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瞿同祖(1910—2008)
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1939年执教云南大学。1944年执教西南联合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撰写出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成为学术界的开新之作。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2年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任副教授,讲中国通史。1965年回国,待业数年后发回原籍,任省文史馆员。1976年调入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著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汉代社会结构》(Han Social Structure)...
作者 | 瞿同祖(1910—2008)
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1939年执教云南大学。1944年执教西南联合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撰写出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成为学术界的开新之作。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2年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任副教授,讲中国通史。1965年回国,待业数年后发回原籍,任省文史馆员。1976年调入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著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汉代社会结构》(Han Social Structure)等,与夫人赵曾玖女士合译《艾登回忆录》。
译者 | 范忠信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后供职中国社科院台湾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曾为编辑、科研处长、研究院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当选“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译者 | 何鹏
1980年生,湖北武汉人。2005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学位后留学英国爱丁堡大学。2009年获博士学位回母校任教至今。
译者 | 晏锋
1971年生,江苏宜兴人。1990—2003年间在中南政法学院攻读本科、硕士,并留校工作。2004年赴德国萨尔大学学习,现居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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