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史研究的边缘理论
民族史:以某一民族为对象的历史研究与书写。
在民族史研究中,除了描述与研究历史上各“民族”的风俗、制度,以及民族间的关系外,最重要的就是民族溯源。(这种溯源研究法,基本上是以构成此“民族”人群的内部客观特征,如体质、语言、文化等为研究对象,追溯有相同或相似客观特征的人群在空间、时间上的分布。)
此章主要内容:讨论这种溯源研究方法上的偏差与其限制,是出一种介于史学与人类学之间的民族史研究——边缘研究。(这种研究法将研究的重点由民族的内涵转移至民族的边缘。如此,不但能在历史与现实的族群现象上,在史学与人类学上,提供一个中介的解释层面,并能让我们对于人类社会结群现象,以及与此有关的“历史”的本质,有更深入的了解。)
民族溯源研究的基本假设及其限制
中国史学界流行的民族溯源研究主要是基于一个对民族的基本假设。这个基本假设是:一个民族是一群有共同血统、语言与文化特征的人群。
实际的例子(来说明,这种理论被用在民族史上时同样有极大的限制)
1、汉代匈奴人的体质
根据中俄学者的研究,蒙古诺音乌拉与外贝加尔的匈奴墓地人骨,都属于蒙古人种古西伯利亚类型,而外贝加尔的匈奴人骨又可能混有欧罗巴人种成分。中国方面,内蒙古桃红巴拉与毛庆沟出土的匈奴人骨,则有东亚和北亚人种混合的特征。像这样的古人类体质资料告诉我们,各地匈奴人的体质差异极大,体质特征不能当作界定匈奴人的标准。
语言学上的民族溯源研究
对许多溯源学者而言,民族溯源几乎等于语言溯源。这主要是因为,语言学被认为是有客观科学方法的学科,而语言的分类又常与民族分类吻合。
反面例子:20世纪30年代的俄属中亚,近3万自称“阿拉伯人’,的人群中,只有200多人是说阿拉伯语的。
显然,一个民族对应一种语言并不是世界民族志上的通则。相反的,许多民族志资料显示,说同样语言的人可能是不同的民族,说不同语言的人有可能是同一民族。
例子:羌族语言
羌族说各种彼此难以沟通的话。虽然语言学者告诉我们,所有的羌语方言都有相当的共同性,因此在语言分类.上它们都是“羌语”。但是,对于羌语的使用者而言,他们不是语言学家,他们只知道与他处的羌族沟通时最好使用汉话(四川话)。但是在接受自己是羌族后,他们也接受“羌语是一种共同语言”这样的概念。
考古学上的族源研究
自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以来,中国历史与考古学界便流行以考古文化来附和古文献上的民族,或以考古文化特征来追溯其族源。
我们是否能从考古遗存中判别该考古遗存的民族属性?考古文化与族群的关系究竟如何?
