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鲁迅先生说,有人问他:“文章怎样写?”他说:“不知道。”这并非他自谦。实在说,三言两语,这问题是难说清楚的。
关于写作,鲁迅先生言谈中,提到的却不少,可惜没有随手记下。当年啊,谁会想到这些呢!那时,每逢畅叙,都忘神地浸沉在他那谈笑风生的知识的海洋里,宛如红楼听课,唯恐放过一字一句。况且,我是来自伏牛山腹地的山人,野气未消,手脑同时并用,尚未习惯。记录,那对促膝谈心,又多么大煞风景啊!可是现在啊,每念及此,却大大悔之晚矣了。
人健在,一切都好办。比如说吧,鲁迅先生墨迹,何等耐人寻味。纸墨笔砚,手边俱全,他又爱写字。可是,当年在他家住时,只顾日夜谈心,没想到请他留一幅字作纪念。最后不到七年时间,他给我发了将近三百封信,甚至一天发两封。可是,连一幅字也没留。当年想着,一切太容易了,要什么,有什么,何时要,何时有。结果却连一幅墨迹也没留。天地间出乎意料的事太多了!
闲话扯得太远了,赶快言归正传吧:鲁迅先生谈写作,为着言必有据,还是作志与愿违的“文抄公”,从见之于文字的着手吧,但有时也不免涉及点滴的回忆及自己的看法。
一九三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鲁迅先生在答赖少麒的信中说:
“文章应该怎样做,我说不出来,因为自己的作文,是由于多看和练习,此外并无心得或方法的。”
鲁迅先生有篇《门外文谈》,是谈文学的,这里就不引了。
至于写文章有没有“秘诀”呢?没有的。常言说:“文无定法”,就是说,写文章没有一定的方法和窍门。
鲁迅先生在《作文秘诀》一文中说:
“现在竟还有人写信来问我作文的秘诀。
“我们常常听到:拳师教徒弟是留一手的,怕他学全了就要打死自己,好让他称雄。在实际上,这样的事情也并非全没有……”
在那篇文章中,鲁迅先生还谈到当医生、厨师、开点心铺等等,都有一些什么“秘方”,也可说是一种“传家宝”吧。当这些“传家宝”到了“传种接代”关头,是“传男不传女”的。须知封建社会的老观念,认为女儿终究是“人家”的人,“不传女”,就避免了把“传家宝”传到别人家去。旧社会确实如此。可是写作怎样呢?
鲁迅先生回答说:
“但是,作文却好像偏偏并无秘诀,假使有,每个作家一定是传给子孙的了,然而祖传的作家很少见。……”
三十年代初,在反动统治下,百业俱废,民不聊生。广大青年,既无钱升学,又找不到职业;恰如鲁迅先生所说:“不是失业,而是无业。”在饥寒交迫中,有些人就想卖文谋生。可是文章怎样写呢?黄浦滩上善观风向的投机出版商,很快就把什么《文章作法》《小说入门》之类的“法宝”“炮制”出来,五花八门地堆到青年面前。鲁迅先生却直截了当说:“不相信之类的话”。
的确,鲁迅先生的写作实践,证验了这确切的论断。一九三三年,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也说:
“之类,我一部都没有看过,看短篇小说却不少,小半是自己也爱看,大半则因了搜寻绍介的材料。……”
鲁迅先生对写作的意见,极为确切而珍贵,还是多听他的话吧。在《不应该那么写》一文中,他说:
“创作是并没有什么秘诀,能够交头接耳,一句话就传授给别一个的,倘不然,只要有这秘诀,就真可以登广告,收学费,开一个三天包成文豪学校了。以中国之大,或者也许会有罢,但是,这其实是骗子。
“……凡是已有定评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会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
“这‘不应该那么写’,如何知道呢?惠列赛耶夫的《果戈理研究》第六章里,答复着这问题――
“‘应该这么写,必须从大作家们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领会。那么,不应该那么写这一面,恐怕最好是从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学习了。在这里,简直好像艺术家在对我们用实物教授。恰如他指着每一行,直接对我们这样说――你看――哪,这里应该删去的。这要缩短,这要改作,因为不自然了。在这里,还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显豁些。’”
