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以美育为中心
■朱中原
朱中原1981年出生,四川内江人。中国书法报社社长助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西南大学文学院兼职教授、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客座教授等。书法作品参加全国书法名家邀请展60余次,论文参加全国学术研讨会100余次。出版专著《书之殇——中国书法文化对话录》(贾平凹撰写推荐语),发表书法、美术、文学、历史等方面文章200余万字。
近年来,有关书法学科建设尤其是作为一级学科的呼声越来越高。去年年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新一轮学科专业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的函,拟将“美术与书法”并列为一级学科,说明提升书法的学科地位越来越成为共识。
朱中原书作
一
关于书法的学科定位,老一辈书家及教育工作者更多并非是要突出书法的独立学科地位,而是强调书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将书法置于文学、美术或国学体系之下,作为这些学科的延伸,以突出书法的文化地位。这是以潘天寿、沙孟海、陆维钊等为代表的老一辈书法教育工作者的心声。2020年,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碧血丹心——纪念沙孟海诞辰120周年书法篆刻艺术大展暨学术文献展上,我特别留意到一件陆维钊写给沙孟海的信,大意是说,让学生自己句读,不要给他句读。这透露了一个值得思考的关键性问题,即在当时的教学中,陆、沙等老先生们是将书法置于国学体系之下。句读是国学学习的最基本功夫。没有这样的基本功,就不能称国学。而书法作为一门艺术门类,也就与国学建立了联系。当然,并不是说把句读做好了书法就能写好。但作为一种修养来说,这又是必不可少的。而从学科设置及教育来说,这更是必须的功课。
有人可能会以为,沙孟海、陆维钊等这些老一辈书家的观念过时了,书法不能再依附于文学、美术或其他学科体系之下,而是应该独立成为一门学科,赋予其独立的学术地位。这样的呼声并没有错,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的确是独立的,它有独立的艺术载体、文字系统、艺术表现手法、风格形态、评判标准、美学价值,乃至独立的研究方法。不过,书法毕竟有其特殊性,它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文人的艺术。这是书法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特质。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书法以外的其他艺术门类,比如音乐、绘画、舞蹈、雕塑等,又有哪一个不是相对独立的呢?我们说的独立和关联,并不矛盾、冲突。当说它是独立的时,乃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任何艺术;当说它与其他艺术是有关联的时,是因为它作为艺术,其艺术本质与其他艺术是相通的。这是一种辩证的思维。
那么,从学科范畴来讲,书法是不是就应该归为文学类学科?当然不是。尽管从广义上讲,文学也是一种艺术,但文学和书法毕竟是两回事。文学的载体是语言文字,其表现手段是文学语言,而且中国语言文学这个一级学科之下的所有相关文学学科,都围绕这个核心展开。而书法属于造型艺术范畴,它是视觉性的艺术(不能称为视觉艺术),虽然以文字为表现载体,但它借助毛笔、宣纸作为创作工具,它是文字的艺术,但不是语言的艺术,故它不属于文学范畴。书法需要造型,而文学不要造型,故两者不能合并到一起。书法既然不属于文学范畴,自然更不应该属于哲学、历史、社会学、文字学等范畴,虽然它与这些学科紧密相连。
