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条件下的社会治理研究摘要:社会治理是现在新型社会体制下的国家治理目标所在。一方面是因为较80年代的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改善,国家提出了社会的改革要求。另外一方面是之前的社会体制无法适应现阶段的发展,提出了多元主体下面的社会治理的要求。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社会治理是重心和改革的重要之处,需要适应在多元主体条件下社会治理。只有建立好一个具有包容性、负责任的多元主体,才能够实现当今社会的建设目标。 关键词:多元主体;社会治理;治理结构 Abstract:Social governance is now under the new social system of governance objectives. On the one hand, because of the 80 s economic system reform has made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the country put forward the reform of the social requirements. On the other hand is the present stage of development has made before the system cannot adapt to social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plural social governance requirements. In what is now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ist construction, the social governance is the important place of center of gravity and reform, the need to adapt in the multiple main bod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Only by establishing good multiple subject of an inclusive, responsible, able to realize the goal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oday's society. Key words:Multiple subject;Social governance;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一、 导论 如今的社会不仅仅是一个具有单一的主体管理下的社会,然而是一个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社会。
在面对多元主体条件下的合作共同治理社会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考虑以下三个主要的原因:首先是我们建立的一个目标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其次是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正处于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之中。最后是多元主体是一种带有一定差异性存在的,而并不是多者之间都是孤立的存在。所以说在多元主体条件下的社会治理是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公共性和开放性的。 二、 多元主体条件下的全球化社会治理 如今学术界很多的文章和学者都用到全球化这个词语。那么随着对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治理中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再孤立的存在,某些问题也不是一个国家或者某个领域能够自己所能解决的,这就需要整改国家在社会治理下要由原来的封闭式转变为开放式,让更多的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来。政治、文化、经济的全球化是现如今全球化的主要内容。经济全球化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也是在20世纪中后期国家盛兴的条件之下,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20世纪末期,在原有的全球化经济的基础之上,文化和政治的全球化浪潮开始出现。让各国家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进一步提升和加强,特别是在一些边疆地区,各主体之间参与社会化的治理日益加强。边疆地区的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广,打破了原有的固步自封的原始状态,个主体之间在社会治理下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也是各国家和地区全球化的一个体现。特别是在国家之间的“反恐”问题上的合作加强,这就表明了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安全概念也是在变化的,也是证明多元主体化条件下面的社会治理的趋势越来越强,全世界的人类也是在迈向着“一体化”方面在前进。 我们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之下原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这个目标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不过时的,这一目标体现了我们不能再沿用以前的封闭式的治理方式来治理这个社会,一定要顺应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现如今多种主体条件下的社会化治理。要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应对整个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各种问题。 在原始社会的时候就有着社会结构,然而也就有着社会治理这个问题,国家的政府是这个社会治理的决定性影响主体,也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社会治理主体。那么现在的社会结构之下两位矛盾又是统一的社会问题,在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打破原有社会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单一决定性,又需要建立起多元的社会主体下的合作共治。这个多元主体条件下的合作治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又是在社会的指导下开展的自觉社会构建过程,但是又是处理矛盾和统一的历史性课题。也是对一届政府对社会治理的能力检验的标准。
尤其是在一届政府领导人要以开放性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这个开放性不仅仅是要对国内开放,也要对国际的社会主体开放,自觉的去建立起国家或者国际的多元主体条件下的社会治理。 三、 多元主体和社会治理的包容性 在如今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之中,“和而不同”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境界,然而是要扩大为各国家与各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与组织之间,即扩大到社会的各个主体之间。一般的和全面性的“和而不同”,就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一般性的内容。在我们的上一届国家领导人胡锦涛主席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要放眼于在对“和而不同”的状态的营造。全球化是一个异质的过程加快了其进度。那么把全球化作为实现中国的和谐社会的第一标志的话,那么我们应该充分的尊重异质因素存在的社会。共同进行社会问题的治理。其应该表现为多主体条件下构成的因素和谐共存。所以说在多元主体条件下的和谐社会治理体系,都应该具有包容性。 在古代时候以农业社会为主,政府单方面的主体治理社会的结构会表现出对多元主体治理社会的压制,总想把社会构成的各种主体都纳入到同一性的范围中去。然而在近代史中的工业社会,虽然表现出来没有农业社会那么的强制性,但是工业社会中会把多样性的社会构成主体放到了同一体系当中。