“这确是极有益处的学习法,而我们中国却偏偏缺少这样的教材。……”
鲁迅先生劝人学习名作家手稿,学习他们为什么这样修改,为什么修改之处比原来的好?把这些加以认真比较、研究,能得到不少启示。
鲁迅手稿的陆续出版,我想,其用意不仅是考虑到“水火无情”,作为保存“空前的民族英雄”的手迹而已。对研究、学习写作,也是“现身说法”的好教材,应该像鲁迅先生劝人向魏列萨耶夫学习果戈理手稿那样,在鲁迅手稿上用点工夫是有益的。
模特儿问题。
鲁迅先生提到这问题时,说:
“小说也如绘画一样,有模特儿,我从来不用某一整个,但一肢一节,总不免和某一个相似,倘使无一和活人相似处,即非具象化了的作品。”
又说:“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看得多了,凑合起来的。”
《阿Q正传》当年在《晨报副刊》一发表,就被鲁迅先生指责过的张三看了,以为阿Q是指张三的;李四看了,又以为是指李四的。其实不是指张三,也不是指李四,而是“具象化了的”、鲁迅先生的艺术创造,是来源于现实而又高于现实的艺术创造;是作者观察所得,“看得多了,凑合起来的”艺术品,不是“一个一定的人”。这就是阿Q的典型性,凡艺术均如此。
所以,鲁迅先生重视观察,也劝人重视观察。他说:“如要创作,第一须观察,第二是要看别人的作品,但不可专看一个人的作品,以防被他束缚住,必须博采众家,取其所长,这才后来能够独立。我所取法的,大抵是外国的作家。”
而且,他谆谆告诫青年,不要专看文学书,结果弄得连常识都没有。他说:
“专看文学书,也不好的。先前的文学青年,往往厌恶数学,理化,史地,生物学,以为这些都无足重轻,后来变成连常识也没有,研究文学固然不明白,自己做起文章来也胡涂,所以我希望你们不要放开科学,一味钻在文学里。譬如说罢,古人看见月缺花残,黯然泪下,是可恕的,他那时自然科学还不发达,当然不明白这是自然现象。但如果现在的人还要下泪,那他就是胡涂虫。”
没有常识的作家,怎能写出丰富多彩的作品呢?作家不但要有常识,而且还要知识丰富,采得百花酿佳蜜。鲁迅先生劝人“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又说:“你们不要专门看文学,关于科学的书(自然是写得有趣而容易懂的)以及游记之类,也应该看看的。”
这些恳切、正确的经验之谈,应该记取。
作者写作时,在内容与形式上,都付出了宝贵心血。读者对这些,也应双方兼顾,读后都能如鲁迅先生所劝告的“有所得”。有些读者,把看文学作品当作看热闹,专注意故事,这是可惜的。这样,即便读一百年书,也会如入宝山,空手而归。当然,作品的思想内容是第一位,应特加注意。但作品形式也不能忽略。
形式方面,似应包括结构、表达等等吧。表达,似应包括语言和文笔等等吧,语汇也似应归入其中。好比建筑,语汇就如同砖瓦。常言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语汇,也就好比巧妇的手中“米”。无“米”,巧妇也就一筹莫展了。文章的生动活泼,同语汇的丰富是分不开的。语汇贫乏,是死文章病根之一。作者行文到必需时,找不到富有表达力的“恰如其分”的语汇,“饥不择食”,就去抓“代用品”,这就是所谓“不得已而求其次”吧,这种“次”的成分来得越多,文章就越无生气。毫无生气的、死气沉沉的文章,就难免不令读者皱眉头了。反之,语汇越丰富,文章就越生动、出色,读者一看,就不由得笑逐颜开,百读不厌。语汇贫乏,也就谈不上表达力,谈不上生动活泼了。鲁迅先生说 “干巴巴的,像个瘪三一样,瘦得难看”,就是指这的。
同样的思想、情感,为什么在老练的作者的笔下,表达得那样细腻、委婉、生动、有力;而别人却束手束脚、无能为力呢?这恐怕就是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的吧?
