生于956年),至仁宗嘉祐七年(1062)分家,
岂不活107岁?能有几人相信?另据《权太子中舍致仕陈公讳度墓志铭》载:“天圣六年(1028)五月二十五日终,享年七十有三。”在义门谱中,度为十四世,而不是“十五世”。
以上仅选几篇具有代表性的分庄序,分享读者。总之,义门谱矛盾互生,口径不一,从来没有一个准说法。但凡研究或深度接触过陈氏族史的人,不难发现,明清以来的宗谱,其可信度很低,根本不能做凭据,只能作参考。故而殿荣宗亲曾说:“多年来,我潜心考查有关江州义门陈氏的史志和数十庄宗谱,觉得一些重大问题上有不相符的地方,谱与谱、谱与志、谱与史、史与史亦存在着相互矛盾之处,即使同一庄谱,上卷与下卷、前修与后续也诸多相悖”(见《义门陈文史考(二版)》第186页“江州义门宗谱考”)。
三、“远祖碑记”和“远宗记”
我们再来分享“远祖碑记”和“ 远宗记”。
恩明先生说:“陈伯宣《谱序》、陈蕴于天禧元年(1017)撰《远宗记》、义门家长陈泰撰《远祖碑记》等对考证义门世系极为重要文献却没有收录。为什么?因为伯宣《谱序》是义门世系上源阳武户牖世系的铁证。”果真如此?请看下文:
1、江西武宁宝泉庄“远祖碑记”
宝泉庄谱《远祖碑记》为陈泰所撰,始自胡公满而传二十世至衍,这是按照《史记·陈杞世家》。至于“忠生佐,佐生准,准生伯眕,伯眕生匡”,实为旧谱之错讹。简析如下:
①“准生伯眕,伯眕生匡”,此错与《唐表》同。其实,伯眕伯匡是兄弟。《晋书》卷五十九载:“永兴初,左卫将军陈眕,殿中中郎褾苞、成辅及长沙故将上官巳等,奉大驾讨颖……眕二弟匡、规自邺赴王师。”(详见《颍川陈氏考略》“陈寔子孙考”)
②“匡生逵仕晋为太子洗马”。《陈书·高祖本纪》载:“寔玄孙准,晋太尉。准生匡,匡生达,长城令……”长城令是达而不是“逵”,在《颍川陈氏考略》里已多次强调。《品藻第九》中注:“《陈逵别传》曰:‘ 逵字林道,颍川许昌人。祖淮(即准),太尉。父畛(即眕),光禄大夫。逵少有干,以清、敏立名。袭封广陵公、黄门郎、西中郎将,领梁、淮南二郡太守。’”由此即匡生达,眕生逵,他俩是堂兄弟。
③伯宣生旺,此错与《唐表》同。
还有“伯宣与马总友善。总官南康,公亦隐居庐山圣治峰前,拜著作佐郎,宋仁宗追封景城太守,生旺”等,严重与史不符,与时间不合。
①据《唐书·马总传》记载,马总于德宗贞元中(785—804)被谗贬泉州别驾,《资治通鉴》卷二三五点明“贞元十六年(800),盈珍谗其幕僚马总,贬泉州别驾”,宪宗元和中(806—820)自泉州迁虔州(今赣州南康)刺史,长庆三年(823)卒,赠右仆射,谥懿。但无论如何,伯宣与马总牵扯不到一起。
②“追封景城太守”,太守,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景城是县,只设县令。
2、湖北大冶金山店谱“远宗记”
大冶金山店谱《远宗记》为陈旭所撰,始自太丘长,“纪生群,群子泰、孙准,准生匡,匡生逵……出为长城令……谈先生顼,太建元年春即皇帝位,谥宣帝,生二子,长后主叔宝,次宜都王叔明。叔明之五世孙兼,唐玄宗开元十二年举进士及第,生京。京无子以从子褒为嗣,生灌,其孙瓖避难泉州之仙游生伯宣。……其孙旺占籍常乐里……”
与《远祖碑记》相比,相同的是长城令“逵”,不同的有:
①《远宗记》错把南朝陈氏接到长房纪之位下;
②《远祖碑记》中是“伯宣子旺”,而《远宗记》则是“伯宣孙旺”;
③“宣帝生二子,长后主叔宝,次宜都王叔明”。
④ 至于陈旭任职,同治版《德安县志·人物·孝友》仅载“大中祥符四年,以旭为江州助教。”助教,至多是从九品。而《远宗记》下落款为“将士郎守江州助教承蕴朝奉郎太常博士知县事兼兵马都监上轻车都尉”。 可谓头衔多,官帽一顶顶。“上轻车都尉”,相当于从四品。毋庸置疑,皆是后人伪造!
