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道德评价 道德评价的标准 道德评价的依据 道德评价的类型与手段 一、道德评价的标准 以何种标准开展道德评价,是道德评价能否顺利进行的首要问题。或者说,进行道德评价,首先需要确立和把握道德评价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认为,善恶标准是评价人们道德行为和事件的最一般标准,但是善恶标准又必须与生产力标准和历史标准,乃至终极价值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 善恶标准既具有相对性,又具有绝对性,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善恶标准与生产力标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一方面,生产力标准和善恶标准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标准。 另一方面,生产力标准不能直接代替善恶标准,生产力标准不能直接检验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 二、道德评价的依据 究竟应根据行为动机还是行为效果来进行道德评价,这是在探讨道德评价根据时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于道德评价的根据问题,有动机论与效果论之争: 动机论主张根据人的动机愿望确定行为的道德意义,强调评价行为善恶的根据,只能是或主要是行为的动机。(康德) 效果论则强调,只有行为的后果才是评价行为善恶的唯一根据。(密尔功利主义) 评价: 动机论强调行为出发点的道德性,保持了道德的纯洁和高尚,但如果不把动机和效果结合起来考察,就容易使善良愿望落空。
效果论避免了动机论的弱点,但却滑向了另一个极端, 只看结果不论动机,也无法充分说明行为的道德意义。 二者在认识论上都犯了把复杂的善恶根据简单化,把道德行为过程的某一因素绝对化的错误。 还有一些思想家注意到了动机与效果的统一性: 如德谟克里特就认为,有道德的人不仅行为好,更主要的是意愿也必须是好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行为既要合于“中道”的道德标准, 又要出于人的自愿动机。 德谟克里特 亚里士多德 黑格尔也认为,人的行为是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过程, 把两者割裂或片面夸大其中一点的观点,都只停留于抽象理智之中。 先秦时代墨家提出“合其志功而观焉”,这一观点也表达了动机效果统一论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认为,进行科学的道德评价,应正确认识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把动机与效果辩证地结合起来。毛泽东也提出过类似观点 强调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要求把道德评价的根据看做一个系统。 强调行为动机出于道德,并不意味着否定效果的道德意义。 道德评价包括对事的评价和对人的评价,对事的评价可以更多地考察是否合于道德,如果对人的道德品性进行评价,则要更注重行为动机,即行为主体的选择是否出于道德要求。 三、道德评价的类型与手段 道德评价主要有社会道德评价和自我道德评价两种基本类型。
评价的手段主要有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一般地说,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往往是社会道德评价的基本手段,而人们的内心信念则是自我道德评价的基本手段。 (一)道德评价的类型 根据道德主体进行划分,道德评价可以区分为社会道德评价和自我道德评价两种类型。 社会道德评价,是指社会、集体或他人对行为当事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善恶判断和表明倾向性态度。 在这种评价过程中,评价主体和行为主体处于不同的两极,具有不同的意义。也就是说,行为主体是被评价的客体,而评价主体则作为“旁观者”来确定行为的善恶价值,并表示对这一行为的倾向性态度。 自我道德评价,是指主体依据自身的价值标准和情感取向,对自身行为所做的道德反省和判断。 同社会的(他人的或对他人的)道德评价不同,在这种评价过程中,行为当事人既是行为主体,又是评价主体,或者说,既是评价主体,又是被评价的客体。 在实际道德生活中社会道德评价和自我道德评价往往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首先,就同一行为的评价本身来看,社会和他人特别是这一行为直接所及的社会、集体或他人,往往对这一行为效果的有益或有害感受得更为直接和真切。 其次,从评价主体方面来看,自我道德评价的主体即行为当事人,可以从社会或他人对自己的行为评价中,得到善恶的价值信息,产生或增强责任心和荣辱感。
