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辨意味着对以往的古史书写提出全面挑战,以求得对于历史真相更贴近的认知——
历史学实证研究再认识
古史辨提出至今已过百年,其对于历史学的影响,仍然超过现代历史学兴起以来的绝大多数其他论说。所以如此,原因并不仅仅在于古史辨研究得出了诸多至今仍然基本成立的结论,还在于它呈现了一种与传统历史学构成鲜明反差的历史学研究方式。这种方式的标志是“疑古”,指的是对于先前古史系统及支撑和呈现这一系统的文献进行全面地质疑和鉴别。这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路径。所以,古史辨意味着对以往的古史书写提出全面挑战,将之置于证据与逻辑面前重新审视,以求得对于历史真相更贴近的认知。古史辨研究展现出来的历史和历史文献研究方法,与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等一起,共同构成了历史学实证研究的主要操作方法。因而,古史辨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我们至今深受其惠。
学者不求真相,所做的就不是历史学
古史辨研究的重心是文献,因而有学者指出其实际研究的主要不是历史学,而是史料学,但顾颉刚其实从一开始就志在古史的重建。他是把对于古史记载、文献真伪的考订作为古史重建的第一步,把“打倒伪史”与“建设真史”作为同一事业的两个步骤。他说:“就表面看,我诚然是专研究古书,诚然是只打倒伪史而不建设真史。但是我岂不知古书之外的古史的种类正多着,范围正大着;又岂不知建设真史的事比打倒伪史为重要。”“我知道要建设真实的古史,只有从实物上着手的一条路是大路,我的现在的研究仅仅在破坏伪古史的系统上面致力罢了。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做些工作,使得破坏之后得有新建设,同时也可以用了建设的材料做破坏的工具。”无论辨伪、考异体现的“破”,还是古史重建追求的“立”,其背后的历史学观念都是历史的可认知性,认知的主要途径是实证,即根据对于证据的分析做出关于事实的判断。所以顾颉刚是以疑古和实证来求真的。中国现代史学的主要成绩,主要基于求真理念和实证方法才得以建树起来。无论历史研究还是书写,根本价值都在于提供关于人类社会事务经验的知识,而具有实然性的往事才是真正的经验,所以在我看来,学者不求真相,所做的就不是历史学。
应该对历史学的实证研究进行重新评估
顾颉刚表达的求真与实证观念与19世纪欧洲“客观主义”史学具有相通处。这种被冠以“主义”标签的历史学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饱受批评。后现代主义史学流行之后,把史学理论当作专业的学者对之抨击尤其猛烈,各种关于历史学发生“转向”的论说也大多将其作为说明自身论说合理性的负面典型。还有一些学者,把“线性历史观”、绝对客观主义、历史决定论等与历史学的实证研究关联起来加以批评。与此同时,实践历史学家的大多数研究,却仍然在采用实证的方式,并且继续取得显著成果。这提示我们,应该对历史学的实证研究进行重新评估。
这当然是复杂的工作,需要从容讨论。这里仅仅指出,被当作“客观主义”史学代表者的兰克虽然表达过历史学家要“走出自我”,去研究“过去究竟是怎样的”这样的理想,但是他并不认为这种理想可以完全实现,也不曾把这种理想作为历史认识的本质来论述。这种理想在兰克的研究中实际上构成了一种要求,使得他在历史研究中高度重视证据的原始性和论证的严谨。兰克的确对原始文献中包含的书写、记录者的主观介入关注不够,但他本意不在否定主观性的存在,而在对主观性加以警惕,这是必要的。至于线性历史观、历史决定论,等等,则是19世纪前、中期欧洲的普遍观念,不是兰克史学的特定主张,在古史辨研究中也看不到那种历史观的明显影响。中国现代历史学所受兰克学派的影响,主要在其追求真相的态度和注重原始资料、注重证据的工作方式,不在否定历史认识的主观性。在古史辨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到注重历史演进的观念,看不到严格规律化的线性历史观,也没有刻意论证的历史决定论。
与此同时,对于历史书写、认知中主观性介入表现的揭示,恰是古史辨的特点。“辨伪”就是对历史书写主观性介入的研究。所以,古史辨的求真与实证的确是力图制衡历史研究和书写中主观性介入的努力,这是对历史客观性的追求,但不等于否定历史书写中主观性的存在。古史辨研究所追求的真,并不是绝对精确的真,而是相对于证据而言可以判断的真。顾颉刚自己的表述是,我们“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情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我们即不能知道东周时的东周史,也至少能知道战国时的东周史;我们即不能知道夏商时的夏商史,也至少能知道东周时的夏商史”。他还认为,学术研究是可以存疑的,“在我们的学力上,在时代的限制上,如不容我们得到充分的证据作明确的断案时,我们只该存疑以待他日的论定”。
实证不是解决历史研究中一切问题的方法,而是多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
历史学的实证研究并没有简单到要对以往事实实现百分之百精确认识的程度,只是要对以往事实实施有依据的尽量真确的认识。如果认为历史学既然不能证明百分之百精确的往事,就得出任何历史真相就都成为根本不可能被认识的结论,这就更武断了。一些后现代主义史学家声称历史学家不能认识事实,只能阅读、解释和书写文本,“历史事实”本身就是主观的,这些也是偏颇的主张。至于有的学者从根本上否认实证的可能性,认为无论存在多少证据,历史学家都不能证明诸如秦朝或者汉朝乃至所有过去的历史事实是存在过的,就更是偏执的误解了。
此外,古史辨研究的方法带有知识考古学的性质。顾颉刚运用以传说的眼光来看待历史记述文本形成的方法,把古史中记载的事情一件一件地排比,分析出各种说法产生的时间关系,“寻出他们的造伪的义例来”。其他如禹由神变人的考察,伯夷由“不念旧恶,不肯降志”的君子变为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忠臣的考察,都在揭示记载中的人物随着历史书写时的意识形态而被改变。我们应该注意,知识考古学式的研究并没有在顾颉刚的思想中构成放弃探求历史真相的意识,而是成为他探求历史书写之际意识形态真相的路径。他认为即使从“伪书”中也可以了解其写作“时代的思想和学术”“见出那时人对于《周易》的见解及其对于古史的观念”,可以探知相关的“社会组织的变迁的背景”。他其实早已提示,观念本身就是历史真相的一部分。
实证不是解决历史研究中一切问题的方法,而是多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其功用不是精确判定所有事实,而是在可见证据基础上对某些事实做出尽量合乎逻辑的判断。历史学实证研究包含丰富、复杂的具体工作方式,其中大多数在适当把握情况下是有效的。
(作者为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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