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乡土中国》的时候问自己:“这样一种所谓的乡土中国的格局有多牢固的稳定性”?它的基础是什么?有哪些是根本的可以定义这个社会形态的基本要素?(如“the face to face group”这一基本形式)这些要素在当下,所谓社会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的情况下,已经相应发生很大程度上的改变了吗?我们还能不能被称为一个乡土中国?(现在我觉得,这个概念可能只是一个有历史条件的以主流代替全部的概念。)将这个概念缩小一下说,仅仅在乡下,这样的乡土社会还是原先的那个乡土吗?进一步说,原先的那种旧式的农村社会关系,是不是牢固的能经受的住长时间新环境变化的冲击还很稳定?
我可能很容易就混淆了一个概念——我用乡土社会指代了整个中国的社会形态,我把它看做是一种十分牢固的社会样式所以没有注意到它的脆弱性(亦即可变性)。所以在这个可能是错误的基础上我有提出了以下问题:基本上是以西方标准为主导的现代化的标准,究竟在中国现实的社会形态下有多大的生长土壤?乡土中国的旧式基础和实现现代化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是冲突合作还是没有影响?
这些仔细想来可能都是些伪问题,我想说的是,我们是不是要先考虑一下这个社会结构究竟多么稳定,以及它的可变性。如果它不是那么牢靠的话,所谓的旧式基础可能在遇到人们看起来更好的社会运作形式的时候很自然的就随之改变了(当然这个改变也并不容易,但并不是像文化基因那样的难以变更)。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乡土中国究竟是我们原先社会生存环境上自然生长起来的一种社会形态,随着时间改变环境变化会自然变迁,还是一种我们可能很难用自觉去克服的类似文化的基因?
如果我的理解不是错误或者是太简单的话,那么我选择前者。在我看来,乡土社会的格局的基础仔细考虑的话,可能是十分脆弱的。它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固定地区内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基本固定生活在一起的一群相互熟悉的人们。人们之前的定语可能还有很多,但基本与农业,固定,熟悉有关。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才产生出以下乡土社会的特有形态名词:文字无用,无讼,男女有别,长老统治,无为政治……。这可能是一种不那么牢不可破的对应关系,外界或者自身的某些因素变化,加以一定时间,乡土社会里那种近似与世外桃源的生活秩序可能就会被打破。
事实上,乡土社会形态的脆弱性(或称可变性)可能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已经建立的乡土社会的生活秩序,并不能成为人们不变的像文化那样难以改变的内在秩序。在进入另一种社会生存环境之后,逐渐会改变或者消失。
2,在本乡本土,乡土社会的格局在经受了一系列的内在环境因素的冲击以后,也会改变。
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可能的现实的情景是,农村社会的生存基础,已经被认为是很难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农民实现富裕了——地少人多,无法进行大范围的机械化。那么进城打工,或者就地进行非农业生产,是一些很现实的选择。农民进城打工,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一个简单的逻辑是,他们还是保持着一种群居的关系,毕竟能够在城市里独自打拼就能够生活的并不容易,很多人还是选择和老乡在一起克服进城的恐惧感,保持一种“乡土的感觉”。我们看到很多时候一个人进城以后发展几年把很多亲戚朋友都带进了城市一起工作,但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熟人之间的关系仍在,但即使是这样的条件下,一些新的东西还是改变了原先的关系。原先的那种长老统治可能变成新的以能人进行管理,一个标准是谁赚钱的能力大,这样的人说话办事往往影响力更大些。在另外的情形下,在一起的人们虽然名义上说是熟悉的,但这样的熟悉可能只是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省市,镇或者乡,甚至同一个村子的不同村民组。这样的条件已经说明他们之间已经不符合原先乡土社会的基本含义了,他们一开始可能因为彼此来自同一个地方而走的近些,但往往等他们对环境逐渐熟悉以后,他们遇到更好的更愿意交往的人的时候,他们就不会仅仅因为先前的关系还继续维持以前的那种程度的交往了。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本乡本土,乡土社会的格局在经受了一系列的内在环境因素的冲击以后,也会改变。下面的分析思想来源于苏力。
原本的中国社会可能并不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使用文字,因为在熟人社会里,这样的表达工具并不是最好的最有效的。但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可能使这个情况改变,虽然我们可以讲,在工商业社会中诞生出来的适用于这样的形态的社会的法律条文可能并不适用于乡土社会,但法律的普世性并不因为可能并不适用就不执行了。乡土社会不使用文字,因而不是一种很容易取证查实的“规范性社会”两个熟人之间可能因为十分熟悉,借钱的时候不需要打签条,但一旦出现纠纷,找法律去解决的时候就会变得很难办。也许官司解决以后,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变得很注意文字证据的保留。也就是说,普遍的法律的事实可能会使乡土社会产生对文字的需要,进而去掌握文字。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在看来,这种支配并不是绝对不变的,而是可能比较容易为环境所影响而改变。
接下来我想问的是:那么乡土中国的社会形态里,有没有一些因素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起码不象刚才所说的那么简单,它们的抗外界的冲击的能力更强。
究竟有没有这样一些因素,它们能起到什么样子的作用,可能是我下一步思考的起点了。
这通篇都是在逻辑顺序上进行的简单思考,不能说思考的内容里一点现实的东西没有,但可能这些纯粹个人瞎想的东西,真的是,和现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全当是个人练习写作表达思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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