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李翔 新年前后,发生了数件同大型国有企业相关的不幸事故。
首先是中石油的石油管道泄漏事件。2009年12月30日凌晨,中石油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输油管道渭南支线在陕西华县境内发生柴油泄漏事故,柴油从赤水河流入渭河,再进入黄河,对河南境内的黄河水质形成污染,而河南境内包括郑州和开封在内的主要城市都以黄河水作为饮用水源。接下来,是1月4日东北特钢大连分公司发生的生产事故,8名工人在事故中身亡;1月7日,中石油兰州石化三零三厂又发生爆炸事故。
可以想象,如果这些事故发生在大型的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的中国分公司,这些公司必然会被推至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我们仍然记得血汗工厂的指责对玖龙纸业、富士康、沃尔玛和耐克等公司的影响;同样,我们也不难想起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由于捐款数量而形成的对一些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指责。
长久以来,每逢说到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似乎应该履行责任的公司都应该是民营企业和外资公司。国有企业由于它的产权性质似乎应该是天生的企业公民。虽然近年来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些著名的慈善事件,民营企业家都是主角;那些声势最大的企业基金会,毫不例外是由民营企业建立,比如2009年颇为轰动的福耀玻璃曹德旺捐股事件和新华都陈发树捐股事件。
我们鼓励中国的富豪向钢铁大王卡内基到软件之王比尔·盖茨学习。媒体奉劝这些转轨时期的商人们,告诉他们衡量商人伟大与否的标志不仅仅是财富积累的数量和速度,还包括回报社会时的慷慨程度。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忽略了在中国,真正的巨型公司往往是国有企业。它们经过了各种形式的改革以及国资委的调教,已经变成了表面上的现代公司。它们和民营企业以及外资公司奉行着同样的经营原则,在竞争激烈或者不那么激烈(大部分情况下是后者)的市场上,积累起惊人的财富,公司也取得让人赞叹的成绩——本报不久之前的报道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2009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将达到7500亿元,超过了年初预算中的利润4000亿,多收了3500亿。在此情况下,基于它的产权属性,我们仍然假定这些公司是天然的企业公民,不仅仅是在考虑自己的客户、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同时理所应当地考虑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我们之所以认为公司这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社会组织形式应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是因为我们认为,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公司不可避免地要同整个社会产生联系,对社会产生正的外部性或者负的外部性。同样有不少杰出的商人争辩,公司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盈利,然后向政府纳税,政府再用税收来作用于社会。但是公司作为企业公民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人们要求运行效率极高的公司要像政府和第三部门非营利机构一样,考虑对社会的正向贡献,而不仅仅是为自己的顾客、投资人和员工服务。
国有企业这些年发生的变化中,最显著的是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已经解决了盈利的问题;接下来是,它的产权结构其实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股份制改革和上市融资让他们增加了外部投资者,不是纯而又纯的国有;很多国企的员工已经从改革前的囊中羞涩重新变成整个社会羡慕的对象。从国有企业近些年的表现来看,它在对客户、投资者或股东和员工的回馈上都有不俗表现。
那么,再接下来,我们可以要求这些中国经济的巨人来考虑一下社会责任的问题了,也就是超于具象的客户、股东和员工之外的问题。我们知道,国有企业在过去发生的数次重大灾难中都有过杰出的捐款捐物的表现。它们在其他社会领域也有过杰出贡献。很多公司每年都会发布自己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但是,它们大部分的社会贡献却并不为大众知道。这与国有企业一贯在同公众沟通时的傲慢相关。我们的建议是,这些国有企业需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去面向媒体和公众。在此处,我们希望提醒这些中国经济中的明星群体,真正开始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因为公众不会无限期地将你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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