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社会化指的是个人原来的思想、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与社会环境的要求不协调,甚至发生了冲突,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促使其改变,使他们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邪教痴迷者由于长期受到邪教思想的桎梏,喜欢以“高于常人的修炼者”身份自居,在思维模式、生活方式与行为模式上处处表现出不同于正常人群的特点,而且与社会通行的价值原则与规范标准格格不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麻烦制造者”。让邪教痴迷者远离邪教,摆脱桎梏,更好地适应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让他们通过学习新知识、技能与规范,恢复和重建其严重缺失的社会功能,成为社会正常的成员的过程,即实现再社会化的一个过程。
在此,笔者从一个社会工作者的视角,结合心理学和社会学知识,就如何更好地帮助邪教痴迷者进行再社会化,重新融入社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以社会工作理念为指导,借助心理学方法搭建交流平台,有助于消除邪教痴迷者的抵触和排斥心理。
邪教痴迷者大多是被其家属或者所在社区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寻求帮助的,由于他们是非自愿性服务对象,往往一开始存在或者表现某些抗拒情绪和行为。社会工作者与这类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通常不易建立,除了要扮演好解决困难的服务提供者、鼓励自强自立自我发展的支持者、积极行为的倡导者、挖掘潜能的资源争取者等多种角色之外,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做相当细致的工作和需要运用非常娴熟的工作技巧。这时需要社会工作者采取更为主动的姿态和他们建立关系,用接纳、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们,给予耐心的倾听、对其人生坎坷适时同感、共情,甚至于要让其尽情宣泄,让其感受到自己被得到理解和尊重,才能搭建起相互沟通和信任的平台,为双方共同合力参与介入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对象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邪教痴迷者刘某,早年丧偶,儿子媳妇因为其痴迷邪教双方关系早已闹僵,因而常年独居。当她被人带到社会服务机构时,自我封闭严重,不信任任何人,也极少话语交流。几次接触下来,社会工作者并没有急于直奔主题切入邪教问题,而是抓住刘某虽然强调自己是“修炼人”,早已看淡“名利情”,但实际上随着春节的临近,内心依旧渴望儿子儿媳能带上孙子回来与其团聚,说明其亲情尚未完全泯灭。于是,社会工作者从这里找到“突破口”,想方设法与其儿子儿媳取得联系,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终于在春节前夕一家欢喜团圆。刘某倍受感动,“冰封”的心,逐渐向社会工作者打开。
二、要注重培养邪教痴迷者积极的自我意识,促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个人的自我意识引导着个人的行为,不仅如此,自我意识还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事物的看法,甚至自我意识还决定着人们对未来的期望,具有预言自我实现的作用。正是因为如此,积极的自我意识在社会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是,相当一部分邪教痴迷者都是人生失意者,他们往往因为在家庭、事业、情感等方面经历过重大挫折,产生了严重的挫败感,形成消极的自我意识,不能接受“一个失败的自己”,自我评价低,自卑感强,依赖心强,缺乏主动进取的精神,这是他们在待人接物、为人处事方面表现出来的特点。如他们会认为“我很倒霉”“我很笨”“命该如此”“我无法改变”等等。他们躲进邪教里,在邪教歪理邪说的影响下,更加认为是“上天注定”,用逃避社会的竞争和可能的失败,来掩饰内心的失落和自卑。所以,我们帮助这类服务对象,使他们得到生理上、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矫正治疗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对他们的心理辅导,引导他们重新正视自我,认识自我,接纳自我,摆脱消极的心理影响,培养其积极的自我意识,激发其重建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会成熟、理智、稳重地面对生活。
如大龄未婚女青年秦某,从小生活在一个贫苦家庭,只读了几年书就辍学了。十几岁就步入社会,四处碰壁,是个自我评价很低、自卑心理很重的人,认为自己干啥啥不行。她走进邪教的目的,就是想祈求自己信奉的那个吹嘘自己“无所不能,具大神通”的“李大师”能改变她的命运。社会工作者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细致观察和深入了解,发现她身上其实有不少闪光点,比如她为人老实,做事细心,会设身处地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等等,只不过她缺乏自我觉察能力。所以,社会工作者就着重从帮助她重建自我认知入手,引导她重新认识自己,一点一点地发掘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正确看待自身的不足,重新规划人生目标和树立起生活信心。
三、协助邪教痴迷者重建社会支持网络,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由于长时间精神受到禁锢,邪教痴迷者往往还表现出思想封闭、不愿与常人交往、个性孤僻,喜爱独来独往的特点,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支离破碎。他们从邪教的精神泥潭中挣脱出来,要正常融入社区,过上正常的生活,常常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比如亲友的不理解和不接纳,找工作困难重重等等,缺乏支持网络的支持。我们在帮助他们再社会化的过程中,协助他们重建社会支持网络显得尤其重要。这个支持网络,主要是他们的亲人、邻居、所在社区的居民组织或者志愿者、专家等力量,借此组成一个支援系统,给予他们关怀。在他们有需要的时候,这个支持网络可以发挥作用,陪同他们一起克服生活困难和心理困惑,解决重新融入社会后所带来的不适,这对于他们摆脱对邪教的心理依赖会有很大的帮助。
如青年学子钟某,受其痴迷邪教的父母影响而走进邪教。为一心“学法练功”,他居然在读大一时,自己申请办了退学手续。当他后来在法律服务者帮助下明白自己受邪教蒙骗,懊悔耽误了一年学业,流露出想重返校园完成未竟学业的强烈愿望时,社会工作机构的几名工作人员,不辞劳苦,顶着炎炎烈日,反复与省高教厅及其原就读学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帮助他恢复了学籍,重返校园,顺利完成了学业,成为社会一名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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