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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燮,原名尧俞,字伯唐,一作伯棠,浙江钱塘人。1859年12月20日(咸丰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生。先世由安徽黟县弘村迁居钱塘。
陆征祥是好的嘛(外交总长陆征祥)
父汪清冕,字子周,广东候补盐经历。汪大燮从小过继给汪清澜为嗣子。1878年应童子试为秀才,1889年中浙江恩科乡试举人。后因累次会试不中,遂捐费为内阁中书,又由会典馆保升侍读及户部郎中。不久,考取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任驻俄使馆参赞,然而未成行。1895年参与发起北京强学会,任强学书局总办事人,又充《中外纪闻》主笔。
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汪奔赴慈禧与光绪所在的陕西,当时总理衙门在陕西者只有一二人,汪大燮得以参与中外交涉事宜。《辛丑条约》谈判时,俄国趁机占领东三省,提出特别利权,迫清政府签订专约。议和大臣李鸿章急电西安请旨,清政府方面已准备妥协,而汪大燮代新任驻俄使馆大臣桂春上说帖,痛陈各国均势利害,谓万不能于和约之外,别订专约,致使各国仿效。后清政府从其议,拒与俄国签订关于东三省的特别条约。自此后,当局以汪大燮知外国情势甚详,经常咨询。
1901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汪大燮任和会司员外郎。
1902年任赴英贺国王加冕专使载振的参赞。同年,发生中国留日学生的成城入学事件,为此清政府派遣汪大燮为首任留日学生总监督。
1903年在留日学生发动的拒俄运动中,汪大燮一面劝导学生,一面向清政府和日本政府方面密告留日学生的动向。同年补外务部左参议。1905年转右丞,充出使英国大臣。汪大燮在驻英任内,以张国体保国权为帜志,同时意识到“今日政治之乱,非立宪何能挽回”。
11月,汪大燮与出使美国大臣梁诚拟定奏稿,并联合前出使英国大臣张德彝、前出使法国大臣孙宝琦、前出使德国大臣荫昌等八人入奏,请求清政府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指出“立宪政体,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而“保邦致治,非此莫由”。为此清政府应急需实行三事:一宣示立宪宗旨,二布地方自治之制,三定集会言论出版律,此三者为“宪政之精髓,而富强之纲领”。
1906年3月,载泽、尚其亨、李盛铎三大臣考察英国政治,汪大燮为之安排行程、联络,聘请英国学者按日给三大臣及其随员讲述英国宪法纲要、内阁各部的设置及地方自治制度,并“尽昼夜之力”向载泽等痛陈改行立宪。
汪大燮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的变化,对于其时甚为流行的“黄祸论”,敏锐地感觉到这是当时欧美强国为争夺东方殖民地的借口,尤其是德国在东亚的争夺利权,其结果是英、德相争。就中国而言,“倘英、德弃旧嫌而结新好,必将以我为礼物,此则无可挽回矣”。同时,汪大燮对禁绝鸦片、币制改革、海军与财政上了一系列的奏折,对晚清的改革有较为系统的认识。
1906年5月,英国下议院对鸦片贸易政策进行辩论,要求英国政府停止鸦片贸易,汪大燮获悉后,于7月初上折请求清政府禁绝鸦片。汪认为“若设我果有禁意,英必投袂而起以表同情,可以断言矣”,指出如果只是“以征为禁”,虽利于税收,而英国“反恐有要求也”,并提出包括稽查、限种、戒瘾和专卖的一整套办法。汪的上奏终使清政府于9月发布禁烟上谕。
1907年1月,汪大燮条陈“行用金币”,主张实行金本位制,以解清政府国库之支绌。汪大燮认为按照日本的办法,金银币的比价定为一比二十八,银币高于银块市价十分之二,则中国赔还洋款、赎回铁路及购买武器等费都可节省二成,一年就可省银一千七八百万两,这样就可以救政府财政之急。
这一奏折也引起清政策决策层的重视,交度支部条议。1907年4月,度支部尚书溥斑以汪大燮折中所说“何言之太易,于国际通商、货币原理均未加体验”议复。当然,汪大燮也深知“用金银一节,非真正财政家不易断”,但在其看来中国只有解决了财政与海军问题,“乃能立于不亡之地”,因此又“具海军计划于政府”,主张利用英国的帮助重建中国海军,而海军所需有经费则从鸦片专卖中筹得。
