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德国人,可是,在他65年的人生“苦旅”中却有34年生活、定居在英国,划时代的《共产党宣言》就是1848年在伦敦以英文、德文等形式首次公诸于世的;马克思不仅批判了德国古典哲学,而且批判了英国古典经济学,正是在这种哲学批判和经济学批判的双重批判过程中,马克思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不仅批判了作为“旧制度的公开完成”的德国制度,更重要的是,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英国生产方式,《资本论》“在理论上的阐述主要是用英国作为例证”(马克思),正是在这种批判过程中,马克思创立了以资本批判为核心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出生在德国的特利尔,可长期埋头著述在英国伦敦的大英博物馆,长眠在伦敦海格特公墓。可以说,马克思一生的主要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与英国密切相关,与英国有着“不解之缘”。所以,施普林格·自然公司以英文出版这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我心存感激。我把这部英文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献给这位埋头著述在英国伦敦大英博物馆、长眠在伦敦海格特公墓的德国哲学家,以表述我对这位“千年思想家”深深的敬意。
学说的“地基”
任何一门学科,任何一种学说,都有自己的基础理论。如果把一门学科、一种学说比作一座大厦,那么,基础理论就是这座大厦的“地基”,它从根本上决定着这座大厦规模、结构和高度。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如此。就哲学而言,其基础理论就是本体论。人生活在世界中,总是渴望并力图在最深刻的层次上理解和把握世界,而人的思维按其“本性”来说,总是趋向这种“最深刻的层次”,总是力图发现和把握世界的“终极存在”,并以此为基础对世界作出“终极解释”,从而为人本身的存在和活动提供最终根据和最高标准。正如当代美国哲学家瓦托夫斯基所说,“存在着一种系统感和对于我们思维的明晰性和统一性的要求——它们进入我们思维活动的根基,并完全可能进入到更深处——它们导源于我们所属的这个物种和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这个“导源”人的“物种”“本性”和生存于其中的世界、“进入思维活动根基”的问题就是本体论的问题。
就本义而言,本体论所关注的就是“世界何以可能”的问题,这是“对存在的原理及存在物的起源和结构进行批判性、系统性探究的事业”(瓦托夫斯基),是一种追本溯源、穷根究底式的追问,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来说,就是“上下而求索”“究天人之际”“析万物之理”;就实质而言,本体论就是以寻求世界的“终极存在”或“最高原因”的方式,为人本身的存在和活动寻找最终根据和最高标准,从而为人们提供“安心立命之本”或“最高的支撑点”,以实现对人本身的终极关怀。这就是本体论得以存在并在哲学中占据基础理论地位的合理性、“合法性”。
正因为如此,任何一种哲学都有自己的本体论,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起自己的理论体系。尽管现代西方分析哲学早期“拒斥”本体论,认为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逻辑分析、语言批判,但随着从句法学领域深入到语义学领域,分析哲学家越来越意识到语词的意义、语词使用者的意识活动同生活世界密切相关,越来越意识到语言问题与本体论密切相关,因此,分析哲学家在后期发生“哗变”,不仅提出了“日常语言哲学”,而且提出“本体论承诺”。蒯因明确指出:“当我探求某个学说或一套理论的本体论承诺时,我所问的是,按照那个理论有什么东西存在……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问题,就是按照那个理论有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 蒯因的“本体论承诺”实际上改变了分析哲学早期对本体论“拒斥”的立场,实际上是以分析哲学的方式重新探讨了本体论问题,重新肯定了本体论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从“拒斥”本体论到“承诺”本体论,分析哲学的这一重大变化再次表明,不管哲学家们在想象力的驱使下漫游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回到本体论这个基础理论,是他们的普遍命运,就像“游子”终归要回到“慈母”的炉边一样。
革命性变革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其基础理论就是实践本体论。与传统哲学关注“世界何以可能”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是“人类解放何以可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在哲学史上造成一次革命性变革,其理论前提就是把哲学的理论主题从“世界何以可能”转换为“人类解放何以可能”。人类解放,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围之旋转的真正的太阳。
对人类解放的探讨必然拓展、深化到对人的存在方式、生存本体的探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有生命的个人要“存在”,就必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因此,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物质生产活动,“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正是从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第一个历史活动”和“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发现,实践是人的独特的生命活动,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生存本体;“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不是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而社会生活的本质上是实践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因此,应“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马克思)。
人总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人就是人的世界”(马克思)。要改变人,首先就要改变世界,正如马克思所说,“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因此,对人类解放的探讨,又必然拓展、深化到对现实世界的基础、本体的探讨。马克思所说的“现实世界”或“现存世界”当然包括自然界,但这个自然界不是“原生态”的自然界,而是“人类学的自然界”(马克思)。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对于人类历史来说,自然界具有“优先地位”,但“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或“尚未置于人的统治之下的自然界”,对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存在”。这是因为,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改造之后,自然才能获得对人而言的现实性,才能构成人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通过实践活动,人们不仅改造了自然存在,而且自身也进入自然存在,并赋予自然存在以社会关系的内涵,实物体现了“人同人的社会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人们的存在”本质上是社会存在。
