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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幸福感:结构、影响因素与发展态势

社会幸福感:结构、影响因素与发展态势根据拉尔森提出的社会幸福感的概念模型,社会幸福感包括社会适应和社会支持两个成分,因而可以使用社会适应量表和社会支持量表来进行测量。

作者:俞国良(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跨学科平台首席专家、教授);于晓琪(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塞利格曼于1998年提出积极心理学概念以来,人们对幸福感展开了大量研究,特别是个体视角的主观幸福感与心理幸福感研究。然而,仅从个体角度研究幸福感,显然不够全面。要系统阐释幸福感的概念,还必须了解个体的社会关系、社会特征,即从社会层面展开研究。“社会幸福感”的提出,很好地弥补了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的不足,促使研究者从关注个体情感、成长体验的幸福观转向关注人的社会属性的幸福观,从而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窥探幸福感的全貌。

社会幸福感的丰富内涵

社会幸福感(Social Well-Being,SWB)的有关研究,源自个体和社会统一的哲学思想,最早可追溯至关于失范和异化的社会学文献,如古典社会学中关于社会混乱、社会道德沦丧和社会疏远问题的研究。随着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和研究层次的不断深入,社会幸福感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

首先,社会幸福感被视为评判人类健康的重要指标。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依据身体、精神、社会三方面的状态来定义健康,认为健康是指一种身体的、精神的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者身体不虚弱。该定义首次将社会幸福感纳入衡量人类健康状态的重要标准。此后,研究者们相继拓展了这一认识。美国学者拉尔森(Larson)将社会“健康”和社会“幸福感”两个概念等同起来,认为社会幸福感涉及如何与他人相处、他人如何对其做出反应,以及如何与社会组织和社会习俗互动。社会学家凯斯(Keyes)总结了心理健康蓬勃发展的一系列标准,其中包括情绪幸福感、心理幸福感、社会幸福感等13个维度。要被确定为心理健康蓬勃发展,个体必须至少在六个维度上得分较高;而那些至少在六个维度上表现出低水平的个体,则被认为心理健康状况堪忧。

其次,基于个体在社会中的关系和表现来确定社会幸福感的内涵。拉尔森曾提出社会幸福感的概念模型,将其划分为两个要素:社会适应和社会支持。对社会适应的研究首先出现在精神病学领域,因为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是“寻求治疗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最主要原因”。社会适应可通过对人际关系的满意度或在社会角色中的表现来衡量。良好的社会适应是满意的人际关系、出色的社会表现,以及环境适应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支持指的是“由一个人拥有的可以相信、依赖、可以使其感受到关心和尊重的人搭建起来的帮助和支持系统”。社会支持可通过个体在社会关系网络中拥有联系人的数量和对这些联系的满意度来评判。还有研究者指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在个体对自身社会幸福感的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后,从个体社会机能健康的层面定义社会幸福感。凯斯将社会幸福感定义为,个体对其与他人、邻居和社区的关系质量,以及对其所处环境和社会功能的自我评估。他将社会幸福感划分为社会融合、社会认同、社会贡献、社会实现、社会和谐五个维度,分别偏重个人对其社会参与的看法,对他人、集体、社会的认同程度,对社会的重要性,实现目标的能力和在社会中的发展潜力,社会的有序运行。这样,社会幸福感就从“社会适应”角度被概念化为个体对其环境和社会功能的认知和评价,其实质就是社会交往和环境适应。

毫无疑问,相较于主观幸福感关注个体感受,心理幸福感关注个体在群体中的互动和发展,社会幸福感更加关注个体的社会表现、社会功能和社会特征,重视个体在社会领域中面临的责任、使命和挑战,将幸福感讨论的立足点从个体转为社会,并置于更为广阔的文化历史、社会环境之下,真实反映了个体乐观自信地融入社会、适应环境的积极状态。因此,社会幸福感的出现,标志着人们对幸福感的研究开始从侧重主观体验、追求自我实现,转向关注社会存在价值对个体存在价值的意义,把人还原为根植于社会环境的存在,真正体现了“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为幸福感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社会幸福感的结构解析

针对社会幸福感存在的不同理解,研究者们重点探索了社会幸福感的结构与测量方法。美国学者贝斯洛(Beslow)曾致力于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理论构念应用于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社会健康(社会幸福感)的具体测量中。他将三者视为由三个轴组成的光谱。个体在身体健康方面的得分范围是0—59,在精神健康方面的得分范围是0—55,在社会健康方面的得分范围是0—71。得分在光谱轴上的位置代表健康程度。以社会健康为例,其测量的内容具体包括婚姻状况(如婚姻满意度)、就业能力(如教育成就、职业地位和工作经验)、社交能力(如亲密朋友和亲戚的数量),以及社区参与度(如参加社区活动)等。

