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我市将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设立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减免费用以及政府资助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
【目标】
2018年,市和各区都要建立一个具有相应规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
本报讯(记者卫琳)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发展,市民政局近日印发了《厦门市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我市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先扶持发展满足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服务需求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请登记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专职工作人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直接向区或市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我市将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设立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减免费用以及政府资助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到2018年,市和各区都要建立一个具有相应规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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