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简介
谢 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社会研究中心教授、普林斯顿大学Bert G. Kerstetter''66大学教授。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 年第5期,引用 / 转发等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参考注释请参见原文。
社会流动、社会地位与婚姻交换
摘要:中国自古有崇尚社会流动的文化传统,在社会流动的背景下,人们社会地位的两个维度(先赋地位,自致地位)常常出现不一致,婚姻市场上人们可能基于资源互补,进行社会地位两个维度的交换。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五期调查的数据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婚姻中存在家庭背景与个人自致社会经济地位间的交换,且随着世代变迁,婚姻中的社会地位交换有所弱化。这一结果表明,一方面要注意引导年轻人择偶时弱化功利性目的,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促进社会流动性。
关键词:社会流动;自致地位;先赋地位;婚姻交换
阅 读 导 引
一、婚姻与社会地位
二、社会地位的双重性
三、婚姻中社会地位交换的产生与变化
四、中国婚姻交换的经验证据
五、总结与启示
一、婚姻与社会地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基本单位。婚姻是家庭形成的基础,对于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良好运行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第二次人口转型背景下,中国人的婚姻行为发生了一系列转变,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初婚年龄的推迟,在我国年轻人中出现了“择偶难”“结婚难”等问题,网络媒体上甚至出现了大量关于“剩女”“剩男”的讨论。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近八年来中国的结婚人数和结婚率持续下降,2021年的结婚率降至5.4‰。但另一方面,在中国社会中,婚姻一直被给予很高的重视,现今年轻人仍然普遍渴望进入婚姻,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显示,20—24岁未婚的男性和女性不想结婚的比例分别仅为0.6%和1.7%。人们普遍渴望结婚却为何越来越难以进入婚姻?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婚姻的基础发生了变化,社会地位在婚姻市场上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结婚越来越具有社会地位的选择性。“结婚难”反映的是男性和女性在婚姻市场上难以找到合适的伴侣,特别是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地位间的匹配出现困难。因此,对择偶过程中男女双方匹配的机制进行分析,对于理解我国的婚姻市场和人们选择伴侣的逻辑至关重要。此外,婚姻匹配不仅关乎个人生活,而且影响社会不平等,夫妻双方的同质性匹配会加剧阶层固化、扩大不同阶层间的不平等,而不同阶层的异质婚被认为有助于打破壁垒、促进社会流动。因此,对婚姻匹配机制的分析有助于从婚姻角度理解社会阶层的开放程度。
已有研究发现,同质性匹配和女性“向上婚”是中国重要的婚姻匹配机制,即社会地位相似的男性和女性更容易结为夫妻,以及女性倾向于选择社会地位比自己更高的伴侣。人们的社会地位存在两个维度,出生时来自家庭的地位和个人通过后天努力获得的地位,且在社会流动性较高的情境下,大量人们的家庭背景与个人自致地位不一致。已有研究对于婚姻市场上的社会地位的讨论往往集中在一个维度的同质性程度,鲜有研究考察人们如何同时权衡个人状况和家庭背景这两个维度。
在中国社会中,提高社会流动性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当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坚持防止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的原则,并且,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有序的社会流动体制机制。在社会流动性较大的社会中,婚姻市场中大量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地位两个维度上的表现不一致,比如人们常说的“凤凰男”和“孔雀女”。这时,基于资源互补,家庭地位高而个人地位低的一方与家庭地位低而个人地位高的一方结为夫妻,从而婚姻中出现个体地位和家庭背景的交换。婚姻中社会地位交换的存在意味着不同出身阶层之间的通婚,有助于促进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开放性。因此,本研究将从社会地位的双重性出发,基于中国社会流动性较高的文化和社会背景,提出中国婚姻形成过程中的社会地位交换机制。并且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简称CFPS),本文对中国居民婚姻中的家庭背景和个人社会地位间的交换现象及其变迁趋势进行经验分析。
