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54年,天宝十三年,岑参接受封常清的邀请而加入他的幕府,再次出塞,担任安西北庭节度判官。在这期间,他的朋友崔侍御还京,在临别之际,岑参写下《送崔子还京》一诗,原文如下:
送崔子还京古诗拼音(送崔子还京岑参)
匹马西从天外归,扬鞭只共鸟争飞。
送君九月交河北,雪里题诗泪满衣。
“匹马西从天外归”,你从遥远的西方骑马返回京城。唐代的北庭都护府在今北疆地区,与长安有相当的距离,另外,北庭都护府又是”胡天八月即飞雪“的苦寒之地。于是,诗人用“天外”一词,以夸张的修辞极写距离之远。自然环境的恶劣,距离家乡遥远,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思乡之情。而此时,崔侍御获得了回乡的机会,怎能不欣喜呢?
“扬鞭只共鸟争飞”,扬起马鞭催马疾行,一心与鸟儿争飞。获得了返回长安的机会之后,诗人的朋友崔侍御可谓是归心似箭。在诗人的想象中,崔侍御快马加鞭,速度几乎可以与疾飞的鸟儿相媲美,只为早点能够回到长安。而此时,诗人的心也随着扬鞭催马的朋友一同离开,朝着长安飞去。
“送君九月交河北”,在深秋九月里,我在交河北岸为你送行。直到这一句,诗人才点明送别的时间和地点,交河一度是安西都护府的治所。北庭是一个在八月就会飞雪的地方,而诗人送别崔侍御的时候已到了九月,北庭早已是冰天雪地了。在这种环境下为朋友送别,诗人心中的愁苦又深了一层。
“雪里题诗泪满衣”,我在冰天雪地里题诗,眼泪沾湿了衣裳。在冰天雪地里,诗人化开冻笔,把心中的别情浓缩为纸上的一行行诗文。但,还没有题好诗,诗人的眼泪已经奔涌而出,打湿衣衫了。此时,雪是冷的,墨是冷的,泪也是冷的。在诗人的眼泪中,有对朋友的不舍,有对家乡的思念。
诗人的这首《送崔子还京》在结构上很别致,诗歌的前两句虚写朋友返京途中的场景,写朋友之喜,后两句实写送别时的场面,写自身之悲。前后两句在时间和逻辑上正好颠倒过来,正是这种颠倒,突显了诗人与朋友之间的深厚情感,以及诗人的思乡之情。虽然没能与朋友一起东归,但诗人的心已随着朋友一起飞回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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