1906年,汪大燮任外务部右侍郎。1907年6月由英国回北京就任,即卷入了江浙铁路风潮事件。先是,1898年盛宣怀与英国银公司签订苏杭甬铁路借款草约,1903年5月盛以英商办路逾期多年为由提出废约,1905年江浙绅商分别组成铁路公司集款筑路,而英国银公司此时突然催定正约,并由英国公使朱尔典(J.N.Jordan)出面向清政府施压。
汪大燮奉命与英国公使磋商两全之策。汪大燮认为“用外财办国内事,各国皆有之,但患事权同去耳”,故提出“部借部还”和借款、造路分为两事办理的方案,即借款一百五十万镑,不用路权作抵押,而用其他国家收入项抵押;出售铁路债票,由中国自行购回;修筑铁路材料由中国自行采办,英国方面不得干预;聘英国工程师一人,受中国总办节制。
浙江方面群情大哗,谓汪“以浙人卖路媚外”,为“浙路罪魁”,宣言削除汪等人浙籍,并恐吓挖掘汪家祖墓。对此黄远生在民国初年有过中肯的评论:“汪氏之爱国热诚及缜密勤慎,以吾所见,前清大官中,吾未之见。苏杭甬一案,知其内容者,皆知与汪氏丝毫无关而横被唾骂,几于葬送此人一生,此真平情论事者所引为痛心者也。”1907年的丁未政潮中,汪科举时的座师、军机大臣瞿鸿機因袁世凯等地攻讦于7月被开缺回原籍,8月袁世凯任外务部尚书。汪遂不安于位,9月转任出使英国考察宪政大臣,并于11月出京,江浙铁路交涉事宜转由袁系的梁士治负责。
1908年,汪大燮赴英就职,其间又补仓场侍郎,复转邮传部左侍郎。1909年考察事务结束,成书《英国宪政丛书》上奏。
1910年出任驻日公使,1912年由驻日公使改任中华民国临时外交代表,传递有关清帝逊位及改共和政体事项。5月,共和党成立,汪以驻日公使的身份,为该党留日支部长,后共和党、民主党和统一党合并为进步党,汪当选为名誉理事。
1913年任中华民国外交代表。同年,任满回国。8月,熊希龄正式受命组阁。9月,熊组成“第一流人才与第一流经验的内阁”,实际只有教育、司法、农商几个位置由熊来配置,因袁世凯早就选定了内务、外交、交通等总长,汪大燮任教育总长。汪在教育总长短短的任上,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设法维持各中小学、师范学校,同时制定专门及大学各项学制,制定学制系统,组织社会教育事项。
但其在任上也发表废除中医的言论,谓“为民族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废止中医”,遭到京师医学会的反对;又以费用过多,风气不正,学生程度尚低及京津为一个大学教育区只能设立一个大学为由,拟将北大停办,合并于天津北洋大学,遭到反对后,又谋将北洋大学移至北京,也遭北洋师生的反对。
1914年2月,汪大燮辞去教育总长。3月,任平政院院长。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专司行政裁判,负责“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行为”,汪大燮根据东西方各国的规章制度,为草创平政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但实际上,平政院长是闲曹,所谓“察理”俱托空言。正如当时有人指出:
“民国有势力无法,少有凭藉者断非平政院所能制裁,其无势力者先自默尔,与人无竟,更不劳裁判。”1914年5月,新约法公布。这个约法规定设立“参政院”作为总统的咨询机关,并在立法院未成立以前代行立法院的职权,还拥有宪法起草权。而参政院的参政长由总统委任。
这样袁世凯通过参政院掌握了制宪权。5月,袁世凯任命黎元洪兼院长,汪大燮为副院长,秘书长林长民。8月18日,参政院迎合袁之意,建议修改1913年10月公布的总统选举法,后通过修正案,改总统任期为无限期,可由现任总统推荐下任总统人选。1915年9月,参政院议决请政府召开国民会议讨论国体问题;12月,由汪大燮提议,参政院议决由参政院以国民大会总代表名义向袁世凯上“改用君主立宪”的推戴书。
1916年6月,袁世凯复辟帝制闹剧收场,29日,参政院被裁撤。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特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组阁。段祺瑞提出由汪大燮任交通总长。但汪为舆论所不容,7月12日汪大燮提出辞职。10月,段祺瑞提议由汪大燮任外交总长,又为众议院所否认。
