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这个概念,有多重含义,最广泛的含义是社会形态,即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我们这里所议论的,实际上正是社会形态。
如何评价社会进步,向来受关注,现在趋向于用指标来测评,但讲量化离不开定性分析,这里提出两个标准加以讨论。
制度决定社会的性质,制度也体现社会的性质。社会形态问题,实质上是社会制度问题。我们讲封建社会,就是要讲封建社会制度,讲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要讲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讲社会主义社会,也是要讲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评价判断社会制度的优劣,衡量社会进步,需要一个客观的科学的评价标准。应当怎样评价一种社会制度的优劣好坏呢?我以为主要是看两条。
第一,要看在这种社会制度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生产力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选择和建立某种生产关系,选择和建立某种社会制度,实行某种路线,作出某种决策,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以解决自己的吃、喝、穿、住等问题。我们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应当作为评价判断社会制度的第一个标准。
历史表明,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改善某些社会成员的生活,未必是正相关的。苏联在一个时期,社会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很快,成为超级大国,但苏联人民的生活长期得不到相应的改善。我国的经验是,如果搞唯GDP,经济指标上去了,人民的生活,特别是人民的生活质量未必能相应改善。因此,评价一个社会,仅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够的。
第二,要看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人的生存状态是否能够得到不断改善。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的主体。一切社会活动、社会变革,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的需要。人们发展生产力,有着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人们建立某种社会制度,直接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发展生产力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和发展。离开了人的需要,一切社会活动包括生产力的发展,就没有任何意义,或大大降低了其意义。
人的需要,首先是解决吃、喝、穿、住,提高生活水平,但不限于这些,实际上,人的需要比这些广泛得多,还有教育、文化、科学、艺术、宗教等方面的需要,还有参加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等方面的需要,人的权利和价值的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等。社会越发展越是这样。因此,我提出人的生存状态的概念。良好的社会制度,必须要保证人的生存状态不断得到改善。这应当视为评价判断社会制度的最高标准。
以上两条标准,实质上是实践标准在社会领域的具体化。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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