自我道德评价和社会道德评价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首先表现在自我道德评价机制的内容和社会道德评价标准的一致性。 道德评价是社会道德评价和自我道德评价的统一,在理论上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在现实中是道德建设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 (二) 道德评价的手段 道德评价主要借助于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三种手段或方式发生作用。 社会舆论一般是指社会生活中公众对某一事态所持的意见和看法。它主要包括口头议论和大众传播工具两方面。 社会舆论具有特殊作用,其权威性就在于它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某种意志、情感和价值取向,并能给人以荣辱感,迫使人们在行为选择时,必须考虑社会舆论对自己的评价。 传统习惯或传统习俗,是指在长期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已被人们普遍承认和熟悉的,一些日常的、稳定的道德经验、道德常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方式等。 内心信念主要是指道德信念。在道德评价中,内心信念常常是借助于良心来发挥作用的。 首先,它作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是推动人们对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最直接的内在动力。 其次,内心信念作为深入人心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准则, 也是道德评价中的直接标准。 再次,由于内心信念包含情感和意志等因素,可以作为一种内在的强制力,迫使行为当事人接受善恶判断, 以及相应的赞许或谴责。
最后,内心信念也是使道德评价成果成为行为当事人内在的稳定因素的形式。 思考题 1.道德行为选择有哪些特性? 2.试述道德价值的特殊性和普遍性? 3.如何理解社会一元价值导向和多样价值取向的关系? 4.怎样根据行为动机和效果进行道德评价? 第九章 道德价值和道德评价 第一节 道德价值 价值与道德价值 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道德价值的多样取向与一元导向 一、价值与道德价值 “价值”一词早在中国魏晋时期便已出现,但作为一个理论概念则最早出现在西方古典经济学中,指商品的交换价值,后泛指对一切具有“好”的效能的客体的肯定,意味着一定客体被人类需要,对人类具有积极意义。 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则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意义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产生于人类的社会实践。 道德价值是哲学意义的一般价值在道德领域的体现,通常是指道德行为和道德现象所具有的值得肯定和称颂的要素和功能效用,亦指道德观念和道德思想所具有的反映道德生活需要和期望的意义属性。 道德价值判断以道德现象为对象,道德现象的实然性是从属于道德价值应然性的。 二、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道德价值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
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对的,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道德价值具有相对普遍性: 一方面,道德价值的普遍性缘于道德赖以产生的共同社会背景和共同利益。 另一方面,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往往具有抽象性及形式化的特征。 道德价值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映衬的,事实上,也正是社会历史条件和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决定了道德价值的特殊性。人们总是根据一定阶级或群体的利益愿望确定善恶尺度。 不同的社会历史存在和道德主体利益需要,孕育出的文化意识和道德价值观念必定有一定的差异。 道德价值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既不应片面强调道德价值的普遍性、永恒性,也不能片面强调道德价值的特殊性、相对性,使道德陷入相对主义的困境。 道德价值具有历史性、民族性和时代性,但任何相对的、特殊的道德规范总是蕴涵着道德的普遍性因素。 道德的普遍性寓于道德的特殊性之中。 三、道德价值的多样取向与一元导向 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道德价值的多样取向与一元导向的辩证关系,是科学理解道德价值的实践落脚点。 道德价值的多样性,源于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 不同的社会存在,多种利益主体及其复杂关系,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社会诸种思潮的相互激荡,都会造成现实社会中道德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样性。