段祺瑞执政后,即发生总统府与国务院权限之争,进而由于对德参战问题而进一步激化。1917年5月,黎元洪邀请张勋入京调停。7月1日,张勋在京复辟帝制。5日,段祺瑞组织“讨逆军”,汪大燮负责与各国公使团的外交问题交涉。1917年7月,段祺瑞以三造共和功臣的姿态再次组阁,汪大燮任外交总长。
11月下旬,段祺瑞的“武力统一政策”失败,提出辞呈,以汪大燮暂代国务总理。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正酣,屡次催促中国参与对德战事,汪大燮力主参战,认为参战能使中国国际地位得以提升,缓期庚子赔款,从而使财政困难得以缓解。
先是2月间,汪在北京参与和日本首相特使西原龟三商议参战条件;3月,汪以日本赠勋大使身份,在东京与日本首相大限重信、寺内正毅和外相本野一郎就对德参战问题交换意见;4月,段祺瑞组织国际政务评议会,这一机构专门研究有关参战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内阁决策提供依据,由段任会长,汪任评议员。
正是在汪大燮任外交总长期间,中国正式对德奥宣战。这一决定,最终使中国得以在“一战”结束后,能以战胜国身份参与巴黎和会。
1918年12月,徐世昌在中南海总统府内设立外交委员会,为总统和政府提供有关巴黎和会的政策、方针、措施等咨询及建议,“凡关于和会的各专使来电,都由外交部送委员会”,并“承大总统之命调查审议外交事件”,由汪大燮任委员长。汪大燮向徐世昌密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远东形势,认为中国以收回胶济铁路利权和青岛主权为主要目标。
1919年1月6日,外交委员会将所拟政府对巴黎和会的提案草案呈北京政府,包括收回租借地和铁路附属地、统一管理铁路和撤销外国邮电机关、取消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撤退外国军队、停付庚子赔款等内容。1月8日,国务院将其发给中国代表团,成为中国政府的正式提案。由此外交委员会和北京政府在讨论和拟定方案时,没有意识到其严重性,方案没有涉及山东问题。
但统一铁路案触动了日本在山东的利益,虽然得到英、美的支持,但遭到新旧交通系的曹汝霖、陆宗舆、梁士诒的反对。1919年2月18日,钱能训在中南海召开特别会议,汪大燮、林长民坚持此案。汪在给徐世昌的条陈中说:“改变政治性质之路为商业性质之路,改变一国单独垄断之政策为本国完全之基础”,并强调“能改则存,不改则亡”。
此案终以研究系的妥协告终,国务院电令中国代表团在提案中删除这一条。汪大燮为此提出辞职,使得外交委员会处于停顿状态。后经林长民恳请汪回会视事,外交委员会才重新开始工作。
与此同时,汪大燮等人还从事国民外交活动。1919年2月12日,蔡元培、汪大燮、林长民、熊希龄等在北大召开“国际联盟同志会”成立大会,强调国际联盟应保证各国政治的独立和领土完整,汪任代理理事长。后又联合国际联盟协会、国际研究社国际联盟同志会合组中国促进国际联合总会。
2月16日,蔡元培又与汪、林、熊等一道组织成立“国民外交协会”,从事国民外交活动。国民外交协会成立后,一面致电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日签订的密约和合同,收回德国在我国山东的一切权利,同时在国内多次举行演讲,呼吁全国人民为争取国家权利而斗争,实行国民外交,除秘密外交。
4月30日,巴黎和会决议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让给日本。5月1日,陆徵祥电北京政府,请示是否签字。外交委员会获知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对策,决定致电中国代表团拒签和约,并由汪大燮、林长民二人将致专使的拒签电文亲呈徐世昌。
但国务总理钱能训于3日又另电专使签约,为林所知。汪大燮见事已至此,辞去职务,并命令结束外交委员会事务。当晚,汪大燮将此消息告知北大校长蔡元培。蔡元培立即将这一消息转告持坚决反日立场的北大学生许德珩及《新潮社》的罗家伦、傅斯年、康白情、段锡朋等,把拒签和约的希望寄托在爱国青年学生身上。
五四运动由此而引发。五四运动发生后,汪大燮联合王宠惠、林长民,联名具呈警察总长吴炳湘保释被捕学生。而皖系认为五四运动是研究系煽动起来的,谓“学生受政客林长民、汪大燮之运动”。故自五四运动爆发后,对研究系提出一系列的弹劾案,攻击“汪大燮、林长民等擅用职权,径电欧使,借破除势力范围之名,不惜将全国铁路置于各国共同管理之下。铁路为国家之命脉,汪大燮等宁不知之”?