根据拉尔森提出的社会幸福感的概念模型,社会幸福感包括社会适应和社会支持两个成分,因而可以使用社会适应量表和社会支持量表来进行测量。对于前者,韦斯曼(Weisman)于1981年编制的社会适应量表是目前较好的社会适应测量工具。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效度,共包含42道题目,分别测量个体在六个主要功能领域(工作、婚姻、父母、家庭、社交活动、家族关系)中的角色表现。对于后者,萨诺森(Sarason)于1983年编制的社会支持量表效果较好。该量表包含27道题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要求个体列出自己在不同情境下可以依靠的人,典型的题目如“当你需要帮助时,你认为谁是可靠的”。第二部分要求个体圈出对整体社会支持的满意程度。遗憾的是,该量表的信效度并不完美,仅能作为测量社会幸福感的初步工具。

凯斯于1998年提出的社会幸福感五因子结构,以及据此开发的测量工具迄今为止影响最大、应用最为广泛。他通过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把社会幸福感划分为社会融合、社会认同、社会贡献、社会实现、社会和谐五个因子是合理的,社会幸福感的“五因素模型”也符合统计学的检验标准,据此开发的“社会幸福感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其中,社会融合是对一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质量评价。凯斯强调,社区是社会融合和社会幸福感发展的基本单位,在社区中与他人相处融洽的人应该感到社会融合;同理,在社会生活中,健康的人会觉得自己就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认同是个体对他人、集体、社会的认同程度。凯斯将社会幸福感解释为社会认同的一种体现。社会认同感高的个体信任其他社会成员,乐于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与他人相处感到舒适,能够做到彼此关心。社会贡献是对一个人社会价值的评价。它反映了人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认为他们做的任何事情都能为公益作出贡献,以及受到社会重视。高社会贡献的个体倾向于认为一个人是社会的重要成员,可以赋予世界一些有价值的东西。社会实现是个体对社会潜力和发展轨迹的评估。它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发展的信念,是一种认为社会有潜力的意识。拥有较高社会实现水平的个体对社会的当前状况和未来发展充满希望,能够认识到社会的潜力,也意识到自己就是社会发展的潜在受益者。社会和谐是个体对社会的组织、运作有序性的感知。拥有较高社会和谐水平的个体认为社会是可辨别、可感知、可预测的,也认为自己能够理解身边发生的事情,认为生活有意义、有价值,在面对不可预测和多变的生活事件时会试图保持一致性。

社会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社会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复杂多样,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等人口学因素以及个体因素都可能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年龄对社会幸福感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定论。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幸福感会随年龄的增长而降低。理由是随着年龄增加和机体衰老,人的活动能力逐渐下降、身体健康也每况愈下,这些因素会导致社会幸福感的降低。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幸福感会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这可能是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的知识积累、社交经验和生活阅历更加丰富,使其能够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做出正确评价。

性别可以预测社会幸福感,但预测效果并不一致。研究表明,性别可以显著预测社会贡献和社会实现,但不能预测社会整合。女性的社会认同高于男性,而男性的社会和谐高于女性。此外,职业地位的变化会影响不同性别在各维度上的表现。具体而言,随着职业地位的提高,女性在社会认同、社会贡献维度的得分逐渐增加,而男性在社会和谐维度的得分有所提升。

良好的受教育水平可以增进社会幸福感。研究表明,社会幸福感得分较高的个体中,仅仅接受过小学教育的人所占比例明显较低。这可能是由于受教育程度可以影响年轻人的职业选择,进而影响他们的同事以及工作环境,而受教育程度所造成的收入水平的差异,可以间接决定个体住房和邻居的质量,进而影响社会幸福感的水平。

婚姻状况对社会幸福感的各个维度有着不一致的预测作用。一般而言,已婚者比未婚、离婚者的社会幸福感水平更高。相比离婚者,已婚者的社会融合水平更高;但未婚者的社会贡献水平更高。已婚、未婚、离异者在社会和谐维度上的得分依次明显下降。随着职业地位的提高,已婚者的社会融合水平逐渐增加,而未婚者的社会融合水平逐渐下降。

社会经济地位和社会幸福感密切相关。研究表明,低社会经济地位的人可能具有更低水平的社会幸福感。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已婚者之所以比离异者有更高水平的社会幸福感,部分原因是已婚者比离异者有更高的社会经济地位,该结果具有跨文化的稳定性。

人格对社会幸福感具有预测作用。在诸多人格因素中,情绪稳定性被认为与社会幸福感有关,它可以通过增强个体的社会适应能力来增进社会幸福感。许多研究围绕大五人格测量展开,结果表明,除神经质维度外,其他几个维度对社会幸福感的预测作用基本一致。即开放性、尽责性、外倾性和宜人性得分较高的个体,容易有更高的社会幸福感。

个体的认知因素,如社区意识、关系认同、自卑感等均能对社会幸福感产生一定影响。一项在武汉进行的调查发现,社区居民的社区满意度可以通过社区意识影响社会幸福感。对人性的认同、对朋友以及同学的认同也能够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幸福感,而自卑感则负向预测社会幸福感。

