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在国内学术界中,比“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研究更热门的“网络社会”(Cyber society),我们首先界定它是虚拟的社会,因为它存在于Internet通过网络技术等模拟现实情境所形成的一个沟通信息的虚拟空间(virtual space)或“电子空间”(cyber space)。如今,这个空间已经成为一个非工具性的互动场所,成为人类交往的一种虚拟网络环境;而且就其所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而言,它也是一种社会形式。因此,我们可以定义为,“网络社会”(Cyber society)是一个基于互联网(Internet)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网络空间中人们的互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形式。Internet表面上是无数电脑终端的连接,即形成电脑网络(computer network),但实质上它连接的是作为运用和生产信息的“人”。可见,Internet本身就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的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存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以及个人与群体的独特互动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可以把Internet及人其中发生的网络互动关系视为一种社会网络,是人类生活和工作的“另类空间”。从本质上看,该网络社会是一种数字化的社会结构、关系和资源整合环境,其关系网具有虚拟特征,但最终网络社会是一种客观现象。
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网络社会,是指信息时代的社会。认为,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第一条电子信息网络在美国的悄然问世,不仅仅属于技术事件,更是社会事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网络技术作为新经济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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