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由华东政法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全国法学与史学跨学科前沿论坛”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共有来自30多个科研院所的百余名学者参加,收到投稿论文99篇。跨学科交流是本次会议的一大特色,主办方特别安排法学学者与谈历史学论文,历史学学者与谈法学论文。与会专家学者就中共党史、中西交流史、国际法史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而又深入的讨论。
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屈文生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在致辞中指出,深入开展法学与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必由之路,是历史学和法学学科发展的共同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所长刘健认为,目前世界史学科的法律史研究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现有成果对法学特点体现不足、对法律概念把握不够准确,而且除中世纪法律史之外,其余时间段少人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廖刚介绍,该所秉承瞿同祖先生治学传统,早在2013年就组建了法律史研究群,在学界较早开始跨学科研究的探索。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认为,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法律文明成果关键在于“择其善者而从之”,我们应当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全面深化改革。
建党百年与法律史研究的新进展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李金铮教授作首场报告,题目为《背后: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统一累进税税则的出台与修订考》。他关注根据地税收规则出台以及修订的过程,指出这一过程中党的领导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发扬民主作风,士绅、民众也被纳入政策讨论之中,从而展现了革命时期财政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互相适应的复杂过程。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唐仕春研究员同样关注立法过程,他的论文《政法委苏联法学专家对新中国初期法制的观察与参与》利用新发现的苏联档案,揭示1950年代苏联专家如何参与我国法治建设过程及其作用。
河北师范大学戴建兵教授与申艳广讲师合作的论文视野更为宏大,探讨货币立法如何影响经济结构与发展,从近代金融法律制度演变的角度对于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给出了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史志强博士则关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在上海为中共工作的日本人情报组,讲述了情报战线不为人知的故事。
全球法律史的新进展与再审视
第二单元是学界前辈与“后浪”们关于全球法律史的对话。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李剑鸣教授指出,美国建国者并不认同欧洲强大的“财政-军事型国家”体制,他们努力建立的是一个或许并不强势、无法适应战争需要、但是有利于维护自由的“最低限度国家”,肇始于建国时期的这一“国家”理念,为我们理解疫情之下美国的困境和问题提供了历史的解释。
随后发言的武汉大学谢国荣教授正是李剑鸣教授的高足,他关注1958年布鲁塞尔世博会上围绕美国“未完成的事业”主题展的相关争议,阐述美国对外宣传与国家形象的塑造如何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
最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陈志坚教授从文书学角度探讨大宪章的缮写过程以及教会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孟广林教授是英国史与大宪章研究的资深学者,他对陈志坚的研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可以从圣经研究中汲取新的启示,从古文书学走向文本的解读与诠释。
法学与史学的对话
近年来收集整理地方档案用力甚勤的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吴佩林教授,探讨了清代档案的性质及其虚构问题。
随后发言的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胡晓进教授,则从民国时期刚性和柔性宪法概念的历史起源以及传入中国的路径出发,讨论民国时期制宪实践中的论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章永乐副教授与山东大学张晓宇博士的目光同时聚焦于清末民初著名外交家、法学家伍廷芳。章永乐的论文是他新作《此疆尔界:“主义”与近代空间政治》的延伸,讨论伍廷芳在美国“门罗主义”思想传播发展中起到的独特作用。张晓宇的论文关注民国时期南北政府围绕关余款在沪港穗三地的中外法庭上的五场诉讼,诉讼最终以孙中山和伍廷芳的实质性胜利告终。
文明碰撞与东西语境下的法律交流史
近日《杜凤治日记》的点校出版引起法律史学界的高度关注。中山大学法学院徐忠明教授这些年来一直关注清代官员的日记与地方治理,他利用《李超琼日记》和《申报》详实的展现了清末上海的暴力犯罪与社会秩序。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杨瑞教授则从“法系”概念创制及传入的历史出发,指出其背后隐含的“欧洲中心论”视角,他的论文又不仅是一项概念史的研究,而是深入到制度层面,关注民初之后英美法派与大陆法派的消长。
河南大学杨松涛副教授则指出,在开展中英之间的比较法律史研究时,要注意到基层社会不同的权力结构会对诉讼规模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国际法史与国际关系的新视点
国际法史是近年来法学界、国际关系学界颇受关注的热点领域。
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的孟庆龙研究员,详细阐述了20世纪初英国为了控制西藏在西姆拉会议中诡计百出的险恶用心,指出《西姆拉协定》和“麦克马洪线”的非法性。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张志云教授通过对于相关条约文本进行周密细致的分析,描述中外之间协定关税形成的复杂过程。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路培欣博士报告了何勤华教授与她合作的论文《罗马法复兴与近代国际法的成长》,他们从国际法学论著、国际法内容以及近代国际条约等三个方面阐发罗马法对于国际法的影响。
清华大学法学院卓增华博士则从学术史的角度精当地概括了21世纪以来西方国际法学界“转向历史”的学术潮流。
宏观视域下的中外法律史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李在全研究员敏锐地注意到1926-1928年的北伐战争,南方的国民政府虽然推翻了北洋政府,但在司法领域,两个政权的中高层司法队伍基本是同一套人马,北洋政府的司法官员大量进入南京国民政府,一方面有利于政权的顺利过渡,另一方面也为后来司法系统频频出现的反(国民)党现象埋下了伏笔。
浙江大学历史系杜正贞教授近十年来利用龙泉档案发表了不少很有影响的论著。本次会议她关注唐宋之后土地产权的发展,尤其是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突出了“界”的维度,饶有新意。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潘乐博士则详细梳理了英国殖民香港初期建立早期刑事与海事法院过程与后续发展。
法律史研究的新方法与新论题
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最后一个单元中的两篇报告体现了法律史与其他专门史的融合。
上海大学文学院张勇安教授将医疗史与法制史结合在一起,探讨国际联盟在毒品管制方面发挥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的高国荣研究员,则是以法律为维度关照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美国环境史,阐述当时农业调整政策的出台、演变及其影响。
另外两篇论文则是老题新作。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管建强教授慷慨激昂地论述了东京审判的法理依据,并有力驳斥了日本右翼人士的一些错误主张,体现了国际法理论在法律史研究中的巨大潜力与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侯中军研究员重拾“国父蒙难”这一研究较为充分的话题,指出孙中山利用“政治犯不予引渡”的规则,为了进一步开展革命动员并吸引国际关注,选择自投使馆。
会议的自由讨论环节中,汪朝光、李剑鸣等多位学者均提倡要重视人的作用,关注人的行为、人的关切、人在历史中的角色,这样才能把历史写“活”。屈文生认为几篇论文均体现了国际法史领域还有非常大的研究空间,在条约史研究中要重视翻译的视角,重新审视近代国际法中的欧洲中心主义。
闭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汪朝光研究员对于本次会议的创新性、融合性给予高度肯定。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李秀清教授则认为本次会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新材料、新概念,富有创新性。《近代史研究》编辑部的胡永恒副编审此前曾有专文讨论法律史研究中史学化与法学化的两种倾向,他认为法学与历史学背景的学者在知识结构、学术偏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正因如此,这也是本次会议加强法学界与历史学界学者交流的重要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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