与农业社会相比而言,工业社会的社会治理总是借助于其可操作性的手段把一切形式不包括的因素所排除在外。比如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社会治理中,我们能够找出一些自己声称自己是民主国家,但有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来发动危害整个社会的战争,其目的就是要消灭那些与自己不一致的社会主体。这样做不仅仅是确立自己的独一主体领导地位,还有可能断绝人类的文件传承。 在工业社会,法律和政治就是单一主体(统治者)最主要的社会治理工具。社会治理体系当中所面对的一些列的社会问题和任务,都被放到了制度化的方面来,从而减少社会治理当中的主观随意性。对于那些没有办法放到制度化上面解决的问题,也必须要在国家法律的主体条件下进行社会治理的解决。在20世纪,出现金融危机的时候,国家和政府就开始重视其干预的作用。后面结果证实,国家干预是具有一定的效果的。但是他所干预的效果是建立在对社会治理简单化处理的思路上面,所以说出现了行政国家的面貌。整个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社会治理受到了扼杀,整个社会都听从于国家和政府的意志来进行运行和发展。单纯的听从政府的社会治理,其结果长期发展下去,让人很是担心。 但是,上诉的假设是没法成立的。因为在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单一的主体正在被社会治理的结构所打破,而一种多元主体条件下的社会治理正在出现,也是必然会出现的。
让这个社会的构成主体变得越来越复杂性,也是合作治理社会的普遍存在方式。不仅全球化推动了多元主体的并存,也是在一个地区或者国家中,出现了多主体的文化族群。所以说这些都是在改变这个社会的治理方式。单一主体的社会治理是无法运筹的。也就是说社会治理应该有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进来。 四、 多元主体条件下社会治理的公共性问题 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是在社会的不确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反过来,这样的社会治理也是会促进社会的不确定性会朝着合理化的方向来发展。按理来说,不确定性是没有办法进入到合理的范畴里面来的,换一句话说是根据工业社会的治理思维以及形式合理性的存在概念和不确定性恰恰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在工业社会的社会治理的思维在简单化的意义上来认识合理性。但是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要求我们为社会治理的不确定性确立合理性。这就是一个新的课题,远远的超过了社会发展所能驾驭的范围。但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只要我们把公共性作为一个出发点,那么我们就能够建立起一个关于不确定性的合理范畴。 根据上面所说,在工业社会喜欢单一的主体,就是应该把多元主体变为单一的主体去增加工业社会当中的运行效率,并且将把多元化的社会治理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单一的主体治理社会不仅不能够减少社会的复杂程度,反而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当一个社会的整体功能变得复杂和集中的时候,每一个功能就变得更加精细和有限。所以每一个个体对于其他主题的依赖性就会增加。在社会治理的问题当中,通过来细分每个主体构造的治理体系一旦与现在的国家干预模式结合起来,就有着让公共领域来吞并私人领域的可能性。这样长久的下去,政府干预社会领域所对应着公共的权限也是在向着私人组织转移。公共领域对于私人领域来说是相互存在的,也是对立和统一的。假如说社会领域消失了,那么私人领域也许就不存在了,这也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多元主体共同进行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和公共性是不能够进行怀疑的,也是必须要维护好的,现在所存在的问题是要我们去维护好多元主体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存在的合理性。笔者认为,对于切实的公共性和合理性只能在后工业的不确定性的社会中才能够得到。换一句话说,只有在多元主体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公共性的定义权才不会被政府单一的主体进行垄断,也才会体现出公平的和合理的公共性。所以,可以看出社会治理的公共性追求,也是需要把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作为一个大家都在遵守的过程来构建。 五、 多元化社会治理微观分析案例—以XX县分析 XX县于1955年独立划分出来,建立行政机构。
面积为2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22.56万人。其中14岁以下人员为10%左右,15到34岁年轻人为35%,35-59的中年人占比为40%。60岁以上人员为15%。总体来说是一个以青年人为主的主要县。其占比和党员分布如图5.1和图5.2所示。 图5.1 图5.2 但是从人口来源来看一部分为县里的本土人员,也有一部分为外来人员。如图5.3所示。 图5.3 本县人口6周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如表5.4所示 图5.4 从上述表中看出多元主体社会化的治理需要不断的改善社会的整体结构。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背负压力。年轻的党员干部应该带好头做好社会化的治理,外来员工要遵循本土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改善社会化治理的现状要不断增加优质受教育人口的占比,使整体的社会素质不断的提高。从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六、 多元主体社会治理的灵活性 现如今的复杂社会的不确定性对社会的治理提出了灵活性的要求,然而在工业社会的治理当中,恰好是在结构稳定上需求比较大。但是在结构上的稳定常常使其陷入僵化的一种状态。在社会不确定性的条件之下,如果社会的治理体系是僵化的,那么就没有办法来满足现阶段社会治理的需要。
一旦这种状况出现的时候,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就会变成一种危机的事件存在,从而增加了社会治理的不可行性。 社会治理在进行简单的还原变化之后,就会得出一些能够用于计算的标准,但是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之下,其又表现出了风险的特征,从而找不出一个可以还原的明确落脚点。所以就没法找到一个有利于决策的简单标准和衡量值。这样也让社会治理引入了一个不确定性的结局,那么这样的决策也是失去了其基础和前提。对于单一的,带有垄断性的政府社会治理主体来说,会发现其在社会的不确定性因素会越来越丧失其决策能力。对于多个主体的社会治理来看,每一个单一的社会治理主体都是具有相对于专业化问题的高超能力,他能够根据其实际的需求来做出及时的决策。所以,后者表露出给我们的是其多元主体下的社会治理的灵活性。 七、 总结 在多元主体条件下开展社会治理的是现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但是,只是在政府中存在着不管是哪种形式或者程度的行政傲慢,都会对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造成巨大的威胁,都会妨碍着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社会治理合作,即使是达成了合作协议,也会因为这种傲慢造成破坏。所以说,在社会治理的任何主体都必须要以一颗真诚的心来面对。要信息传导及时,合作才能正常的开展。
在过去的一个又一个的例子中表明,社会治理是必须要通过每个主体之间的共同努力才能制造良好的局面。我们人类社会的历史性发展中,都需要有一种跟这个社会发展时期相匹配的政府来主导各个主体参与社会化的治理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在任何意义上面构造和谐社会等同于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创新,而且。也就是建立了跟这个发展中的特定历史阶段相匹配的社会体制。 参考文献 [1]克罗齐耶.法令不能改变的社会[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全钟燮.公共行政社会建构解释与批判[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张康之.全球化中合作与和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4,(2). [4]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6. 本文档由香当网()用户上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