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黎虎(左)在著名史学家白寿彝家中。作者供图
作者供图
学人小传
黎虎(1936—2022),原籍广东兴宁,生于北京。195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并留校任教。曾兼任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会长。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汉唐外交制度史》《汉代外交体制研究》《先秦汉唐史论》《魏晋南北朝史论》《汉唐饮食文化史》(主编)《黎昔非与〈独立评论〉》(主编)等论著,结集为《黎虎文集》12卷。作者供图
【求索】
黎虎先生一生致力于中国古代史教学研究工作。在60余年的治史生涯中,他孜孜以求,成绩斐然,84岁高龄时还发表了讨论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的长篇论文,真可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不久前,《黎虎文集》出版,皇皇十二卷,收入了黎先生绝大多数论著。遗憾的是,黎先生未能见到文集付梓,便于2022年溘然长逝。
中年“换挡”——
魏晋南北朝史研究推陈出新
黎虎先生的学术道路,是从研究先秦史起步的。
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正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读四年级的黎先生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赴内蒙古对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调研,并参与了《鄂伦春族简史简志》的编写,提出了“新中国成立前的鄂伦春族处于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村社阶段”的观点。这次调研及学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经典作家论著,成为黎先生多年以后进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基础。
1959年大学毕业,黎先生留校任教。最初二十年,他主要讲授中国历史文选、中国古代史等基础课程。为了研究先秦史,他研读了《诗经》《左传》《尚书》等古代经典,学习了古文字,还多次到考古发掘现场开展研究。他的论文《对解放前鄂伦春族社会性质的探讨》《殷都屡迁原因试探》及《夏商周史话》一书即与这一时期的教学研究工作有关。黎先生说:“陈寅恪先生有‘四不讲’,前人讲过的不讲、近人讲过的不讲、外国人讲过的不讲、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我没有陈寅恪先生的自觉,但我的讲稿都是自己编写的,不愿意讲老生常谈的内容,而是融入了最新的学术成果,将民族调查、古文字、古文献、考古调查等融合在一起,因此大家都感到很新鲜。”
改革开放后,已经人到中年的黎先生,为了能从更加开阔的历史视野中纵览中国古代历史,将研究重心转向魏晋南北朝史。此后四十年间,他虽数度转移研究重点,但始终关注着这个领域。
黎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以社会经济史为主,“包括部门经济、区域经济、土地制度、赋役制度、人口、交通与社会生活等”,也旁及“政治、思想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等”(《魏晋南北朝史论·后记》),范围可谓相当广泛,他后来将这一阶段关于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22篇重要论文结集为《魏晋南北朝史论》出版。该书所收论文考证谨严,分析精审,新见迭出。兹举数例以见一斑。学界对三国时期经济的研究,往往聚焦于屯田制和依附民,而对自耕农及其小土地所有制重视不够,《三国时期的自耕农经济》一文分析了汉末三国自耕农经济及其作用与地位,认为其对三国时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具有不下于屯田的重要意义。针对学界对曹魏屯田的历史作用与地位在某些方面存在评价过高的倾向,《曹魏屯田的历史作用与地位》一文通过进一步考索,认为屯田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虽有过重大作用,但最终具有决定性的还是自耕农经济。学界曾普遍认为北方人口南移是东晋南朝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东晋南朝时期北方旱田作物的南移》一文则认为,这一原因虽然不容忽视,但如果旧的农业生产结构不发生变化,那么新的农业生产面貌也不可能出现。此文指出,北方旱田作物的大举南移使得江南农业结构从比较单一的水田农业向水旱并举农业转变,从而促进了江南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可以说,黎先生的这些论文充分体现了他视野宽广、求真务实的治学本色。他将敏锐的观察与缜密的思考相结合,提出了诸多具有独创性的论断,已经被学界广泛接受。
在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黎先生同样重视考古资料,其吴简研究即是鲜明例证。
著名史学家唐长孺先生于1957年最早提出“吏户”论,并为学界普遍接受。传统“吏户”论的核心观点可表述为:吏的户籍单独编制,称为“吏户”;吏为强制征发,身份卑微,杂役苛重;吏的身份世袭,终身服役。由于传统史料十分有限,这一认识主要还属于推论的层次。1996年长沙走马楼吴简的出土,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直接的史料依据,然而多数学者仍沿用成说。凭借在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领域深厚的研究基础,黎先生对已刊布的吴简资料进行精细研读,经反复查找,并未发现有关“吏户”的记载,却发现“吏”的人均所有土地远远高于普通农民的人均所有土地,因此“对于‘吏户’论及其种种说法和所谓证据的症结所在遂有了全新的认识,大有涣若冰释、豁然开朗之感”(《先秦汉唐史论·绪言》)。
