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茂名市检察院和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联合签署了《关于构建茂名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加强合作,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进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等方面探索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组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
推动未成年人专业司法保护
由共青团主动对接和服务检察机关的未检工作需求,联合检察机关共同指导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或盘活已有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本级“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这些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并接受同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指导,逐步实现实体化注册、专业化运作。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联合或委托同级团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
着手四项重点工作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四项内容:一是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青团凝聚掌握社工机构,加大培育扶持青少年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度,加快建设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协助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被害人救助、社会调查、社会救助、安置帮教、观护矫治、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刑事诉讼等各个环节未检工作,逐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的领域和范围。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加强资源整合、项目合作,深化“法治育苗”“法治进校园”“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等品牌项目;关注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转化边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临界干预机制。三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涉罪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帮教维权方面的实际困难,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教基地,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体系。四是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改革,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配套工作体系。
构建五项机制
确立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措施
《协议》还明确设立各项配套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会商研讨机制。共青团与检察机关定期召开会议,就合作事宜通报情况、共享信息、总结经验等。逐步建立干部交流、挂职、兼职常态化机制,加强人员交流锻炼,为双方合作履职搭建平台。二是建立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实现线索双向移转,有效介入和处置个案,加大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的业务指导,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工作需求和服务标准,提高相关服务机构的承接能力、专业社工的服务质量。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购买服务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鼓励多渠道引入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和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四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适时制定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文件,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推动把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争取政法委、法院、公安、财政、民政、教育、广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五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培训机制。借助共青团主导的志愿者网络,广泛动员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力量成为合适成年人;加强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定期培训合适成年人队伍,提升合适成年人的履职能力。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健全配套保障机制,努力推动茂名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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