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11-08-10[摘要]宗教是了解汤因比文明观和历史观的核心问题,其中包括了他对宗教的形成、发展和演化,以及宗教与政治、宗教与文明、宗教与人类的种种思考,尤其是他成熟期的思想,更与宗教密不可分。 本文通过对汤因比主要著作中宗教观点的梳理,试图勾勒出作为史学家的汤因比对宗教问题的基本看法,简要地概括了汤因比对宗教的整体观念。[关键词]汤因比,宗教,文明,历史[中图分类号]K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 6241 (2011) 18-0051-07汤因比的宗教文化观冯 小 茫(北京大学 宗教学系,北京 100871)总第 631 期Sum No.6312011 年第 18 期No.18,2011历史教学History Teaching汤因比的皇皇巨著 《历史研究》是举世公认的大家之作,尽管其书名是 《历史研究》,但根本的目的并不是铺陈历史事实,也不是对历史事实进行分析、总结,而是 “关注史料贯穿的精神价值”[1] (p.117),要从历史中、从文明中去探究人,探究人在历史发展中的所得和所失, 探究人在历史进程中又是如何运用智慧和能力改造世界, 如何在挑战和应战中生存和发展。
这就使得他在书中,尤其是在第七章以后开始侧重对人类历史事实和文明进程背后的更深层的东西进行探索, 重点就落在对宗教的考察上。 虽然他并没有建立起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体系, 但汤因比的宗教哲学思想在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及其宗教观点中闪烁出的智慧之光,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汤因比的整个历史观便是基于对宗教的理解基础上的, 他以宗教作为历史和文明的基石, 他的宗教观可以说是他整个思想体系里更为基础的东西。 本文结合汤因比相关著作, 对汤因比的宗教文化观进行简要的介绍和探讨。汤因比把人类历史考察的基本单位定为“文明”,他说: “历史研究可以自行说明问题的单位既不是一个民族国家,也不是极端上的人类全体,而是我们称之为社会的某一群人类。 ”[2](pp.19~20)在这里, “社会”的含义与 “文明”的含义基本上是相同的。 文明之所以是可以自行说明的单位,乃是因为文明具有内在性和自足性, 这种内在性和自足性使文明表现为独特而完整的生命周期。 这种观点就体现了这样一种原则,即作为历史研究中 “可以自行说明问题的研究范围”的文明,其生命过程是自决的,因而是可以研究,可以解释的。 那么这种文明的自决性来自于哪里? 这种自决性如何起作用? 汤因比认为文明和宗教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汤因比把人类的本性归结为“自 我中心意识”,这种自我中心意识通常表现为人类倾向于脱离宇宙整体、 自我做主并且同时使其他生物服务于己[3] (p.12)。
这是一种内在限制和缺陷,首先表现为一种无知,一种理智上 (因为任何事物都不能成为宇宙的中心) 和道德上 (因为任何事物都没有权利成为宇宙的中心) 的无知; 同时又表现为一种软弱, 因为在力求成为宇宙中心的同时总是认识到自己对其他事物的依赖性。 这种无知和软弱带给人类的是痛苦, 一种想成为宇宙中心却总是无法达成的痛苦; 于是这种痛苦推动人类不断向自然和自我挑战,又不断接受来自自然和自我的挑战。文明便产生于这种挑战和应战的相互作用中; 同时这种自 我中心意识却又是生命的必要条件, 一旦它的欲求消失,生命之载体就完全灭绝了。 但如果任其发展, 人类必将遭受报应, 招致惩罚[3](p.13)。可以说这种自我中心意识就是人类的 “原罪”。文明生长的机制在于挑战与应战的相互作用之中。 这种挑战和应战表现为自然内部的挑战和一、宗教与文明的关系世界史研究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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