二、社会地位的双重性
在社会学中,个人的社会地位存在两个维度,一是先赋地位(ascribed status),即自出生从父母祖辈继承得来的社会地位,由家庭出身的背景决定,比如父母的教育水平、种族等;二是自致地位(achieved status),个人通过后天努力获得的社会地位,更多由个体努力程度决定,比如受教育程度、职业地位等。当一个社会中存在社会流动时,人们的社会地位可能出现四种情况(如表1所示):先赋地位和自致地位都较低(A);先赋地位低而自致地位高(B);先赋地位高而自致地位低(C);先赋地位和自致地位都较高(D),其中A和D意味着代际间的社会地位继承,B和C意味着发生了向上或向下的社会流动。当社会流动性较高时,B和C的比例会较高,社会中存在较多人们的自致地位与先赋地位不一致,寒门子弟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使自致地位高于先赋地位,同样权贵阶层子弟的自致地位可能低于先赋地位;反之,当社会流动性较低时,人们的社会地位将主要呈现A和D,即自致地位和先赋地位的一致性。因此,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布与社会流动性密切相关。
自古以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寒门出贵子,白屋出公卿”般较高的社会流动性受到推崇。“寒门”指区别于权贵家庭的平民阶层或贫寒家庭,父母和祖辈的社会地位低下,“白屋”指茅草屋,即住在茅草屋的家庭,意味着贫寒人家的孩子可以成为地位高贵的人或公卿等高官,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并且,相比于其他传统社会,如传统时代的日本、中世纪的欧洲,传统中国的社会流动性很大。一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鼓励社会流动,儒家经典著作《礼记·礼运》中倡导“选贤与能”的思想,强调选拔任用有才能的人,而不是看重其家庭出身等特征,认为后天努力对于获得成就更加重要。另一方面,促成这种社会流动性的一个重要机制是中国历史上纵贯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借由公共、统一、集中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为考取功名的条件,家庭出身、家族地位尽管可以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但都不是考取科举功名的直接条件,这使得寒门子弟有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向上流动机会。许多出身底层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寒窗苦读,掌握应试科举考试的知识和能力,同样可以考取功名,实现阶层跃升。此外,中国也有“富不过三代”的俗语,家庭出身优越的子弟,也常会出现阶层下降。关于我国古代考取科举功名的子弟的家庭出身的经验证据也表明,我国古代的社会流动性较高。潘光旦和费孝通统计分析了清代915份各类科举人物的朱卷履历信息,发现五代之内无功名者的科举人物的比例达到13.33%。何炳棣对明清时期举人的家世进行分析,发现来自平民阶层的举人的比例达到四成以上。柯睿格(E.A. Kracke)统计了南宋绍兴十八年的《题名小录》和宝祐四年《登科录》,认为超过一半的进士来自平民家庭。许烺光的研究也发现,虽然存在恩荫特权,但很多家庭的经济、政治等优势很难延续超过两代。这些证据都表明,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大量出身底层的学子,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社会流动性较大。
当代中国社会的社会流动性仍然较大,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波动,近年来有所下降。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平等主义政策来削弱社会地位的代际传递,比如国家直接干预教育机会的分配,使用配额的方式优先录取工人和农民的子女,在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获得教育机会与家庭出身地位之间的关联性,出现了“去分层化”的现象,大大提高了社会流动程度。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内工人和农民子女在精英大学中占据一定比例,甚至在一些省属重点大学中成为多数,这使得大量子女的自致性社会地位与先赋性社会地位不一致。改革开放后,尽管家庭资源对于子女获得社会地位的作用加大,社会流动性下降,但中国对义务教育的普及、高考制度的坚持,使得中国的社会流动性依然较高。
