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避免企业和群众多个部门来回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对涉及社会组织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对涉及市投资促进局、人社局、民政局和体育局做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措施,即社会组织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修改章程核准等审批事项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时,采取在南宁市民中心社会事务科业务窗口收件,由我局工作人员通过OA系统或邮箱方式将扫描件或电子版传至以上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我局,材料合格的打印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签章页并签署意见盖章后通过市政府交换站交换至我局社会事务科。并与以上单位确定业务联系人和交换方式,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改革,减少了办事群众的跑腿次数,实现了进一个门办好一件事情的目标,获得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社会事务科在社会组织登记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民政厅《民政领域社会组织登记“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与其他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对接并争取达成共识,实现南宁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一事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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