以《“吏户”献疑——从长沙走马楼吴简谈起》(《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为开端,黎先生立足吴简资料并结合传统文献,于五年间连续发表了11篇关于“吏户”问题的论文,在否定传统“吏户”论的同时,阐释了新的“吏民”观,提出了中古中国“吏民”社会的理论主张,将“吏户”“吏民”问题的研究推进到一个崭新阶段。他将这些文章分为三组。第一组三篇“献疑”,着眼于对传统“吏户”论的质疑、辨析和否定,指出吴简中的“吏”与“民”实际同为国家基层乡里的编户齐民,不存在独立的“吏户”,且“吏”“民”在经济、政治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甚至“吏”还略优于普通民户,指出传统“吏户”论在讨论行政之“吏”时,误用了大量军事系统中“军吏”的史料。第二组五篇论文从正面对“吏民”的内涵和性质等问题作出阐释,多角度探讨了“吏民”的涵义、社会属性、构成等问题。第三组三篇论文对吴简中“真吏”“给吏”“军吏”等具体问题进行探讨,是为“吏民”问题新论的深入。在这三组论文中,第一组“破”,第二、三组“立”,可以视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间贯穿着黎先生对于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的全新认识。
黎先生的吴简研究,既能充分利用简牍资料,又不为简牍资料所囿,充分结合出土文献和社会历史背景展开抽丝剥茧式的论述,环环相扣,层层递进,进而抵达更深层的历史本质。他认为,传统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和灵魂”“研究成果的水平高低、价值大小取决于你对传统史料的解读和认识,因为这些传统史料是记载中国历史的最为全面、系统的资料,没有任何新发现的考古资料能够超越它、代替它(商代除外)”。(董劭伟《独立思考,推陈出新——史学大家黎虎先生访谈录》)
别开生面——
开创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研究
黎虎先生的学术研究,既重视精细的严密考述(专精),又具有开阔的宏观眼光(通识),而强烈的创新意识贯穿于其学术研究的始终。他在一系列学术问题上的创新,都是专精和通识有机结合的产物,其中,对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研究就颇能体现他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研究方法。
外交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中国历代王朝是以怎样的制度来管理对外关系的,在黎先生之前,学界几乎无人问津。1988年,黎先生发表《殷代外交制度初探》(《历史研究》1988年第5期)一文,正式开始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研究。该文认为,殷契卜辞中的“史人”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外交人员,商王朝与诸侯方国之间通过“史人”沟通使命,方国“对于殷王朝除了在政治上服从,还要尽各种外交上的义务”,“进贡即是其主要内容之一。这种进贡关系,在卜辞中曰‘氐’与‘工’等”。此文通过对殷代外交制度的探讨,表明“殷代外交关系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西达秦陇,北逾陕晋,南至江淮以南,东至于海的广大地区分布的几十个方国诸侯都与商王朝建立过不同程度的外交关系”,进而指出当时的外交制度具有原始性、不稳定性和非对等性等特点,这也是古典外交制度的基本特征。
学界曾经普遍认为,在1861年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之前,中国古代并无外交事务,尤其不承认历史上中原王朝与周边非汉族(华夏)政权之间的来往是一种外交活动。在中国学术界“一提起古代外交多避之唯恐不及”的情况下,黎先生突破传统观点,以实证的方法证明中国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外交制度和外交关系。
经过十年的资料搜集和艰辛探索,黎先生于1998年在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汉唐外交制度史》一书(增订本2018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对汉唐时期千余年涉及众多朝代和国家的外交决策、外交机构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汉唐外交制度的发展脉络及其特点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证分析,不仅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概念,而且也确立了研究的基本范式。此书的出版,可以看作是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作为中国古代史的一个学科领域确立的标志,正如季羡林先生的评价:“过去研究中外交通史或中外文化交流史的学者颇有一些,成就亦斐然可观,但是研究中国政府内部的外交制度者,则黎虎教授恐系第一人,所以我们不妨称这种研究为一门新兴的学科。”