那么书法属于什么范畴呢?当然属于美术范畴。这里所说的美术,不存在大美术、小美术之分,美术本身就是一个大范畴。有人以为书法归为美术就是书法的美术化,书法就衰败了。其实这是误读。
美术是一个大概念,自这一概念或门类诞生以来,就包括诸如绘画、书法、雕塑、建筑艺术、工艺美术等在内的多门艺术。这个划分,早已为学术界和艺术界所公认。
甚至民国初年,“美术”自日本传入中国之初,就不仅仅是艺术概念,而且还包括学术概念。美术的学术概念即美学。“美术”一词首先由梁启超等人翻译自日文,并自此在中国广泛使用,用以表示美学或美的含义。在梁启超、王国维、蔡元培等人的美学论著中,不使用“美学”一词,而使用“美”或“美术”,也即以“美术”代替“美学”。梁启超认为:“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外国人写字,亦有好坏的区别,但是以写字作为美术看待,可以说绝对没有。”特别提到书法是美术之一种,可以说,书法既从属于美术,又具有独立性。
梁启超这里所说的美术,自然与今天所说的美术不完全是一回事,但也包含今天所说的美术之内涵,而且还包含美学。也就是说,美学或审美之研究,必得从美术起步,必以美术为前提和旨归。既然是与美术有关,也就是与美有关,那么,书法学科的设置,就必得以美育为核心和旨归。反过来说,书法教育、书法研究,如果不教育美、不研究美,还能研究什么?如果学科设置连基本的美育常识及美学原理都不顾及,那么这样的学科设置和学科教育还有什么意义?艺术的目的是为了追寻美,或者具体而言是为了追寻艺术美。
姑且抛开梁启超等人观点不论,美术何以为美术?美术究竟是什么?世间万物中,凡人类以艺术手段,借助一定工具和材料,描摹、刻画、创造一切基于美的表现的可视性艺术作品,皆可以为美术。那么,书法被列入美术之范畴则理所应当了。
有人说,书法就是书法,它完全可以独立存在。对。这正是我想说的。作为学科也是如此。问题的关键是,不仅仅是书法,绘画、雕刻、建筑等都可以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因而在进行表述或学科建制时,可以不提美术,虽然它们都属于美术范畴。但一旦提及美术,则必须解决其从属关系问题。
书法能否独立于美术之外?既不可,也可。之所以说不可,是因为美术与书法是从属关系而非并列关系,书法是美术之一。但从另一角度说,书法又是一种特别之美术,具有特殊性和独立性。所以,可以把书法独立出来作为一门艺术和学科,而不需要匍匐于美术之下,只要它具备作为独立一级学科的资质和条件,且需统筹好书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取得学界的基本共识。
这是我要谈的第一个问题,即书法到底是隶属于文学、美术还是国学体系,书法应不应该独立出来作为一门一级学科。
二
第二个问题,书法学学科应该架构什么?
且不谈书法是不是、应不应该作为一级学科,先谈书法作为一门学科或者独立学科意义上的学科,它应该需要怎样的架构?
作为一级学科及其下的分支学科,一定是建立在完备的学术体系基础之上的。有人建议书法学这个大框架之下,可以开设篆、隶、楷、行、草等学科。篆隶楷行草是书体的划分依据,书体的划分依据可否作为学科的划分依据?当然是不成立的。篆、隶、楷、行、草虽然各自相对独立,但在笔法上又是相通的,其各自不能单独构成一门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
还有人认为,既然文学有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等二级学科,那么书法也就应该有古代书法、现当代书法、外国书法等二级学科,这种划分看似符合逻辑,但却忽略了书法是一门特殊的艺术,况且目前书法学科发展还不完备,还没有形成各自相对成熟而完备的理论体系。
那么,书法学学科架构中,应该有怎样的体现?
