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一、公私之间的依赖和包含关系(一)互相依赖公共利益依赖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由下列三部分组成:通过税收等向社会成员提取或征收的部分;未被特定社会成员占有的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如土地、山林、水域和矿产资源等物质利益和民族的尊严、国家的荣誉精神利益;以上两部分的利息。公共利益依赖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越多、越充分,可供提取的份额也就越多;可供社会成员占有的全社会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越多,公共利益也就越多;上述两部分公共利益越多,利息也就越多。个人利益也依赖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由两部分组成:社会成员合法的特殊利益和所分享的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也是依赖于公共利益的。公共利益越多、发展的越快,需从个人利益中提取的分额就越少,可供分配给社会成员享受的利益就越多。公共利益之所以能得以存在和不断发展,就是由于个人利益的存在和发展。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稳定、社会成员占有利益的基本平衡,需要公共利益;未被特定社会成员占有的全社会的共同利益需要作为公共利益加以维护和发展。因此,个人利益的维护和发展有赖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发展。总之,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种互相依赖的关系。公共利益在观念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的一个概念,在实践中是相对于个人利益而存在的一种利益,因而没有个人利益也就无所谓公共利益。
同样,个人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对立物,失去了公共利益也就不能独自存在。(二)互相包含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互相包含的。首先,个人利益包含着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包括社会成员应享有、已享有、正享有或将享有的那份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在被提取出来之前,就被包含在个人利益之中。尚未被特定社会成员合法占有的那些利益,只是暂时托管于公共利益名下的个人利益。每个社会成员也充分享受着社会的安宁和福利等公共利益。其次,公共利益也包含着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实质上或形式上就是各社会成员相同或共同的个人利益。它包含着即将分配给社会成员享受的个人利益和供各社会成员共同享受的个人利益。因此,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综上所述,在公正分配的情况下,公共利益与特定社会成员的特定利益在形式上可能并不一致,但由于该特定社会成员享受了其他利益,因而在总体上和实质上是一致的;并且,公共利益与所有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在总体上和实质上也是一致的。在不公正分配的情况下,公共利益与全社会各成员的个人利益在形式上是一致的,但在实质上只与部分社会成员即统治阶级的个人利益达到了一致。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在实质上的一致,只有在社会主义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
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么势必两头都受损失。”因此,极“左”主义者试图消灭个人利益的作法,极“右”主义者否定公共利益合理存在的观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二、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和斗争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虽然是一致的,但毕竟存在着差别,从个人利益中分离出来的利益一旦成为公共利益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且公共利益不可能是某个社会成员独占的利益。因而,每个社会成员总是反对从自己的个人利益中分离出公共利益,总是希望能从公共利益中多分得一份利益。这样,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就形成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斗争性具有普遍性。它不仅存在于作为公共利益主要占有者的统治阶级与很难享受到公共利益的被统治阶级的成员之间,还存在于统治阶级整体与统治阶级的成员之间。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对立和斗争,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统一的。三、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矛盾和冲突时的取舍取舍原则: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但要尊重和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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