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85.00元
文 / 谢九生
以往对于中国艺术史的书写,呈现出某些代表性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罗列与串联的特征,或者可以把艺术史称为各个门类艺术家或艺术作品的拼凑史。因此,许多现当代艺术研究者更加强调通过艺术家的生平、事迹,主要包括其仕途、交游以及与艺术赞助者的密切关系等方面来探究艺术的历史背景、发展规律与演变特征等。而中国传统艺术的史料多是以“传记”文体的形式对于中国艺术和艺术家的品评与记载,也即在中国古代文献之中存在“艺术传记”。
由于在中国古代文史具有不分家的传统,因此可知古代艺术与史学、文学等有着更加密切的关系。传记又可简称“传”,因此以记载艺术、艺术家为主的人物传记就是“艺术传”,既包括正史史传和类传,又包括正史之外的杂传、别传、散传和自传等,主要是指今天所说的书画、工艺、建筑、音乐和戏剧等方面的人物传记。
首先是“艺术传”作为类传名称在正史中的存在,即在初唐贞观年间及之后编撰或重修的《晋书》《周书》《隋书》和《北史》及民国时期编撰的《清史稿》等正史史传之中,还包括《魏书·术艺传》以及与正史有关的《续通志·艺术传》,这些“艺术传”或“术艺传”记载了古代书画、音乐和工艺等艺术与有关古代方术、方技(伎)方面的人物传记,这首先说明“艺术传”或“术艺传”作为类传名称是古已有之。
其次,在正史之中的“艺术传”则代表了古代官方的意志,这些艺术传中记载的内容既属于艺术的范畴,又包含许多与艺术史密切相关的非艺术内容。而对于中国古代艺术传记的研究,目前国内还是十分的匮乏,没有专门的研究著作问世。艺术史及理论主要运用历史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人类社会的艺术家、艺术现象、艺术活动、艺术作品等进行系统研究,其中十分重要的是将艺术置于社会的历史维度中来认识,放在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史境中来理解,主要的研究对象不仅是各个发展的门类与子门类艺术的单独研究,还有传统艺术的整体的、综合的和宏观的研究。中国艺术传研究则一方面在整体上探究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规律和演变特征,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中国艺术学和文学等之间的关系的深入研究。
因此,中国艺术传研究是艺术学和文学研究中十分独特和重要的方向,《二十六史·艺术传》研究作为中国艺术传记研究中古代部分的十分重要的方面,从正史的角度对于中国传统艺术进行整体而深入的研究,获得中国古代艺术学与艺术史研究的重要成果。
研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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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艺术”演变过程中,由于社会与生活不断发生变化,因此“艺术”的概念与范畴也会发生变化,当然这种变化是相对来说的。中国艺术理论的衍化研究应该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而且中国古代艺术学有着悠久的历史与传统,并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而呈现出宏观性、整体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因此,中国传统书法、绘画、建筑、工艺和音乐等艺术的演变具有与西方不同的特质和特点。因而研究中国古代“艺术”的演变,不能脱离中国文化艺术的理论与实践的古典文献和成果而照搬西方模式,这样才可能更好地为中国艺术的现代发展理清前进方向与精进路径。
通过对《二十六史·艺术传》的内涵特征、范围与形成、流变的演嬗过程的分析与梳理可知,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艺术”主要是由古代书法、绘画、建筑、工艺和音乐等子门类艺术与方术、方技(伎)所组成的,同时也表现出古代“艺术”的子门类之间的分化与细化的衍化特点。尤其是唐代以后,通过梳理历代正史史传之中所包含的古代“艺术”,以正史的角度而言,今天所说的艺术与方术、方技(伎)已经区别对待。而由于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过渡的或中间形态,这首先表现在古代常出现“身兼多艺”的现象,正史史传中的记载也不例外,其次就是两者之间的中间形态的长期存在,比如术画、乐占等。因此唐宋以后中国传统书法、绘画、建筑、工艺和音乐等艺术与方术、方技(伎)仍然存在着若即若离的关系的现象,这可以通过研究与分析古代正史史传中的古代“艺术”的成分与演变方向,以及古代“艺术”中各个子门类艺术,主要包括书法、绘画和音乐等艺术与方术、方技(伎)在正史记载之中的相互关系与衍化特点等予以体现。而且,可从古代艺术文献的角度对于古代“艺术”的内容与范围的变化和特点予以证明。并且通过研究正史史传中的古代“艺术”,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艺术传”与“术艺传”、方术传和方技(伎)传的发展和演变的特点与规律,也能够窥探中国传统书法、绘画、造物和音乐等艺术的起源、发轫和演嬗的规律与特点。
因而,《二十六史·艺术传》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基于今天所说的一般艺术学的有关古代艺术学的珍贵的史料,不仅在艺术文献和艺术文献学方面,而在古代艺术学和艺术史学研究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地位与价值。而且,对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的现代发展过程中所需要面对的问题方面,也显示出正史“艺术传”研究的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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