此外,社会幸福感还受到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从微观的角度看,包括孤独感、社会支持、家庭完整性,乃至于外貌、生活习惯等在内的诸多因素都会影响社会幸福感。从宏观的角度看,种族歧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政治结构等也能影响社会幸福感水平。有研究发现,经济增长与社会幸福感之间存在着双向因果关系。另外,美化生态环境、修建绿色基础设施、缩小城乡差距、改善交通环境乃至下水道系统等,都能显著提升社会幸福感。

社会幸福感的发展态势

幸福的实现基于个体存在对他人及社会产生的意义和价值。这种幸福感研究的社会取向,将研究者的视线从个体转向社会,更关注个体对社会的贡献与融合,更关注个体在社会领域中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挑战,不仅丰富了幸福感的理论研究,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与新路径。

近年来,幸福感的研究逐渐呈现整合的态势。一些研究将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整合起来,如有研究者从主体行为感知的角度,对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进行了整合,并提出了个体幸福感整合模型。但目前来看,将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社会幸福感共同整合起来的研究并不多。如前所述,凯斯将三种幸福感及其各自的维度整合起来,将其视为心理健康蓬勃发展的因素。国内研究者陈浩彬等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三种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发现幸福感具有多层次、多维度的结构,三种幸福感在概念上相互独立、体验上相互分离,但在理论结构上是相互关联的,因此构建一个将三种幸福感整合起来的幸福感理论模型是可行的。虽然目前这样的整合研究并不多,但这种整合可以将个体层面、群体层面、社会层面的幸福感研究结合起来,帮助我们从多个不同方面来理解幸福感的本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未来应进一步开展三种幸福感的整合研究,明确三种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建构整体幸福感的理论模型。

未来还应加强对社会幸福感影响因素及相关机制的研究。虽然目前对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影响因素的探讨已有很多,但现有关于社会幸福感影响因素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社会经济地位等人口统计学变量上,关于人格因素、认知因素等对社会幸福感影响的探讨则相对不足,且研究比较分散,缺乏系统的理论诠释。未来可考虑从人格、社会认知等多个层面开展社会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特别是构建系统完善的社会幸福感理论模型,例如,可以将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纳入社会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探究微系统(如亲子关系质量、学校环境、同伴关系)、中系统(如家校互动)、外系统(如家长的工作模式、邻居—社区环境)、宏系统(如城乡差异、社会心态、价值标准)等各个子系统的相关变量对社会幸福感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个体如何定义自己以及与他人的关系是社会幸福感研究的一个关键议题,这可能因文化背景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东西方有着不同的文化,西方文化崇尚个人主义,而东方文化崇尚集体主义。具体而言,西方文化中的个体往往强调个体的自主性和与他人的分离,将自己视为独立的个体,倾向于以自我为中心,这是个人主义文化的特征。相比之下,东方文化中的个体往往更重视社会嵌入性和与他人的相互依赖,并倾向于将自己视为群体的一部分,以社会为中心,这是集体主义文化的特征。因此,与西方文化中的个体相比,东方文化中的个体社会幸福感可能更高。由于社会幸福感的概念是由西方学者率先提出,并对此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而在中国文化背景下进行的社会幸福感的实证研究还相对较少,尽管已有研究验证了中国文化背景下社会幸福感量表的效度,但这项研究主要针对成年人,并没有在所有群体中得到证实。这些相关概念和理论是否同样适用于中国文化,仍需进一步检验。因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本土化研究工具应属当务之急。

此外,还应加强不同群体社会幸福感的干预研究。对于一些特殊的群体,如医护人员、病人、老年人、不完整家庭的儿童及留守儿童等,未来极有必要拓展干预措施的实施途径,如制定相关的政策、方案,开展教育或培训,在个人、组织和政府层面分别进行干预,有针对性地提高其社会幸福感。医护人员每天面临的危机事件、工作场所的性质对其社会幸福感有较大影响。他们需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长时间轮班工作,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因而需要足够的组织及社会支持、有效的应对机制,以满足他们的社会幸福感需求。病人的社会幸福感与医护人员的态度有直接关系。来自荷兰15所长期护理机构的调查表明,在护理人员对病人抱有希望、态度良好的条件下,患者会体验到更多的社会幸福感,健康状况也有可能得到进一步改善。因此,在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中,应引导其树立积极、正确的对待病人的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老年人的社会幸福感水平尤其值得关注。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活动和社交娱乐机会大幅减少。为此,可以请专业人士指导老年人在家进行体育锻炼,提供在线休闲娱乐服务,增加志愿服务和社会互动机会,从而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幸福感。此外,还需要关注离异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的社会幸福感。与完整家庭儿童相比,不完整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在校的社会幸福感较低。有研究表明,学校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积极环境,能为家庭不完整的儿童提供帮助和支持。因此,可以鼓励教师、学校对离异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给予适当的关爱陪伴,以不断提高其社会幸福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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