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记者秦孟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教授柯岚
华科大“名嘴”柯岚火了。这位在央视“法律讲堂”做了近4年讲座的法律“网红”,擅长剖析大众耳熟能详的古代文学作品,深入浅出地向观众讲解法律文化。
近日,柯岚又投入到《红楼梦的法文化》的新一期“备讲”中,她表示:“形式轻松,并不代表我的准备轻松,我终究是一个训练严格的学术人。”《红楼梦》与法文化,到底有何种关联?对此,读+记者采访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柯岚
自我认同危机,回归中国文化的母体
“我是多年的红学爱好者,张爱玲的一本《红楼梦魇》带我入了红学的门,让我着了迷。”即便如此,柯岚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对此做专业的研究。“我的专业是西方法哲学,很小众。前几年我有一种自我认同的危机,我想回到中国文化的母体汲取营养,于是我就转到研究中国文史、中国传统文化这块来了。”柯岚表示。
“当年央视到高校选拔《法律讲堂》主讲人时,我的学生向制片人推荐了我。别人第一次找上我时,我还有些犹豫,觉得自己是书斋里的人,怕驾驭不了。”考虑了很久,柯岚的家人、学生都鼓励她去试试,没想到节目推出之后,反响很不错。
柯岚喜欢用文学影视作品、历史事实作为例子,讲解高深的专业知识,这已经成为她的风格特征。“其实非文学专业的人研究红学,能发现非常有意思的东西”,从一些学科专业的角度研究红学,得出来的结论,其他专业的人想都想不到,“肯定要由更多跨学科的人去做,那才能发现新的东西。”
柯岚以法学专业的角度去看,《红楼梦》开篇是香菱被拐卖的冤案,结尾是贾府被抄家的案子,简直“从头到尾都是法律事件”,柯岚表示,曹雪芹的一生中,应该见过很多法律事件。
“虽然法学一直很排斥文学色彩的表达,强调法律思维,逻辑严谨,强调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红楼梦》这种文学作品里就缺乏法律素材。”在她看来,《红楼梦》讲大家族的故事,那么它必然会涉及到古代社会的礼法文化。
柯岚举了一个例子,林黛玉的继承问题。按照我们现代人的直觉,林黛玉是能顺理成章继承她父亲的遗产的,但柯岚仔细梳理了古代中国女性继承的演变,发现林黛玉要想继承父亲的遗产,有很大的阻力。大概是18世纪的同一时期,东西方的女性都面临同样的在财产继承权上的困境,《傲慢与偏见》的女主角也遭遇和林黛玉类似的困境。
唐代的时候,法律对待女性继承还比较开明,但是到明清以后,女性的继承权又受到了限制。大清律里面是这么说的:“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没有儿子的人,如果他的同宗里面,没有一个人能够成为他的继子,他的亲女儿才可以继承。明清以后,中国女性的继承权基本上是很难实现的,只要林黛玉的父亲还有族人,遗产肯定会被争夺。因此书中透露了蛛丝马迹,林如海病重,贾母就派贾琏过去,目的就是争得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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