在我看来,它必须按照具备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学术体系依据来划分和架构。具体而言,可从书法史学、书法美学、书法批评学、书法风格学、书法形态学、书法创作学等角度进行具体的分支学科设置。这是根据书法学的学术特点所进行的学科设置。这六大架构,分别涵盖了史学、美学、批评学、风格学、形态学、创作学等与文艺学(艺术学)有关的六个方面,又兼顾书法学的学科特点。缺少这六大板块,书法学都将是不完整的。这其中,美学是核心,一切的研究都必须围绕这个核心展开。史学、美学、批评是构成书法学的三大支撑,而风格学、形态学和创作学则是其延伸。
在上述几大学术支柱之下,每个分支学科体系可再进行细分。比如,书法史学体系下,可分为书法史料学、书法史观学、书法史学理论;也可按照断代史进行划分,可分为史前书法(文字)史、先秦书法史、秦及六国书法史、两汉书法史、魏晋南北朝书法史、唐宋元明清及民国书法史、当代书法史等;若按照书法材料类别划分,可分为帖学书法史、金石碑刻书法史、简牍帛书法史等;若按照书家性质划分,又可分为文人书法史、文官书法史、工匠书法史等;若按照书体划分,则可细分为篆书史、隶书史、草书史、行书史、楷书史;若按照地域进行划分,则可细分为吴门书法史、浙江书法史、巴蜀书法史、齐鲁书法史、中原书法史等;若对书法史进行扩展,还可增加书法美学史、书法批评史、书法文献史等研究……
当然,上述这些具体学科或课程的展开,需要结合各高校书法专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
第三个问题,书法学科到底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书法创作家还是书法研究者,抑或是二者兼有?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原因是书法与诸多艺术门类,既具有共性,又具有特殊性。仍以文学为比照,民国时代的中文专业并不仅仅培养文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同时也培养作家,或者说是作家兼学者。民国时代的学者,即使不是以文学创作为职业,其文学素养和文采也是不容置疑的。当代的中文专业主要不是以培养作家或文学创作者为目的,而主要是培养文学研究者,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培养文学研究者,不等于不需要注重学术论文文本的写作。
再看看与书法关系最为密切的美术专业。民国时代的美术教育,培养美术创作者和美术研究者,抑或兼顾二者。比如李瑞清、陈师曾、余绍宋、徐悲鸿、黄宾虹、潘天寿、姚茫父、傅抱石、吕凤子等都是画家兼学者,甚至还不仅仅是专门的美术学者,也旁及其他文史类多门学问。当然,也有一部分专门致力于画史及画学研究的学者。而高等美术教育,并不只是培养美术研究者,同时也培养美术创作者,基本以培养专才为主,专业高度细分,所以很难有兼通诸领域的通才。
朱中原画作
传统的美术教育多是建立在文史传统基础之上,故民国时代的美术家多为美术家、美术学者、文史学者、美术教育家“四合一”,多具有深厚的文史功底。而当代由于古典文学传统的断裂,尤其是当美术教育从古典的文史传统中分离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之后,美术教育已经与文史教育分为两途。当然,不仅仅是美术家缺乏文史修养,文史家也缺乏美术或美育修养。这是新时代美术教育的一大症候。我说的美术教育,自然也包含书法教育。
那么,当今的书法教育和书法学科设置应该怎么走?究竟是回归文史传统,还是寻求美术传统;是培养学术型人才,还是培养创作型人才,抑或二者兼顾?
文史传统和美术传统,学术型人才和创作型人才,是否就一定冲突?我以为,并不冲突。书法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兼具文史传统和美术传统。书法的文史传统,缘于书法的载体是文字,书法的主体是文人,书法必须追求内在的美,这是书法几千年来不曾断裂、不曾更改的传统;书法的美术传统,则是缘于其具有造型艺术和视觉性艺术的基本特质,它是以抽象的线条和造型来表现汉字之美的艺术,具备美术性特征。当然,书法的美术性特征,不等于书法就要走向绘画。这两种特质,决定了书法这门专业学科既具有学术性,又具有艺术性。
因而书法专业教育和书法学科设置,学术性、艺术性不可偏废。当然,将文史教育和书法教育、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相结合会有很大难度,尤其是很多人会误以为这是要培养通才。其实,我并非是说要培养通才,只是提出应该建立书法美育的基本常识认知。书法专业中设置文学、史学、金石学等基础课程,是十分必要的。但书法的学问体系又不可太过驳杂而分散,总归不能脱离美育的主旨和核心。如果脱离了美育的主旨,那么所谓的书法学就不具有美的灵魂了。
国展专用缠纸鸡距笔
数量有限
抓住时机
抓紧抢购 ! ! !
进店途径
复制下段链接,打开淘宝看详情
【淘宝】「书画新生力手工仿晋唐笔古法蒜头小楷缠纸鸡距笔紫毫小号抄经毛笔」点击链接直接打开
文齐健老师抖音账号
wqj19950422
正式开通,敬请关注,欢迎共同探讨交流!
也将通过抖音平台开始传递书法篆刻知识,和学习片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