造成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性较高的一个重要制度原因是标准化、客观化程度较高的教育系统。国家制定统一的考试标准、教学大纲、教学材料等,出身不同阶层的子女接受的学校教育不存在很大差异,学生的努力程度对于教育获得有很大作用,家庭出身对子女教育成就的影响相对有限。并且,进入高中和大学通过统一的中考和高考进行,统一的标准化考试使得选拔内容相对客观,且考试内容基于教学大纲,也使得学习内容相对透明,这使得低社会阶层的子女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进入高中、进入大学。此外,中国文化观念非常重视教育。由于儒家文化提倡以能力选拔人才的长期影响,以及中国上千年来的统一考试制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广泛传播,让中国人普遍相信后天努力,而非家庭出身,对于获得高社会地位的重要作用。因此,中国父母普遍对子女有很高的教育期望,无论社会阶层高低,都期望子女能够上大学、甚至获得博士学位。相比于其他国家,中国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期望的阶层差异远小于其他非儒家社会。中国家庭普遍会尽最大努力来提升子女的社会地位,甚至孙辈的社会地位,比如近年来大量学子进入课外辅导班。文化传统和制度因素都使得中国的社会流动性较大,社会流动性的跨国比较研究也发现,与10个市场转型国家和10个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代际关联系数位于第17位,中国的社会开放性比较高。因此,由于社会流动性对社会阶层结构的影响,在中国社会流动性较高的背景下,社会地位的双重性可能尤为突出,大量人们的个人自致地位与先赋地位不一致。
三、婚姻中社会地位交换
的产生与变化
由于社会流动,在婚姻市场上,大量男性和女性的自致地位与先赋地位存在差异。而在择偶过程中,自致地位和先赋地位都是人们关注的重要特征。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为生活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教育程度、经济潜力等因素一直是婚姻形成中最受人们关注的因素。个人自致的教育地位由于与职业地位、经济潜力等密切相关,在婚姻市场中尤为受到关注。此外,来自家庭的先赋地位也是人们在择偶过程中的重要标准,这是因为家庭背景对于子代教育、收入、职业获得等的影响,原生家庭对子女婚后家庭的收入、财富积累也有重要作用。基于西方和中国社会的大量研究发现,配偶父母可以通过赠与、继承、购置房产等方式向成年婚后子女传递收入、财富等,配偶家庭背景也可能对个人的仕途提供帮助,提高婚后个体的社会经济地位。因而,在婚姻市场上,夫妻双方的匹配不仅基于自致的地位,也基于先赋地位。自古以来,我国的婚姻便不只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家族的结合,因此人们在择偶过程中非常重视配偶的家庭背景。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常以“门当户对”为择偶标准,当代社会中,即使人们寻找伴侣时已经很少明确地对家庭背景提出要求,如线上平台的征友广告中,但家庭背景仍是择偶时一个隐含的重要条件。因此,人们在选择伴侣时常常希望从个人自致地位和先赋家庭地位两个维度达到匹配,人们追求“门当户对”的一个结果是婚姻中同质性匹配婚姻,即教育水平、家庭背景接近的男女双方常常结为夫妻。
当婚姻市场中大量男性和女性的自致地位与先赋地位不一致时,“门当户对”择偶标准可能同时来自先天的家庭地位和后天的自致地位,因此,先赋地位高而自致地位低的人们可以选择自致地位高而先赋地位低的异性作为伴侣,利用优势的家庭背景,与伴侣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进行交换,同样可以达到“门当户对”,这样一来,夫妻双方就可能形成自致地位和先赋地位间的婚姻交换。此外,尽管人人都渴望找到家庭先赋地位高且自致地位高的伴侣,但由于婚姻市场结构的限制,很难找到这样的伴侣,因此,男女双方可能从资源互补的角度,在择偶过程中进行社会地位两个维度上的交换。自古代以来,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也很常见。一个例子是宋朝“榜下捉婿”的传统,在科举考试放榜之日,达官贵人们齐聚榜下,在新科进士中为女儿争抢伴侣,这些新科进士们常常家庭出身并非优越,与世家大族联姻可以弥补自身家庭背景劣势,有助于获得未来的光明前途。而这些年轻男子一旦金榜题名则意味着有远大的前途,达官贵人们可以通过政治联姻保持家族较高的社会地位。如宋朝宰相王旦选择进士韩亿为女婿,尽管韩亿出身贫寒,但进士身份预示了未来在仕途上飞黄腾达的可能性,同时韩亿在仕途发展、地位上升中也可能获得岳父的帮助。这样一来,就可能形成家庭先赋地位—个人自致地位交换的婚姻模式。
此外,婚姻中先赋地位和自致地位的交换可能同时存在于男性和女性群体中。尽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受父权制文化影响,中国家庭坚持“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女性以承担家庭的家务、育儿等责任为主,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普遍较低。从这个角度,择偶过程中男性的社会经济地位更为重要,更可能发生男性个人经济地位与女性家庭背景的交换。但是,随着女性教育获得和劳动力市场中地位的提高,女性的经济地位在婚姻市场中会同样受到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妇女解放运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性别平等观念传播、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提高,中国女性也成为了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打破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此外,随着我国教育扩张和生育率下降,我国女性的受教育水平、职业地位大幅提升,女性的地位在择偶中受到重视,这也使得女性有更丰富的个人地位资源在婚姻市场中进行交换。因此,在我国当前社会中,家庭先赋地位和个人的自致地位对男性和女性来说都非常重要,可以认为,婚姻中的先赋地位与自致地位交换具有性别的对称性。
