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作为顶层设计与基层治理实践的中枢纽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引领作用。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技术嵌入社会治理成为赋能治理体系的创新之举。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增“数”、增“智”、增“效”,需要推动数字技术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构筑数字空间社会治理新格局。
数字技术赋能的逻辑
数字技术赋能市域社会治理体制集约化、高效化。数字技术利用信息流通和数据互联,以标准的数据结构、统一的数据接口和流程化的数据归集,统一调配市域社会治理信息,整合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增进部门条块联动,缩短了原有科层组织间的“行政距离”,使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治理体制建设成为可能,可以极大降低协作成本,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为市域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数字技术赋能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网络化。长期以来,由土地和人口衍生出来的巨大治理规模给传统社会治理带来了超大的治理负荷,这是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挑战。以数字平台为代表的组织形态取代了传统的信息传递模式,建立起公共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间新的交流通道,将党和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政策第一时间传达给群众,并快速获取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打破“中心化社会结构”,将数据能力转化为解决方案,以更加敏捷穿透的全新方式释放数据开放共享的“治理红利”。
数字技术赋能市域社会治理流程标准化、最优化。数字技术重塑市域社会治理流程,提升治理效能。以移动端和网络端为载体,构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海量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部门职责分派治理事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件进行智能排序,实现流程的最优化。数据中心通过对域内采集的数据资源进行跟踪和测算,了解社情民意,实时动态研判并提供标准化服务,打通政府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数字技术赋能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智能化、精细化。数字技术通过优化治理工具,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手段由“人治”主导向“人机共治”转变。通过“城市大脑”“智慧交通”“智慧媒体”“智慧法庭”等智慧化参与平台,增进群众与政府互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使群众诉求得以及时回应。
数字技术融合社会治理的挑战
在数字技术不断融合社会治理的当下,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治理转型是必然趋势。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融合中还存在诸多风险和现实困境。
数据安全风险。数字技术应用于市域社会治理需要收集和存储大量私人、企业和政府数据和信息,这涉及域内居民隐私、商业机密甚至是国家利益,数据安全、数据滥用和数据泄露风险等问题不容忽视。一旦存在技术漏洞,就会威胁公共信息安全,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数字歧视风险。数字技术赋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可以改善社会发展机制,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红利。但是,受户籍、年龄、教育等因素影响,也容易形成“数字鸿沟”,造成市域范围内的“技术难民”,例如,农村人口、老年人口、低学历人口等,他们容易因为缺乏数字技能而被边缘化,形成“被剥夺感”,从而导致数字技术在弱势人群中无法发挥应有的治理属性。这种系统性的社会排斥与数字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是相悖的。
数字官僚主义风险。现代化需要技术,但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当我们将数字技术创新成果导入赋能市域社会治理的轨道,以此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时,有可能会出现非理性的“技术迷信”——盲目依赖数字技术,忽视人的价值,从而引发“测量失灵”“画像偏差”“市民即用户”“连接即服务”“面子工程”等治理失衡现象。用技术来治理,而缺少对技术治理的治理,造成治理层面的多样性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被弱化。
数字人才的匮乏风险。在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决定了技术赋能效度。在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相关部门数字人才缺口较大,缺乏数字思维和数字技术,数字治理能力不足,便无法将高效的数字化工具和手段运用到社会治理全过程,致使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制约了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进程。
制度阻滞风险。数字技术赋能市域社会治理需要制度保障。当前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中,制度建设与实践创新没有实现同频共振,一些地区在数字技术和社会治理的融合中忽视了数字技术嵌入的制度建构,缺乏统一、权威、规范的制度体系,主体间缺乏约束、部门间缺乏衔接、群众的认可度不高,从而出现“数字悬浮”的现象。
进一步促进“智治”与“善治”
化解上述治理风险,必须探究数字技术嵌入市域社会治理的路径,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智治”与“善治”,更好维护市域社会的良性运行。
第一,坚持党对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全面领导。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各方面各环节,确保“中国之治”的“中国特色”。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数字赋能,把好政治方向,打造“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局”“一格管全面”的市域数字治理体系,实现治理数字化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协商议事,探索多层级府际体系内的党组织横向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数智治理理念。数字技术的本质属性是工具,因此在赋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坚持技术向善的价值导向,提升人民在数字时代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将民生民本作为数字技术应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这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着力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升面向特殊群体的数字化社会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提升治理主体数字素养,增强数字治理能力。提高数字技术的普惠性,缩小“数字鸿沟”。
第三,构建数字治理制度,健全数字化改革标准规范体系。要遵循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树立本土化的治理理念,从群众角度看待数字化建设需求,优化数据共享机制,促进部门间信息互动共享。形成一套标准化项目管理制度,有效明晰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和政务流程,建立健全部门权责清单、容错纠错制度,理顺治理主体间关系,夯实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制度保障的根基。
第四,以立法保障数据安全。数字化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对数字技术的利用无限延展,立足市域层面的法律框架,探索安全与发展、秩序与突破、公权与私权等诸多价值目标的平衡十分必要。地方政府要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着力完善数据和隐私保护立法,明确数据开放的程度、使用的权限及相关技术标准,厘清个人信息和数据应用的权利界限,尊重个人数据隐私。同时,加强数字技术应用相关的法律和伦理教育,明确数字技术应用的特性和底线,倡导负责任的数字技术创新,以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数字技术创新观,更好地履行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职责。
第五,提升人才队伍的“数治”素养与技能。构建数字素养培育机制,利用教、学、练、战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形成对数字困惑真“问”、对数字技术真“学”、对数字变革真“懂”的数字化氛围,破除“传统决策”治理理念,不断拓宽和运用数字化思维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治理的期待。深化数字人才培养战略,打造数字治理梯队。实施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做好内部育才与外部引才相结合,以系统思维构建数字治理人才矩阵,筑强智力堡垒。
(作者系鲁东大学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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