考古文化与族群单位间的关系是考古学者们争论的主题之一。俄国学者蒙该曾指出问题的症结:(l)考古文化主要是物质的或技术的文化,而且没有一定的标准来界定它的范围;(2)俄国民族学家对民族的研究也倾向于主观论,强调“民族意象”为民族范畴的主要指标。但是,与考古文化一样,学者对它的界定也是意见不一;(3)因此,考古与民族志各自发展自己概念中的分类体系,缺乏交集;这种探索,犹如以一个未知来判断另一个未知。
陶器是考古文化分类的重要标准,有些学者以如此得来的考古文化分类附和族群分类。但是,民族志资料显示,用同样陶器的人可能属于不同的族群。
文化特征与族群之间的确存在某种关系。从简单的观察也能发现,有些文化特征被人们刻意用来强调族群身份,我们可称之为根基化的或主观宣示的文化特征。但以此文化特征来判别“族属”,(1)我们遭遇的困难是,并非所有的文化特征都被用来表现族群认同。(2)即使我们能掌握一个人群自我宣示的族群文化特征,从“视状况而定的族群认同”的观点来看,一个族群与不同异族互动时,可能会强调不同的文化特征来排除不同的异族。
作为表达族群身份的工具,社会文化特征在族群边缘与族群核心有不同的重要性。
民族考古学家伊恩.霍德湖研究显示,因与邻族有激烈的生存资源竞争关系,居住在该族群边缘的人群,在衣着、装饰及制陶上严格遵守本族的风格特征。相反的,居住在民族核心的人群,在这些方面却比较自由而多变化。
强调文化特征以刻画族群边界,常发生在有资源竞争冲突的边缘地带;相反的,在族群的核心,或资源竞争不强烈的边缘地区,文化特征则变得不重要。
一个以器物或其他特征所界定的考古文化,其“文化核心地区”可能反映的是当时族群认同边缘地区的文化现象。因此,以某一考古文化对应一古代民族,是危险而缺乏根据的。
例子:姚氐羌人宣称自己是华夏之裔时,他们的举止行事也有如华夏,甚至有时比华夏更华夏。华夏文化特征被他们用来强调新的族群认同。
因此,如果我们在陕西发现一座“汉文化因素”非常强烈的墓葬,我们应毫无疑问地将之视为汉人墓,还是考虑它有可能是汉化羌人?相反的,一座异文化色彩浓厚的墓,墓主是否亦有可能是自认为没有族群认同危机的华夏之人呢?
以考古文化特征来追溯一个社会人群的范围,所面临的另一个困境:特定文化特征在空间人群中的分布,常呈连续性变化,没有明确的边界。或者,不同文化特征所界定的人群,常成一个个重叠而又不完全相合的圈子,它们与民族边界往往不相符合。
历史学的民族溯源
在史料搜寻工作中(1)“族名”所对应的人群是否为一“民族”?(2)族名所代表人群的时代变化,都经常被忽略。英国学者埃瑞克·沃尔夫曾指出,以种族分别社会人群,如印第安人、黑人,是外来强势商业殖民主义移民维护其阶级利益的手段。
族名分为“自称族名”与“他称族名”,两者在人群定义上的功能有异。
自称族名,经常是一个人群自我界定的最简单而有效的判准。而且经常在该人群之语言中,自称族名也有“人”的意思,以此划定能分享本族群利益的“人”的范围。相反,当一群人以一些“他称族名”称呼其他人群时,这些族名常有“非人类’,或有卑贱的含义。
历史学者习于以共同族名联系不同时期的历史人群,甚至广泛运用声韵、训话之学来联系在文献上有不尽相同族名的人群。
弊端:(1)忽略了这些族称是自称还是他称的问题。(2)即使历史语言学者能作出客观的判断,告诉我们两个族称在语言上有密切的相关性——譬如,羌族的两种地方族群称,“玛”与“日麦’,毫无疑问出于同一语源。但是,对于羌族而言,在认知并接受“羌族”这个称前,“玛”与‘旧麦”在族群分类上的确有很大的不同;在自称“玛”的人群的观念里,许多自称“日麦”的人都是“赤部”(有上游野蛮人的意思)。
历史学者在以族名联系不同时期的历史人群之后,地理分布上的差异则当作是民族迁徙的结果。这一点亦值得商榷。
人类的确因政治或经济生态因素,经常作长期的、大规模的迁徙。但是许多研究显示,迁徙所造成的资源环境改变,是导致个人或群体认同变迁的主要因素,也是新族群形成的温床。
许多历史学者在重建一个民族迁移史时,忽略了有多少人离开这群体开始宣称新的认同,或有多少外人加入这群体宣称是此群体成员。他们也忽略了,在不同时代人群中,或因迁徙而生活在不同族群体系的人群中,人们所使用的同一族名所涵括与排除的人群也可能大不相同。
例子:在纽约,当一个人自称中国人时,相当程度上也等于宣称自己是“亚裔”,可以和日、韩与越南裔人士共同维护“族群”利益。但是,在密西西比南方海岸地带有些渔业小镇,越战结束后迁来许多越南移民。为了渔业及其他因素,他们与当地人有些冲突与矛盾。于是,这儿许多华裔自称中国人时,主要是表达自己不是越南人。