最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和工业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经济不平等程度快速上升,个人教育获得、就业选择等更加依赖家庭的资源。最近的研究也发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代际流动逐渐下降,父母与子女间教育地位、职业地位的相关性都不断上升。由于代际流动的下降,父辈地位与个人地位相关性提高,婚姻市场上年轻人的先赋地位与自致地位不一致的现象有所下降,异质婚中家境普通伴侣的自致地位高于家境优渥伴侣的难度增加,这可能造成夫妻双方先赋地位和自致地位间的交换婚姻减少。关于中国婚姻匹配趋势的经验研究也发现,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以父亲职业为测量的家庭背景同质性婚姻持续上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婚姻中的个人教育、职业等自致性因素的同质婚趋势也不断上升。在新近的世代中,婚姻形成过程中的同质性匹配机制更为重要,这可能反映了家庭背景与个人地位的替代性下降。基于以上分析,随着出生世代的发展,不同阶层间异质婚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下降,后致地位也逐渐不再能弥补来自家庭背景的劣势,因此婚姻中的地位交换可能会下降。
四、中国婚姻交换的经验证据
(一)数据与方法
本研究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以上理论命题进行实证分析。CFPS是一项由北京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主持的全国性追踪调查,其采用城乡一体的多阶段、内隐分层和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以保证样本的全国代表性,样本覆盖全国25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新疆、西藏、内蒙、宁夏、海南),涉及全国总人口的95%。本研究的分析对象是女性22—64岁的初婚夫妻。为了尽可能利用数据中已婚夫妻样本,本文使用一对夫妻在2010、2012、2014、2016和2018年五期调查中最早(观测时最年轻)的一条数据记录。
社会地位使用教育成就进行衡量。个人自致地位的测量为教育百分位排名,该指标为借助普查数据分性别和出生年的受教育程度分布,将个人受教育程度转化为百分制的相对受教育水平,以更准确反映个人教育成就在同性别同龄人中的相对位置,数值越大表示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家庭先赋地位采用父亲的受教育程度进行衡量,由于本研究使用的交换指数方法的要求,我们把父亲的教育程度转化为虚拟变量,父亲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上等于1,表示家庭背景优渥,小学及以下等于0,表示家庭背景普通。
本研究使用交换指数方法来分析家庭地位—个人地位交换。这一方法的核心思路是,给定丈夫或妻子的特征,即从自身固定的特征看,选择不同配偶获得的地位有何差异。具体而言,当分析是否存在妻子家庭背景与丈夫个人地位交换时,从妻子角度,关注家境优越的女性,当其嫁给家境普通的男性或家境优越的男性时,比较这两种不同的配偶的地位的差异,即为交换指数;也可以从丈夫角度出发,给定家境普通的男性,比较其娶到家境优越或家庭普通的妻子的地位差异。当妻子角度的交换指数大于0,丈夫角度的交换指数小于0时,即存在妻子家庭背景与丈夫社会地位间交换的情况。类似地,我们可以分析丈夫家庭背景—妻子个人地位的婚姻交换,当丈夫角度的交换指数大于0,妻子角度的交换指数小于0时,意味着存在丈夫家庭背景与妻子社会地位间的交换。由于家庭背景与个人社会经济地位间、夫妻双方的家庭背景间、夫妻双方的个人社会经济地位间往往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在计算交换指数之前,该方法提供了对数据进行再抽样(resample)和匹配(matching)的步骤,使得两种不同配偶间的个人社会经济地位可比。
(二)个体地位与家庭地位的交换
表2呈现了妻子家庭背景与丈夫教育水平的地位交换的数据结果。从妻子角度,交换指数为3.02,这表明,对于家境优渥的女性而言,相比于嫁给家境优渥的男性,家境普通的丈夫的教育水平会高3.02个百分点。从丈夫角度,交换指数为-3.62,这意味着对家境普通的男性来说,相比于家境普通的妻子,家庭优渥的妻子的教育地位低3.62个百分点。且两方面的交换指数均具有统计显著性,这一结果表明,无论从妻子角度还是丈夫角度,我国居民婚姻中存在女性家庭背景与男性自致地位间的交换。
同样地,我们也分析了家境优越的丈夫和家境普通的妻子的异质婚姻,以讨论是否存在丈夫家庭背景与妻子地位的婚姻交换(表3)。从丈夫角度看,交换指数等于3.80,这说明,对于家境优越的丈夫来说,相比于娶家境优越的女性,娶到的家境普通的女性的教育地位高3.80个百分点;从妻子角度看,交换指数等于-4.55,且两方面的结果均具有统计显著性,这表明,从丈夫角度和妻子角度看,均存在男性家庭背景与女性自致地位交换的证据。