黎先生对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体系有非常全面的构思,并且为之摘录了数以万计的卡片,但为当时的身体条件所限,在《汉唐外交制度史》中只就外交决策和外交机构(管理)两个部分进行了研究。直到2014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代外交体制研究》中,他才就决策和机构以外的其他制度内容,如外交媒介、方式、工具、设施、礼仪、法纪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黎先生原本打算对唐代以前的中国古典外交制度作系统全面的研究,资料准备早已完成,怎奈已是望八之龄,成果结项又有时间限制,只好将所完成的先秦和汉代部分先行出版。该书出版后,黎先生曾多次向我表示想在有生之年把未完成的魏晋南北朝隋唐部分写完。考虑先生的年纪,我建议先写唐代部分,毕竟唐代是大一统皇朝,古典外交制度更具典型性。遗憾的是,这一愿望最终没能变成现实。
《汉唐外交制度史》《汉代外交体制研究》这两部巨著,耗费黎先生心血最多。率先提出中国古典外交制度概念,确立一套完整的研究范式,显示出黎先生理论创新的非凡胆识,也是他对古代历史特别是中外关系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的结果。
总的来看,黎先生所构建的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体系和范式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外交决策与外交管理制度。“外交作为国家政治组成和重要的政务,首先需要进行决策,以确定和制定外交的方针政策”;其次还需要有关政府机构及其官员贯彻执行外交方针政策,因此外交管理机构和官员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外交媒介——使节。“外交方针政策确立、制定之后,具体的外交任务就需要使节去执行和完成。”使节作为媒介是外交中积极的、活跃的因素,在外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3.外交方式。为达到国家的外交目的,需要配合运用诸多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就汉代而论主要有朝、贡、赐、封、和亲、质侍、互市等,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各有其特定功能,互相配合,从不同角度共同促进对外关系的发展和外交目的的实现。4.外交手段和工具。外交诸方式之运行,还需借助一定的工具及手段,而语言和文字是其中最基本的通意工具和手段。外交双方除口头沟通外,还需借助文书进行沟通。5.外交设施。“外交作为国家政务之一,故亦有一定的硬件设施以满足其运行之所需”,馆、驿为外交接待得以进行和实现的必备设施。6.外交礼仪与法纪。外交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事实上是一个礼仪互动的过程,外交人员代表各自国家按照一定的礼仪进行外交活动,合乎礼仪规范是外交的内在要求。外交工作和外事官员需接受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以分辨是非功过,赏功罚罪,“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上述六个方面紧密联系,环环相扣,构成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完整结构,体现出外交作为国家重要政务之一的系统性、整体性特征。中国社会科学院梁满仓先生在《中国史研究》发表书评,认为《汉代外交体制研究》“揭示了整个中国古代外交体制的基本模式,从而为中国古典外交研究确立了一个崭新的学术体系”。
在学术史上,开创性的论著往往比较笼统,同时能够进行细致入微的具体研究者颇为稀少,而黎先生的古典外交制度史研究无论在开创性、结构范式还是具体问题的研究上都是尽力追求极致,可谓深思熟虑,精益求精。
穷且益坚——
传道授业,耕耘不辍
黎先生在北师大曾长期讲授本科生专业基础课,据多位上过课的学生说,黎先生的课显示出极高的水平,深受学生欢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牛润珍回忆说:“每当我们77、78级的老同学相聚一堂,谈起往事,谈起北师大,我们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黎老师的第一堂课……黎老师的第一堂课盛况空前,很多同学为了好的听课位置,早早地来到课堂。我来得较晚,个子又小,在后面坐着却听得很清楚。老师的字很大,我们看得清清楚楚。老师讲课很有条理,把老师的讲义整理出来就是一篇学术论文。学术性、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都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出来了。”
黎先生在研究生培养上也颇有成就,一生指导了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等30余人,他们绝大多数都成为各自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我于1995年考入黎先生门下攻读博士学位,追随先生近三十年之久。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在北京大学上学时就已知道先生之名。当时,我萌发了研究魏晋南北朝史的意愿,本校虽然有好几位魏晋南北朝史大家,却没有相关的本科生课程(田余庆先生开设“东晋政治史”研究生课,但因与必修课时间冲突,我记得只旁听了两次),遂到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办公室了解,看到橱窗所贴课表中有黎先生开设的“魏晋南北朝史”课,但因与自己的必修课时间冲突而作罢。