最后,因为民族本身就是赖共同起源记忆来排除外人的人群组合,因此,当历史研究者对本民族溯源或对与本民族有密切关系的他族溯源时,经常难以脱离研究者自己的民族意象,以及对他民族的异族意象。也就是说,民族溯源研究本身常常成为一种主观上诠释当前族群状况与反映族群感情的工具;学者以重建“历史”来阐述本民族为何优越、他族为何低劣,以及表达对本民族的期望。
无论如何,考古文化、体质与语言的分类,都是根据各学科认为有意义的客观判准,以“相似性”与“相异性”来将所采集、选择的资料归类。但对于一个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而言,判断事物之“相似”与“相异”是根据我们主观的经验,而非这些学科内部的规则。这是族群分类与以上这些客观的、科学的分类常不相符的基本原因。
一个族群并非完全由文化传播与生物性繁衍所“生成”,而是在特定的环境中,由人群对内对外的互动关系所“造成”。在“造成”民族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重组历史记忆,以及重新界定一些族称的内涵。
因此,从体质、语言与考古文化上对某一特征探源,并不等于民族探源。基于历史文献的民族溯源,也经常陷于古人或溯源研究者本身对“过去”的想象之中;因为无论是留下族源史料者,或是族源研究者,经常都在某种认同或认同危机下组织过去。
民族史的边缘研究
所谓的“民族史的边缘研究”,主要是建立在一种对“族群”的定义上:“族群”被视为一个人群主观的认同范畴,而非一个特定语言、文化与体质特征的综合体。
(1)人群的主观认同(族群范围),由界定及维持族群边界来完成,而族群边界是多重的、可变的、可被利用的。在多层次的族群认同中,民族是最一般性、最大范围的“族群”。
(2)这个主观族群或民族范畴的形成,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在掌握知识与权力的知识精英之导引及推动下,人们以共同称号、族源历史,并以某些体质、语言、宗教或文化特征,来强调内部的一体性、阶序性,并对外设定族群边界以排除他人。
(3)随着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改变,资源分配、分享关系也随之变化,因此造成个人或整个族群或民族的认同变迁。在这过程中可能被观察到的现象是,原来的共同祖源被淡忘,新的共同祖源被强调;创造新的族称,或重新定义原有族称的人群指涉范畴;强调新的文化特征以排除“外人”,或对内重新调整人群的核心与边缘。
基于这种对民族本质的理解,民族史研究的重点自然将由民族内涵转移到民族边缘。
边缘研究
定义:在族群关系之中,一旦以某种主观标准界定了族群边缘,族群内部的人不用经常强调自己的文化内涵,反而是在族群边缘,人们需要强调自身的族群特征。因此,边缘成为观察、理解族群现象的最佳位置。
族群边缘的研究,并不是将族群视为一个有固定疆界的人群。相反的,族群边缘研究的前提便是,族群边缘是多重的、模糊的、易变的。
族群边缘研究类似于一些考古学者所谓的“边疆与边界研究”。这种边疆与边界研究的主旨是:(1)它认为是一种开放的体系;(2)为了解这样的开放体系,一个办法就是研究它的边疆或边界的变化。族群边缘研究也与文化研究者所称的“边界研究”有相似之处—都着意于观察、分析,在各种文化典范与政治权威所建立的“边界”下,人们企图跨越边界的情感与作为。
在族群边缘研究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边缘的、不规则的、变化的族群现象。因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探讨人类的族群本质,以及诊释由此衍生的族群现象。
一些核心问题
族群边缘研究所提出的核心问题:
1、在对人类族群本质的认识上,族群边缘研究兼采并融合工具论与根基论观点。因此,站在族群研究之工具论立场,造成族群边界出现或改变的人类资源分配与竞争背景,必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2、以历史记忆为基础的根基论观点,族群如何以历史记忆来强化或修正其族群边缘,边缘人群如何假借该族群历史记忆以进入丐族群,如何排拒、修饰族群历史记忆以维持其非此族群的本土族群认同,或如何采纳多元历史记忆以便游移于族群边缘,这是另一组研究焦点问题。
3、在一个族群之中,各个次群体对于本族群之本质常有不同的诊释,对于“历史记忆”也因此有许多争论。这是个核心与边缘之争。也就是说,各群体都希望自己是本族群的核心。因此,边缘研究的另一个核心问题便是:族群认同与历史记忆如何形成?它主要是谁主张的认同,谁强调的边界,谁的历史记忆?经由什么样的过程而成为人群的集体认同、边界与历史记忆?