1919年12月,徐世昌特邀段祺瑞、汪大燮等入府咨询,决定组成由国务总理靳云鹏为会长,汪大燮、林长民等为委员的鲁案委员会对此进行研究讨论,决定中国方面不单独与日本交涉的宗旨。1921年8月,美国政府邀请英、法、日、中等九国参加华盛顿会议,以讨论限制军备和太平洋、远东问题,不声援中国代表。
同年8月,梁士治、汪大燮等组织太平洋研究会,希望能够联合南方一致讨论,并为此致电询孙文、陈炯明、黎黄陂等。9月,汪大燮、孙宝琦在北京发起华盛顿会议中国后援会,再次希望“无党派域之分,惟冀抒发国内贤达之所见,共同主张”。华盛顿会议结束后,为研究太平洋会议(华盛顿会议)有关中国各项条款如何施行问题,1922年4月北京政府外交部设立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特任汪大燮、孙宝琦为正、副会长。
1922年,汪大燮任平政院院长。第一次直奉战争结束后,汪大燮与蔡元培、梁启超等联名发表解决时局意见通电,寄希望于直系的吴佩孚,称其“伟略硕望,举国所仰,倘荷合力促成,民国前途,实利赖之”,提出解决时局当先谋国家统一,“谋统一当以恢复民国六年国会,完成宪法为最敏速最便利之方法。但宪法未成以前,所有统一善后各问题,应由南北各省选派代表于适中之地组织会议,协谋解决”。
这呼应了吴佩孚所提“恢复法统”与召开国民大会的主张。
1922年9月,王宠惠组成“好人内阁”,受到直系吴佩孚方的支持。
11月,众议院长吴景濂等借口财长罗文幹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有纳贿情事,迫总统黎元洪将罗逮捕入狱,内阁遂总辞。汪大燮受黎元洪之托具状将罗文幹保释。29日,黎元洪任命汪大燮组阁。汪于30日上午就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但声明代理期不超过十天。
但即使如此,汪就任的当日,议会方面张伯烈即以汪“事前迎接罗犯出狱,事后补具保结”通电反对汪任国务总理,随即议会方面的吴景濂、直系津保派江西督军蔡成勋、直隶督军王承斌等人也通电反对。
12月1日和5日,汪大燮副署了《山东悬案细目协定》及附件,中国接收青岛和赎回胶济铁路,基本上解决了山东问题。12月10日,汪大燮通电代阁期满离职。仍任平政院院长兼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会长,先后达五年之久。
1925年,段祺瑞执政府建立,汪大燮兼外交委员会会长。汪大燮于会中设立条约编纂处,将国际不平等各约详加论列,编成《分类编辑不平等条约》一书,一直为外交官员作为交涉参考的依据。
汪大燮晚年致力于善举,1920年10月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同年北方五省旱灾,汪大燮与熊希龄、梁士治等组织华北救灾总会,并邀请旅京外人各救灾团体联合组织国际统一救灾总会;1922年4月,汪大燮联合在北京的公共团体及各公民,组织注重京师治安、维持市民粮食及保护妇孺、救济失业为宗旨的京师公益联合会,任会长,步济时(JohnStewartBurgess)等任副会长。1926年至1928年间,北京周边久成战场。汪大燮与王士珍、熊希龄等设立北京临时治安维持会,救济难民。
此外,汪大燮还于1921年创设平民大学。
1928年12月17日病逝于北京。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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