还有“承蕴” 二字,不知作何解释?
以上文献之错乱,是恩明先生所坚持的,并说“实际的义门世系如何认定,最有力的证据应是义门聚居时期家长等人的文献。”还煞有其事地说:“义门分庄时,伯宣所修之谱碑尚在(从立碑至分庄相距只四十五年),所立义门碑中,伯宣上源世系肯定是源于伯宣所修之谱……”等等,请问,伯宣啥时修过谱?是嗣圣元年?还是另有年份?请先生说出一个准时间。说得活灵活现,好像他就是当事人。
当下流行的谱,多为明清以后新修,至于明朝之前的老谱,因屡经战乱,损毁几乎殆尽。即使有谱,也是残缺不全。后人仅凭有限的资料强修新谱,错讹难免。但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望风捕影,攀附造假,大有人在。故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谱系之法,不掌于官,则家自为书,人自为说,子孙或过誉其祖父,是非或颇谬于国史。其不肖者流,或谬托贤哲,或私鬻宗谱,以伪乱真,悠谬恍惚,不可胜言。其清门华胄,则门阀相矜,私立名字,若江左王谢诸家。但有官勋,即标榜传,史臣含毫,莫能裁断。以至李必陇西,刘必沛国,但求资望,不问从来。则有谱之弊,不如无谱!”(《文史通义校注》卷外篇一《和州志氏表序例中》)一言以蔽之。
四、伯宣与陈崇
“伯宣子崇”, 两书由史到谱到时间已经反复论证,恩明先生不作全面细读,反而胡搅蛮缠:“关于伯宣,月海认定为义门显祖陈崇之父。其重要依据是通过对《吴兴蓝田源流派衍齿录》(以下简称《衍齿录》)的解读而得。因《衍齿录》有载:灌,字公圃,号渠夫,宪宗元和时为高安县丞,配黄氏生子二:长镛,次锽。锽选贡,配王氏,生子扆,扆生子四:竭、端、肃、靖。镛配王氏生子旺,旺生机。文宗开成初, 镛与从子伯宣避难于泉州之仙游,与马总善。宣宗大中时总移南康,伯宣与从子旺复居庐山,遂占籍于德安县之泰平乡长乐里,注《史记》行世。咸通时诏征不起,拜著作郎。昭宗大顺初卒。配赵氏,生子四:仲子崇,大顺中为江州长史;三子勋,乾宁时为蒲圻令;四子玫,为本县令。崇字右遵,伯宣公次子(笔者注:此句疑为月海所加)叔明公十一派孙也。我之所以将这段文字记录如此,是要宗亲们都看看,这段文字所记人物关系,有一处是正确的吗?在此我要提示一下:正是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文献,成为月海改动义门世次的唯一可靠的依据,月海就是依此文的伯宣“仲子崇”将义门同居始祖伯宣降为义门第十世祖。”
请问,“伯宣子崇”仅仅来自《衍齿录》吗?两书“史志文摘”里有《宋史•陈兢传》、《通鉴续编》、同治《九江府志》卷三十八、同治《德安县志》卷十一“人物•孝友”等均载“伯宣子崇”,为何视而不见?