边缘研究中的考古学重心
在考古学方面,民族溯源研究的考古学基础,主要是建立在“器物学”上;族群边缘研究的考古学基础,则主要建立在“生态考古学”上。
考古研究族群边界的形成的重心:
(1)注意边缘地区的环境与人类生态变迁问题。
(2) 在考古器物遗存方面,也由于人类生态取向,边缘研究较注重器物的功能分析在民族溯源研究中,器物风格的同异变化常被用来推论一个族群的时空分布范围与迁移路线。(作者看法:器物风格并不能表现一个古代族群的范围以及他们的族源)
(3)传统上我们将“历史文物”(无论是传世或是发掘品)当作完全客观的证据,以文物的“相似性”来证明人群间的亲缘关系或人群的迁移,应该可作部分修正。考古发掘所得,尤其是出于墓葬与窖藏的文物,从某种观点来看,司一说是有意被制造、收集及保存下来的文物。
边缘研究中的历史文献
边缘研究的角度出发,历史文献并不是一些真伪史事集结而成的“史实库”,而是一种“社会记忆”。
在不同的时代,许多不同的人群都在组织、记录当代或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与人物,以符合或诠释一个时代或一个人群的本质。这便是一个时代的社会记忆。个人群的本质。这便是一个时代的社会记忆。在一个社会中,有些人所记录的过去,被认为更权威或更真实:这种社会记忆,被社会制度化的推广所保存,如此形成我们今日所见的“历史文献”。
因为它们是一种社会记忆,所以我们希望从中得到的信息是,当时人为何要选择这些记忆?为何要保存这些记忆?在什么样的社会情境中,这些记忆对他们有意义?在文献记载的史事有明显错误或者两种资料相左时,我们的工作不只是“去芜存著”以追求史实,更重要的是,探求为何古人对同一事件有不同的记录与淦释。其中反映哪些族群、阶级、性别或时代社会差异与变迁?