总结而言,我国居民婚姻中存在先赋地位与个人自致地位间的交换。并且,这种婚姻交换具有性别的对称性,既存在女性家庭背景—男性个人地位的交换,也存在男性家庭背景—女性地位的交换。这也说明,尽管我国长期受父权制文化影响,女性的自致社会经济地位较低,但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职业地位提升,女性的自致地位在择偶中受到重视。
(三)婚姻交换的变化趋势
基于CFPS数据,本研究将人们的出生队列划分为1970年以前、1970—1979年之间、1980年以后三个类别,分析了家庭先赋与个人自致地位的交换指数随世代变化的趋势。数据结果表明,家庭背景与个人地位的婚姻交换主要发生在1970年前出生的队列中。图1为妻子家庭背景与丈夫地位交换随出生队列的变化趋势。左图为从妻子角度的交换指数,在1970年前的出生队列中为5.63,在1970—1979年和1980年及以后的队列中,分别为2.20和2.48。右图为从丈夫角度的交换指数,1970年前出生队列中为-5.52,且在5%置性水平显著,而在1970—1979年和1980年及以后的队列中,交换指数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图1妻子家庭背景与丈夫地位交换的变化趋势
同样地,丈夫家庭背景与妻子地位的婚姻交换主要发生在1970年前的出生队列(图2)。无论从丈夫角度(左图)还是妻子角度(右图),在1970年前的出生队列中,交换指数均在5%置性水平显著。在1970年以后的出生队列中,交换指数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这一结果说明,随着世代变迁,我国代际流动率下降,家庭背景与个人地位交换这一现象在逐渐弱化。
图2丈夫家庭背景与妻子地位交换的变化趋势
五、总结与启示
本研究从社会地位的双重性出发,基于中国社会流动性高的文化传统和现实背景,提出婚姻匹配中社会地位交换机制的产生。并利用五期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使用交换指数方法,对中国婚姻中的地位交换现象及其变化趋势进行了实证检验。
社会学家早就注意到了社会结构对婚姻匹配的影响,比如婚姻市场的规模会影响婚姻的同质性匹配。本文提出,社会代际流动会通过影响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布,从而影响婚姻市场中的婚配机制,具体而言,较高的社会流动性使得人们的自致地位与先赋地位不一致,由于家庭背景与个人经济地位具有互补性,男女双方在选择配偶时可以在这两方面进行交换,从而优势互补。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婚姻中存在家庭背景与个人自致地位间的交换,并且随着世代变迁,先赋地位—自致地位交换的婚姻模式逐渐弱化,在更近的出生队列中不再显著。
尽管现代化理论认为,随着工业化发展,浪漫爱情在择偶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本研究的发现表明,人们仍然基于经济理性和功利性目的,在择偶过程中进行资源交换。选择伴侣时人们往往同时考量多个因素,如外貌、房产、户口类型等。除了先赋地位和自致地位间的交换外,婚姻市场上也可能存在其他因素间的资源交换,对于经济资源的考量可能造成男女双方婚姻匹配的困难,期待未来的研究分析更多其他特征间的婚姻交换现象。
此外,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婚姻与社会结构间体现了结构二重性的过程。一方面,社会流动性会影响婚姻匹配机制。已有研究发现社会流动性会影响人们的幸福感、社会公平感等,本研究表明,社会流动性会影响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布,从而促使婚姻中交换机制的产生。反之,婚姻模式也会对社会结构产生影响,夫妻社会地位的同质性程度是衡量社会结构开放性的重要指标。婚姻中的地位交换会影响社会分层结构,形成新的社会阶层结构格局。当从一个维度来看,社会地位交换意味着不同家庭出身、不同自致地位阶层的男性和女性结为夫妻,这意味着不同社会阶层间的互动交流,有助于打破社会阶层壁垒、提高社会的流动性。因此,婚姻中地位交换机制,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婚姻形成的过程,也有助于观察我国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开放程度。本研究的数据结果表明,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流动性的下降,婚姻交换现象有所弱化,从婚姻匹配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开放性也有所下降,我们应该警惕婚姻对于社会阶层结构固化的作用。
从政策层面看,本文的结论有以下政策含义。一方面,择偶过程中社会地位的交换机制表明,我们未来的政策可能需要引导年轻人弱化择偶时功利性目的,这可能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目前“结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社会流动性与婚姻交换间的关系表明,进一步推动社会代际流动和共同富裕有重要意义,这不仅关乎人们的福祉,也会通过婚姻形成机制影响社会的阶层结构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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