我第一次见到黎虎先生,是1992年在陕西师大召开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年会上。这次会议邀请了谷川道雄等一批日本学者参会,开启了中日魏晋南北朝史学界的交流。其时黎先生56岁,可谓风华正茂。作为时任学会秘书长,他为这次会议的筹办特别是邀请日本学者来华费了不少心力。正是在这次会上,我的发言受到中日学者的关注,黎先生提议我担任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理事,得到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支持。尽管当时我已在《中国史研究》《兰州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发表了十余篇论文,毕竟还只是兰州大学的一介助教,足见黎先生提携后进不遗余力。过了一两年,我向黎先生表达了考博的意愿,得到他支持,后来有幸成为先生的入室弟子。
我读博期间,黎先生正在撰写他酝酿多年的古代外交制度史研究专著。我在阅读、浏览书刊时,发现与黎先生研究主题有关的内容,便复印给他作为参考。此外,黎先生每写完一章,都会让我阅读,并要求提出看法和建议。对于他认为有价值的意见,他总是从善如流,如果一时接受不了,则会让我到他家里当面交流和讨论。那时黎先生已经失聪,即便是戴助听器并配合手写,也很难顺畅交流,我们的讨论有时会持续大半天时间。我的看法和建议一方面增强了黎先生写作的信心,一方面也对修改和后续写作起到了些微作用。
黎先生原本计划撰写一部体系宏大的关于汉唐外交制度的著作,但通过拜读先生的书稿,又结合先生当时的身体状况,我感觉应该将已经完成的部分内容先行出版。当时学术著作出版非常困难,我主动请缨,协助黎先生联系出版事宜。幸赖兰州大学出版社的支持,《汉唐外交制度史》以极快的速度出版了。时任兰州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张克非是我在兰大历史系任教时的同事好友,他命我当此书的特邀编辑,我当然义不容辞。在编辑过程中,我对该书的篇章结构提出了比较具体的建议,并提议用“古典外交制度”代替“古代外交制度”来概括中国前近代的外交制度,以免与近代外交制度相混淆,黎先生都采纳了。此外,我又建议请北大季羡林先生题写书名和推荐书,请祝总斌先生和吴宗国先生作序,他都愉快地接受了。总之,我见证并参与了黎先生在极度艰难的状况下写作及出版《汉唐外交制度史》的全过程,可谓与有荣焉。
2014年,我在山东大学指导的最后两位博士生即将毕业,请黎先生到山大参加论文答辩。在从北京到济南的高铁上,黎先生向我谈到他对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和历史分期问题的多年思考,我建议他及时写出来。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和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学界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即已开始,至五六十年代达到高潮,是当年史学界讨论最多的“五朵金花”之一。黎先生对于该问题的思索,始于早年研究三国时期的社会经济问题,在21世纪初研究吴简之时又有了新的思考,后来又经过多年研究,最终形成条理清晰、结构完备的系统性认识。
因当时有其他工作,黎先生几年后才有时间撰写文稿。初稿粗就后,他第一时间发给我征求意见,这就是于2020年发表的《中国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论纲——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文史哲》2020年第1期)。黎先生认为,对于权力和人口的掌控是把握中国古代历史发展演变的两个关键,以此为切入点,他将中国古代历史划分为“无君群聚”社会(太古至夏以前)、“王权众庶”社会(夏商西周至战国时期)和“皇权吏民”社会(秦至清)三个时代,主要是依据能够反映各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关系来对上述社会性质加以命名和划分。黎先生对于中国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问题的全新理解,蕴涵着六十年的治史经验,实事求是和以中国本土化为根本这两条原则贯穿于他的思考全程,这使得他所构建的中国古史分期暨社会性质问题的理论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也更加符合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实际。黎先生临终前还想就该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但遗憾的是只在两篇遗作中略有呈现。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黎先生为美尼尔氏综合征所困,听力极差以至失聪,且常感眩晕,口头交流颇为不易,但他并未因此而懈怠,而是以顽强的毅力和使命感致力于他所热爱的历史研究,不断开拓学术研究新领域。从汉唐外交制度史研究,到长沙走马楼吴简研究,再到先秦两汉外交体制专题研究,他的主要论著都是在这三十年间完成的,这与他顽强的毅力有很大关系。为了改善身体状况,黎先生加强了锻炼,先是在校园里散步,过了几年又到香山爬山,每周三次,坚持了十几年。黎先生告诉我,他到八十岁才因子女劝止而不再骑自行车。按黎先生自己的说法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没有了干扰,他因此可以专心致志地进行研究和写作,“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犹可一提的是,黎先生于1936年8月出生于北京,不到周岁,卢沟桥事变爆发,父母携其回梅州故里生活和学习,18年后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此后六十多年再未离开北京。他虽然在故乡生活不到二十年时间,但对故乡的人和事总是念念不忘,所写关于客家研究的两篇论文以及《黎昔非与〈独立评论〉》书中的若干篇章即寄托了这种深沉的情思。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