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机场爆炸、公交纵火、商场砍人、孩子被摔、城管打人、地铁内持裁纸刀片划伤他人……当事人以极端暴力方式不惜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来宣泄个人内心的不满,让整个社会充满戾气,使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标准表述
建设社会良好心态的意义
这些极端的个案,是社会戾气的充分暴露和具体体现。尽管牵扯着各种说得清说不清的原因、背景、甚至更复杂的情况,因如此琐事而以极端的方式剥夺他人生命,只能证明自己的无知与鲁莽。就其社会危害、恶劣影响、严重后果而言,已经突破了法律底线,触碰了公众最为脆弱的神经,严重冲击了社会正常运转的秩序,也严重踩上了违法犯罪的红线。
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需要有理性思考精神的社会公民,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极端与暴力,从来都不是受到认可、值得鼓励的解决问题方式。
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诉求,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极端暴力行为,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并予以谴责,向社会宣泄戾气并触犯法律的人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三、树立积极社会心态的重要举措
第一,需要法律重拳出击,亮出利剑,横扫戾气,惩恶扬善。
一方面,要依法惩治极端暴力犯罪,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大个案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个案剖析,向人们宣示法律的权威、规则的力量、理性的重要,引导人们树立法治思维、责任意识,进而崇尚法律、尊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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