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岗位满三年 考核合格可晋升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
日前,省总工会、民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招聘录用、薪酬保障、考核管理、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根据工作需要,可为职工人数超过2000人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村级工会、行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和市、县(市、区)产业工会等,至少各配备1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争到2020年,全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到4000人以上。
工会组织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统筹配置。另外,各市、县(市、区)总工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返聘人员。招聘录用方面,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资,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工资由全总和省、市、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财政共同承担。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会员福利等待遇。《意见》明确,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设置由见习干事、初级干事、中级干事、高级干事构成。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晋升,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方可具备晋升上一级岗位资格。同时,积极推荐优秀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专职副主席候选人。表现突出的,可作为党员培养发展或评先评优对象。
根据市总工会统计的情况显示,今年1-10月,德州各县市区共招聘并在省总备案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0名。再加上2017年、2018年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目前我市共计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1名(其中市总工会10名)。上半年,我市共拨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助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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