现存世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的对象世界。实践犹如一个转换器,通过实践,人们在自然中贯注了自己的目的,使自然成为社会的自然、“历史的自然”;同时,自然又进入了社会,成为社会的内在要素,使社会成为自然的社会、“自然的历史”,现实世界即现存世界因此成为自然与社会“二位一体”的世界。现存世界当然不能归结于人的意识,但同样不能还原为“原生态”的自然。人的实践活动才是现存世界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即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天地立心”,在物质实践的基础上重建世界。换言之,实践才是现存世界的真正的本体。这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生成的本体,现存世界因此成为一个不断形成更大规模、更多层次的开放性体系。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
正因为实践不仅是人的存在方式、生存本体,而且是现存世界的基础、本体,所以,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从而建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在我看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承诺”。实践本体论构成了志在改变世界,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离开了实践本体论去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只能是沙滩建楼。
从本体论到认识论
问题在于,本体论的确立又有赖于认识论的探讨,否则,本体论就会成为独断论,其结论也是不可靠的。康德哲学之所以在哲学史上造成了一次“哥白尼革命”,就是因为康德提出了“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并认为对人的认识来源、能力和界限的探讨是“促成一种彻底的形而上学所必须的先期准备工作”。的确如此。认识外部世界的任何一种努力一旦持续下去,就会在某一时刻不多不少地转变为对这种认识活动的反思与批判,就会发生“认识论转向”。不仅西方哲学在近代发生了“认识论转向”,而且西方历史哲学在现代也发生了“认识论转向”,即从历史本体论转向历史认识论,从思辨的历史哲学转向分析的历史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创立时期关注的重点的确是本体论问题,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为了内容方面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等等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恩格斯)的问题,也就是认识论的问题。所以,在后期,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又全面而深入地探讨了认识论的问题,具体阐述了思维的“最切近和最本质的基础”、观念与物质的关系、认识的辩证方法、认识的“本性”与具体性的关系、认识活动中的感性具体、抽象规定与思维具体的关系、思维进程与历史进程的关系、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的关系、“材料的生命”与“先验的结构”的关系、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的关系、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自我批判”与“客观的理解”的关系、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的关系、“逻辑的格”与“实践的格”的关系,以及典型分析法、“从后思索”法、科学抽想法、辩证思维方式、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等等,从而以一种包含能动的反映论、辩证的思维方式在内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支撑实践本体论。
“全部社会实践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找到其合理的解决。”(马克思)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本体论是实践本体论,而实践本体论的实质就是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那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是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实质就是“对这个实践的理解”,是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马克思主义本体论,即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为实践本体论提供了有效的认识论支撑。在这个意义上,认识论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不仅“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阐述了现存世界和人的生存的本体、人的存在方式和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结构和历史规律、辩证法的实践基础、本体论批判的辩证法,而且“研究”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阐述了意识与意识形态批判、认识的本质与矛盾运动、思维的建构与反映、辩证思维与主体性原则,并最后“研究”了自由与必然这一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本原性矛盾,阐述了人类解放和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时间是人的发展空间,从而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高度统一、融为一体的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说明新唯物主义的“新”之所在。
“压舱石”与“本来面目”
“哲学的历史所昭示的,既不是毫无增加的简单内容的停滞不前,也不只是新的珍宝平静地增加到已有的基础上面的过程”(黑格尔)。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置放到哲学史的背景中去“研究”,不仅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黑格尔哲学、费尔巴哈哲学的真实关系,而且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后现代哲学的真实关系,从而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所造成的革命性变革就是从本体论这个基础理论的层面上发动并展开的,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晚出的哲学”,用黑格尔的话来说,这种“晚出的哲学”“就是最发展、最丰富、最深刻的哲学。在这里面,凡是初看起来好像是已经过去了的东西,被保存着,被包括着,——它必须是整个历史的一面镜子”,所以,“在哲学史里我们所研究的就是哲学本身”。《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力图以此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其理论的深刻性和巨大的超前性,扬弃了西方现代哲学与近代哲学的对立、后现代主义哲学与现代主义哲学的对立,从而在哲学史上实现了一次革命性变革,完成了一次“巨大的综合”,是“我们当今用来恢复自身与存在之间关系的认知方式”(杰姆逊)。