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事变后,北京大学撤离北平,有四位教授留守,也被称为“留守四教授”,分别为周作人、孟森、马裕藻、冯祖荀,他们声称是受校长蒋梦麟的委托看守校产。这件事,在首都高等法院,蒋梦麟为此向审判法庭出过证明。
周作人中秋的月亮(周作人和周树人的关系)
周作人当汉奸的经历是这样的。1939年元旦,一名学生来访,进门之后拔枪就射,因周作人穿衣较厚并未受伤,凶手逃脱。有人说是日本人为了威逼他出山才指使人行刺的;也有人说是国民党为了防患于未然,所以先对他下手;还有一说法是北大人想让他杀身成仁。在这次枪击事件的刺激下,周作人处于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他最终选择了与日本人合作,也就是投敌。
周作人先后出任汪伪北大文学院院长、汪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等职。但最不可饶恕的是,他曾三次南下慰问所谓的日本“勇士”,令人不齿。但他也有另一面值得提及的,在当汉奸期间,也做过一些好事。人们称道的是周作人保护了李大钊的文稿,并将李大钊的一双儿女从北平转移到了延安。当然,这不是在南京高等法院上为其汉奸罪开脱的理由或证词。
周作人当汉奸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原因,一是在胡适、俞平伯等在内的十多位文化大佬,都纷纷联名上书,为他求情,请求法院轻判。二是留守北大看护校园财产。三是自己在文化事业方面的贡献和平时的为人处世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最终,首都高等法院特种刑事判决以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判处周作人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权10年,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生活费外没收。
周作人当汉奸可能跟他性格和厉害的日本老婆有关,当然这也不是能为其开脱汉奸骂名的理由。民族气节的红线,谁突破都应受到处罚和审判。汉奸,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罪恶归罪恶,周作人在文化事业方面的贡献还是有目共睹的。
辛亥革命后,在蔡元培的邀请下,周作人到北大担任文科教授,讲解欧洲文学史。在这期间,他写作了《日本近30年小说之发达》系列报告文学,这一系列报告文学成了中国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之作。在文坛翻译界,周作人率先提出忠于原文的“直译”,为中国翻译界树了新风。钱玄同曾评价说:“是开了新纪元的。”
1918年3月,也就是五四运动前夕,在北大内部新旧两派的对垒最为激烈之际,周作人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人的文学》《论黑幕》《平民文学》三篇文章,他大力提倡“活的文学”“人的文学”,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定调之作。张中行先生说:“散文,最上乘的是周氏兄弟,一刚劲,一冲淡,平分了天下。”
鲁迅在评价弟弟周作人的性格时,曾说:“他有孩子大哭于旁而依然看书的本事,我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林语堂对周氏兄弟的性格曾有两次评价,一次是:“一个极热、一个极冷”。后一次是:“热可怕,冷尤可怕”。母亲鲁瑞曾对丈夫周伯宜说:“这孩子(周作人)是耐性子,老大(鲁迅)像我,他是像你的。”
也许是周作人在“五四”前后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新文化运动作出过一定的贡献,这为其不被判处死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然,还有很多因素,如好友们的帮忙和周旋。解放后,能够得到新政府照顾,自然离不开他的哥哥鲁迅的影响。
解放后,周作人搬回北京八道湾的老房子,兼职出版社翻译工作,专心翻译和写作,这期间写了数百篇回忆鲁迅的文章。周作人还有一种习惯一直没有变,每逢发薪,总是把一些钱或白面分送给有困难的四邻,这种乐善好施之风颇受称道。
周作人,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中国民俗学开拓人,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1967年5月6日于北京病世,享年82岁。(文/蔡驷)(图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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