从历史记忆的观点,来说明在边缘研究中,我如何看待历史文献记载中的族群文化、族称与族源历史。
族群文化:客观性文化特征不能确切地定义一个族群的范围,但这并不表示客观文化特征不重要。在某些时候,会以某种文化特征来强调其族群身份。需要强调族群身份的人,经常是处于族群边缘而有认同危机的人。这时,强调族群特征等于是宣称一种族群认同。因此,汉文典籍中对“我族”的描述,都可以从社会或个人的认同危机、认同变迁等角度来理解。
比较各时代汉文典籍对这些“异族”的文化习俗记载,或比较个别作者对于“异族”的描述,我们或可探讨华夏族群边界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人群中的界定与变迁。
族称 一个族群的自称与对他族的称谓,两者在反映同类与异己上各有其重要性。从民族边缘研究的角度看,当一个人或一族群使用多种不同自称时,每一种称谓所涵括与排除的人群范围都可能有所不同,其所反映的族群现象值得留意。
个人或群体宣称多种族称,可能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1)不同族称所涵括的人群大致相同,但所排除的人群不同。“汉人”是将中国边缘四裔民族排除在外的华夏民族自称,“华人”则是排除中国境外异族人的华夏自称,而华人与汉人的范畴大致相同。(2)多种族称所涵括与排除的人群不同,但两者并不矛盾。如一位台湾客家人,可能自称客家人、台湾人或中国人;每一种称号,都使他与不同范畴的人群结合在一起。(3)两种族称所涵括与排除的人群不同,且彼此矛盾。一个人在某种情况下自称满人,在另一种情况下他又自称汉人。(4)。比如部分住在崛江上游的人群以母语自称“尔玛”,以汉语自称“羌族”。两种称号代表两种族群分类体系,以及两种相互交错的族群知识与历史记忆体系。
以上四种情形都显示,人们常视状况而使用不同的称号,这就是所谓的“视状况而定的族群认同”。但是,以上四种情况所显示的族群现象有相当大的不同。在第一种与第二种情况下,各称号间并无矛盾,使用这些称号的人在认同上也无矛盾。第三种情况,宣称一种族群身份时,当事人需要隐瞒另一种族群身份。第四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当前世界各地之少数民族与原住民身上。
族源史料 许多历史学家认为,史料中关于一个民族的族源记载,对于追溯该民族的起源、迁徙及与其他族群间的关系提供了直接的证据。
但是,由人类学与口述历史的研究表明:当个人或一群人透过族谱、历史或传说来叙述与他或他们的祖先源流有关的“过去”时,其中所反映的经常并不完全是历史事实。因此人类学家以所谓的“虚构性谱系”来形容虚构的亲属关系谱系,以“结构性失忆”来解释被遗忘的祖先。许多口述历史学者,也采纳社会记忆观点(而非史实观点),来处理采访所得的资料。
为何无论是在口述还是在文献记载中,“族源”都常有如此的虚构性质?这是因为,“起源”对于许多社会人群的凝聚都太重要了。而且,为了适应现实环境的变迁,“起源”经常被遗忘、修正或重新诊释,以改变个人或一个群体的认同,或重新界定当前的族群关系。因此,许多文献中的族源资料,其中所包含的史实便相当有限了。虽然如此,在民族史边缘研究中,族源资料是理解一个族群的本质或观察族群认同变迁的最好指标。(1、宣称一个共同的起源等于是宣称一种族群认同。这种族源传说,反映一个民族的虚拟起源记忆。由这种起源记忆,我们能探索历史上某地区人群的族群认同及其认同变迁。2、有些族源历史透露族群认同的边界。3、有些族源传说也反映当时的族群关系。)
人群以共同族源来凝聚认同,而认同变迁又由改变族源来完成。因此,强调、修正或虚构一个族源历史,对于任何人群都非常重要。以此而言,每一个民族史的溯源研究,无论是对本民族还是其他民族溯源,本身即成为一个族群“起源记忆”的修正版,因此也成为我们探讨族群认同与变迁的材料。
史学与人类学的中介点
一个族群的形成,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情境中,一些人以共同族源来凝聚彼此,遗忘与现实人群无关的过去(结构性失忆),并强调共同的起源记忆与特定族称以排除异己、建立并保持族群边界。
族群也不只是个模糊的集体现象,它是在每一代经由每一个人(尤其是撰史者)重新诊释而成,因此我们希望更深入每一个人的历史意象、族群生活经验与族群身份的选择与变迁。
也因此,与起源有关的民族史,不只是史实的编撰,也是人群自我的界定与当前族群关系的反映;民族史之争,有时不只是史实之争,也是现实世界的经济、政治与意识形态之争。
作者认为认为现实生活中的族群现象,与历史上的族群现象是一体的。在解释族群现象时,人类学与历史学在此可有一个侄释的中界面。结合人类学的历史研究,简单地说,便是将历史记载当作田野报告人的陈述,以人类学家田野调查的态度进入史料世界之中。强调将人类学纳入历史的民族史研究只是基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族群现象,也曾发生在古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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