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与“基本观点”“基本思想”即“基本原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括基础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文本中重复出现、具有规律性概括的观点,这些观点从总体上支撑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物质实践”“革命实践”的基础理论当然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资本论》的结论是“工人阶级伟大运动的基本原理”,而每一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最终解放自己,构成了《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恩格斯)。恩格斯认为,这一“基本思想”是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的概括,是马克思“考虑成熟”的思想,也是他本人“屡次说过”的观点。可以说,没有这些马克思、恩格斯“考虑成熟”“屡次说过”、具有规律性概括的观点所构成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理论大厦只能是“海市蜃楼”。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基础理论,但又不等于基础理论,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属于基本原理,但又涵盖不了基本原理,它只是基本原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就是,基础理论是关于“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只是基本原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它是其它基本原理得以成立的基础部分。基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艘远洋巨轮的“压舱石”,或者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座理论大厦的“奠基石”,从根本上支撑着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座宏伟的理论大厦。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北京师范大学杨耕教授撰写了第一、三、四、五、八、十、十一、十三章,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撰写了第二章,吉林大学孙正聿教授撰写第六、七章,杨耕、孙正聿撰写第九章,南开大学王南湜教授撰写第十二章,复旦大学吴晓明教授撰写第十四章,北京大学仰海峰教授、杨耕撰写第十五章,北京大学丰子义教授撰写第十六章。在中国哲学界,这是一个特殊的研究群体,他们出生在20世纪40或50年代,不仅经历了共和国“激情燃烧的岁月”,以及“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的年代,而且亲历了改革开放的时代及其给中国带来的巨大的历史成就;不仅目睹了社会主义在苏联东欧所遭到的巨大的历史挫折,而且看到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傲慢与偏见”、任性与强权、伪善与霸道……这一特殊而复杂的人生经历使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基础理论有了特殊而深刻的体认,并力图在这部著作中以“客观的理解”为准绳,用简洁的语言、适当的叙述、合理的逻辑展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
但是,我们并不认为这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完全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本来面目”,这些解释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本,因为我们深知解释学的合理性,深知我们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存在着“时代差”“文化差”。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所内含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可是,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并在特定的意识形态氛围中进行理解活动的。因此,我们对这种“普遍性”的理解必然具有具体的历史性。历史事件的不可复制性、历史进程的不可逆转性、历史环境的不可复制性,使得我们不可能完全回到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其中的那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不可能完全“换位思考”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文本,因而也就不可能完全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本来面目”。
同时,研究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种思想,都要受到研究者的价值观念、知识结构或文化结构的制约。马克思曾经说过,“贩卖矿石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商人、“耳朵”的价值观念、文化结构决定的。商业活动、音乐欣赏是这样,思想研究同样如此。人们研究任何一种思想,选择任何一种学说,都要受到自己的既定的知识结构、价值观念的制约,正如费希特所说的那样,“你是什么样的人,你便选择什么样的哲学”。任何一个研究者在理解某一文本、研究某一思想、选择某一学说之前,都有一个“理解的前结构”在头脑中存在着。正是这个“理解的前结构”支配着研究者理解的维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思想取向,“甚至最没‘定见’的观察者也不能用毫无偏见的眼睛去看他周围的世界”(葛利叶)。你若看错了,你就会想错;你若想错了,你也就会看错。这仿佛是一个“悖论”,然而,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矛盾。理解永远是历史的,它不可能超出研究者背后的时代背景和实践活动,不可能超出研究者既定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因此,这部著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必然受到作者们的“理解的前结构”的制约。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应以当代实践为基础,使作为研究者的我们的视界和作为被研究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视界融合起来,从而超越传统的理解框架,不断地逼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本来面目”。“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当然,对我们而言,这既是一条漫漫思想路,又是一条漫漫人生路。借用英国文豪莎士比亚的话来说,这是一条“光荣而狭窄的路”。在这条“光荣而狭窄的路”上,我们将“上下而求索”,生命和使命同行。
(本文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文写于施普林格·自然公司英文版出版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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