不过,人的观感所得的,要远远超出于语言、文字所表达的吧。白居易在他的《长恨歌》中,也只能用“天长地久有时尽”,去烘托“无尽期”的“此恨绵绵”呢。
我们有句老话:“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恐怕不能把这当作唯心主义的遁词,而是人的观感所得,远远超出于语言文字表达之上吧。语言文字工作者,应如何努力把官感所得,维妙维肖地表达出来呢。
谈到诗,鲁迅先生说,他无心作诗,可是,诚如郭沫若同志所说,他“偶有所作,必臻绝唱”,确是至当之论。
鲁迅先生很推崇唐诗,他说:
“我以为一切好诗,到唐已被做完,此后倘非能翻出如来掌心之‘齐天大圣’,大可不必动手,然而言行不能一致,有时也诌几句,自省殊亦可笑。”
这“也诌几句”等等,确是自谦之词。我不懂诗,不敢妄言。不过,唐诗确实是我们世代传颂的绝唱,也是取之不尽的艺术宝库,“取其精华”,世世代代,多少诗人、文学家,从其中吸取营养呢。我爱唐诗,我也爱鲁迅先生的诗。
鲁迅先生对新诗的见解,也是极精辟的。他说:
“……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可惜中国的新诗大概是前一种。没有节调,没有韵,它唱不来;唱不来,就记不住,记不住,就不能在人们的脑子里将旧诗挤出,占了它的地位。
“我以为内容且不说,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
毛主席说:“缺乏艺术性的艺术品,无论政治上怎样进步,也是没有力量的。”
鲁迅先生也说:
“单是题材好,是没有用的,还是要技术……”
这些至理名言,从事文学工作的,应该知所取法了。
鲁迅先生很重视文艺的地方色彩。他说:
“我的主张杂入静物,风景,各地方的风俗,街头风景,就是为此。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上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
“打出世界上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这是将近半个世纪前鲁迅先生说的话。鲁迅先生当年在大夜弥天的时代,是多么渴望中国能屹立于世界之林,而不被人轻视啊!
话再说话来吧。这儿说的地方色彩,我以为也包括民族色彩;即为一地方或一民族所特有,而为别地方或民族所无的民族气派,民族风格。这精神,我以为和毛主席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的一段话的精神是一致的。毛主席说:“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鲁迅先生劝人在写作过程中,立定格局之后,不要中止,以防写作兴致中断。他说:
“先前那样十步九回头的作文法,是很不对的,这就是在不断的不相信自己——结果一定做不成。以后应该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写下去,不管修辞,也不要回头看。等到成后,搁它几天,然后再来复看,删去若干,改换几字。在创作的途中,一面练字,真要把感兴打断的。我翻译时,倘想不到适当的字,就把这字空起来,仍旧译下去,这字待稍暇时再想。否则,能够因为一个字,停到大半天。”
这都是珍贵的经验之谈,应该记取。况翻译和写作不同。翻译,手边毕竟有原本可据,不必在文章发展等等上边用心思。即便中途停顿,兴致也较易恢复。写作就有所不同,中途停顿,兴致消失,再恢复就较难。所以,鲁迅先生曾说:写文章写到兴头上时,连吃饭也别喊他。所谓“废寝忘食”,这就是“忘食”。等到告一段落时,他自己会放下笔来吃的,否则,叫他他不理,这时,他可能全神贯注在写作里,“听而不闻”了。引人入胜的文章,都是在振笔直书,一泻千里的势头下出现的。
严肃认真,是鲁迅先生的一贯作风。他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毛主席很重视他这写作态度,说:“鲁迅说‘至少看两遍’,至多呢?他没有说,我看重要的文章不妨看它十多遍,认真地加以删改,然后发表。”
可是,世上偏偏有些相反的现象,鲁迅先生也常遇到。例如,有人将文章写成后,自己连看一遍都不看,错字、漏字及不通之处,改也不改,就匆匆忙忙寄出,推给别人了事。
这态度不但写文章不行,无论作什么事也不应该。
鲁迅先生还说过,有些寄信人一面要求看稿、复信,可是往往连回信的地址也不肯认真写清楚。怎么办呢?只得模仿来信人的字迹照描而外,为可靠计,将来信地址剪下,贴到回信的信封背面,作邮务员投递的参考。
这样的事,这样的文稿和信件,不知空耗了鲁迅先生多少珍贵的精力、时间和生命。“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正是老黄“牛”的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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