《衍齿录》所载,因多处跟史、志、书相符,所以值得我们重视。
①“伯宣子崇,大顺中为江州长史”,既符合《宋史•陈兢传》《通鉴续编》《陈氏书堂记》所载,同时还指明:“崇字克尊,伯宣公次子。”
②伯宣“注《史记》行世。咸通时诏征不起,拜著作郎。昭宗大顺初卒。”这句不仅道出伯宣“大顺初卒”,还交代了“诏征不起” ,时在“咸通”。咸通(860-874),唐懿宗年号,共14年。824年伯宣生,至“咸通庚辰(860)”37岁,正值年富力强。(注:咸通庚辰,见《颍川陈氏考略》328页朱熹“义门陈氏序:“唐庚辰(860),著作郎累召不起,传五世,族大而繁,德盛而光。”
③伯宣生子四:“仲子崇,大顺中为江州长史;三子勋,乾宁时为蒲圻令;四子玫,为本县令。” 此说与南唐徐锴《陈氏书堂记》吻合,泰和谱、毗陵谱亦载。
④“崇字右遵,伯宣公次子(笔者注:此句疑为月海所加)叔明公十一派孙也”。按《宋史•陈兢传》所列世次,崇,正是叔明十一派孙,吻合。至于“崇字右遵,伯宣公次子(笔者注:此句疑为月海所加)”……先生有两误,一误“克尊”为“右遵”,二误“伯宣公次子,疑为月海所加”。《颍川陈氏考略》第257页“衍齿录”谱照,清清楚楚写着“伯宣公次子”,为何又“疑为月海所加”?先生视力的确有问题,视而不见。
⑤“灌,字公圃,号渠夫,宪宗元和时为高安县丞,配黄氏生子二:长镛,次锽”。此与修水龙峰谱相同。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衍齿录”也有错乱之处,如“镛配王氏生子旺”、“镛与从子伯宣避难于泉州之仙游,与马总善”等。然而一篇“衍齿录”,竟有如此之多跟史志书相符,岂能不珍贵?
胡搅蛮缠,是恩明的长处;争强好斗,为其秉性。如“再者,倘若伯宣为崇父的观点成立的话,则伯宣与伉、侍、仲、俛、伟、伸为同辈人。上辈青为义门第一任家长,同辈伉为第二任家长,其子崇为第十三人家长,而伯宣连家长都没当过,显然在义门陈氏人物中不能成为重要人物。”请问,“重要人物”就非当家长不可?进士延赏、陈度任过家长吗?
“崇为第十三人家长”,又是先生误。族谱里常说“青,显祖也。伉,二世长也。崇,三世长也”。
再如“如果要说同居自旺公迁庄开始,按你的结论,旺于唐开元十九年(231)生,后于唐敬穆间迁庄德安,至义门分庄时只同居了不到二百一十年,只传了十代。对此,你又作何解释?难道义门同居只有不到二百一十年吗?同居十五代也是假的吗?义门家长们都是胡说的吗?按你的结论,崇公是唐大顺中随父伯宣迁义门的,一来到就当家长,制定家规家范,成为义门显祖。于情于理说得通吗?”令人哭笑不得。我们啥时结论:“旺于唐开元十九年(231)生,后于唐敬穆间迁庄德安”?又在哪里说过崇“一来到就当家长,制定家规家范,成为义门显祖”?请先生不要信口开河、任意胡诌!
“伯宣子崇”,除史志记载之外,还有文德翼《江州义门陈氏族谱序》载:“陈有伯宣者,游庐山乐之,卜居焉。子崇为江州长史。至僖宗时,衮始以六世同爨得旌。至南唐时,兢始得以其子孙益多得立义门。延于宋初,垂十三世矣。”(见《庐山志•纲之六•艺文•历代文存》)
文德翼,德化人,字用昭。崇祯七年(1604)进士,官授吏部郎中、嘉兴推官等职。 明亡后归隐山中。德翼人品清逸,学问渊博,著有《雅似堂文集》十卷,诗集三卷,及《宋史存》《佣吹录》《读庄小言》等,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文德翼母亲陈氏,曾为其母撰《先妣太孺人陈氏墓志》。他给庐山脚下娘舅家撰谱序,岂能有误!?
旺公、伯宣、陈崇三者的关系,两书已经反复论证,本不该在此重复。但先生不去细读、细想?反而抛出“国史服从于地方志,地方志服从于族谱”之邪说。屁股决定脑袋,先生屁股坐歪了,大脑岂有不斜(邪)!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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