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结合,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一个坚持中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代表的将社会治理与法治进行创造性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是当前社会治理实践的鲜明特征。在社会治理中贯彻法治逻辑、推进法治建设,正是将法治思想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指导实践中各项工作的具体体现。因而法治思想对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精神引领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矛盾纠纷不易化解
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旧有的城乡二元结构逐渐瓦解,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不断产生,随之各种新的利益诉求不断涌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缺乏一些制度规范,也缺乏有效的实践经验,导致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加快,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增多。
(二)提供服务能力相对不足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需要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多样化、优质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受资金、人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很多基层社会治理机构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三)思维理念相对落后
当前,个别地区将大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放在了经济建设上,而对于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足够重视。同时,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很大程度上把治理当管理,缺乏服务意识和理念,导致基层社会治理严重虚化。
(四)治理方式创新不足
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方式方法缺乏有效创新,运用行政干预手段过多,硬性的规定办法过多,服务机制没有完全跟上,没有做到“疏堵结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同时,一些地区和部门缺乏足够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较低,制定政策和制度的时候,并没有很好的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导致很多治理制度无法落实。
三、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完善路径
(一)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保障,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二)法治保障
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遵循,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体系。要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德治教化
德治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化作用,弘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
(四)自治强基
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推进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完善村民议事规则和村务监督制度,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要构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五)智治支撑
智治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智能再造。要构建“智治”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建设。要构建“智治”深度应用体系,推进“智辅科学决策”“智防风险挑战”“智助管理服务”,拓展社会治理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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