道德价值的多样性正是这种状态的综合表现。 道德价值的多样性还表现为道德规范层次的分化。 道德价值的多样性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承认并允许各主体的现实利益要求和层次差别,实际上是赋予人们自主选择、自主创造的道德自由和价值空间。 健全合理的社会道德体系不仅应该满足人们对道德价值多样取向的需求,而且必须确立核心道德价值观和价值体系,以引导和统领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道德价值观和价值理想追求,这是社会道德一元价值导向的基本内涵。 一元导向和多样取向的价值关系,实质表现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与各种流行于社会的价值观念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表达着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精神,是兴国之魂和发展之基。 核心价值体系对多样价值取向的整合力量基于社会公众的价值认同,也需要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引导、组织和教育。 第二节道德选择 道德行为与道德选择 道德选择中的自由与必然 道德冲突的类型及解决 道德境遇与道德选择 一、道德行为与道德选择 人的行为是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理性能动活动。 狭义的道德行为有时还与“不道德行为”相对应。在日常语境中,善行常被用来指称狭义的道德行为,恶行则指不道德行为。
广义的道德行为则指人在一定道德意识支配下进行的具有道德善恶意义的活动,即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或有害,并具有道德自主选择性的行为。 道德行为是一种必须通过主体选择而实施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其选择性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道德行为是人的自知自觉的选择行为。 第二,道德行为是自主自愿的选择行为。 第三,道德行为往往发生在和他人利益有内在联系的行为选择中。 第四,道德行为的选择还必须与社会的“应然”价值理想具有特定关联。 道德选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道德选择是人们在道德生活中的总的价值取向,是主体价值观念和道德品质的重要表现形式。 狭义的道德选择特指道德行为选择,是人们在实施行为前或实施行为过程中,根据某种道德标准对不同行为可能性进行的具有道德意义的取舍,以及在不同的价值准则或善恶冲突之间进行的自觉自愿的行为选择,作出的符合一定阶级或社会道德准则的行为。 道德选择有两个先决条件: 一是客观上存在着多种行动方案或行动路径,这是进行道德选择的前提; 二是行为主体必须具有行为选择的能力,这是进行道德选择的基础。 二、道德选择中的自由与必然 道德行为的特征主要在于它是主体自由选择的行为。 恩格斯指出,“如果不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能力、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议论道德和法的问题”。
(一)自由与必然 道德选择中的自由与必然,关系到道德责任和道德价值的确定。 道德自由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人类或人类群体按照自身需要和理想为社会设立道德规则; 二是人能够自律或自主地选择自己的行为。正因为人有主体自律能力或道德自由,行为才有道德价值,也正因如此,人才应为自己的选择承担道德责任。 道德自由往往表现为两种形式,即外在社会自由和内在意志自由。 在道德选择自由与必然的问题上,西方有两种理论比较流行,即“意志自由论”和“决定论” 。 “意志自由论”认为,人有意志自由,因而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 “决定论”则认为,世界存在着因果链,一切都是被绝对决定的,并认为人的动机、目的、观念以及情绪,都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 (二)自律与他律 “自律”与“他律”是伦理学中一对重要范畴,其意义在于解决道德价值的根源问题,并表达人在道德行为选择中的自由能力和道德水平。 道德自律常在以下意义上使用: 第一,回答道德价值起源问题时, 强调道德价值起源于人类的自觉意识。 第二,强调道德主体对欲望的内在控制能力。 第三,在个体道德发展的意义上,表达特定主体对社会道德要求的自觉状态。 道德他律常在如下意义上使用: 一是回答道德价值的起源问题时,强调道德起源于某种外在必然。
二是强调社会道德规范对个体的外在制约性质。 三是从道德的个体发生学角度看,表达特定主体对于社会道德要求的不自觉状态。 在道德行为选择中,自律性与他律性是相互联系的。 一方面,道德自律离不开道德他律,主体自律所依从的社会道德规范,相对于个体而言具有外在他律性,社会道德规范是个体道德自律选择的外在根据。 另一方面,外在他律性道德规范可以在社会道德教育和道德生活实践中,逐渐内化为个体的自律能力,也只有通过个体自觉自律的选择,道德行为的价值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三、道德冲突的类型及解决 道德冲突是道德选择的一种特殊处境,是指人在道德行为选择中,面临着因道德境遇的复杂变化和主体自身的价值观、价值层次以及行为选择方式等差异变化,所发生的善恶矛盾以及善与善之间不可兼得的矛盾。 道德冲突可分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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